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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講 王陽明與湛若水共倡圣學(xué)

陽明學(xué)·魚梁講會(創(chuàng)刊號) 作者:陸永勝,趙平略 編


第二講 王陽明與湛若水共倡圣學(xué)

錢耕森

湛若水(1466—1560)字元明,號甘泉,增城(今屬廣東)人,明代著名思想家和哲學(xué)家。官至南京禮、吏、兵三部尚書。他少師事開明代心學(xué)之先河的陳獻(xiàn)章(1428—1500),成為白沙先生最得意的弟子,畢生對其老師尊崇有加。當(dāng)其師逝世后,他特為之服喪三年,并“平生足跡所至,必建書院以祀白沙”(1)。湛若水與王陽明“一見定交”,并“共以倡明圣學(xué)”為其畢生之志業(yè)(2)。

明孝宗弘治十八年乙丑(1505年),湛若水與王陽明(1472—1529)在京師第一次相識。湛若水時年40歲,為翰林庶吉士,王陽明時年34歲,為兵部武選清吏司主事,他們“一見定交”。

他倆為什么才見面就要定下交情呢?直接的原因是王陽明當(dāng)時正開始授徒講學(xué),他所講的與流行的辭章記誦之學(xué)不同,是儒家成圣成賢的身心之學(xué)。由于他業(yè)已深刻認(rèn)識到:“而世之學(xué)者,章繪句琢以夸俗,詭心色取,相飾以偽,謂圣人之道勞苦無功……而圣人之學(xué)遂廢。則今之所大患者,豈非記誦詞章之習(xí)!”(3)因此,他的新的教學(xué)頗受歡迎,“有愿執(zhí)贄及門者”。但是,也有反對的聲言,說他標(biāo)新立異以求名?!赌曜V》記載說:“是年先生門人始進(jìn)。學(xué)者溺于詞章記誦,不復(fù)知有身心之學(xué)。先生首倡言之,使人先立必為圣人之志,聞?wù)邼u覺興起,有愿執(zhí)贄及門者。至是專志授徒講學(xué)。然師友之道久廢,咸目以為立異好名?!?/p>

但是,湛若水與眾不同,認(rèn)同王陽明,支持他,“惟甘泉湛先生若水時為翰林庶吉士,一見定交,共以倡明圣學(xué)為事”(4)。

“共以倡明圣學(xué)為事”,應(yīng)是他倆“一見定交”的最大期待和遠(yuǎn)大理想。其實,這也應(yīng)是他倆“一見定交”的主要原因和根本動力。因為,“成德成圣”實是他們?nèi)松餐淖钸h(yuǎn)大的目標(biāo)和最重大的使命。

那么,如何才能“成德成圣”呢?王陽明早在21歲(1492年)時,曾按朱熹格物窮理的路向,親自去“格竹”?!秱髁?xí)錄》的記錄最為詳細(xì):“先生曰:‘眾人只說格物要依晦翁,何曾把他的說去用?我著實曾用來。初年與錢友同論做圣賢,要格天下之物,如今安得這等大的力量?因指亭前竹子,令去格看。錢子早夜去窮格竹子的道理,竭其心思,至于三日,便致勞神成疾。當(dāng)初說他這是精力不足,某因自去窮格。早夜不得其理,到七日,亦以勞思致疾。遂相與嘆圣賢是做不得的,無他大力量去格物了?!?sup>(5)

王陽明“格竹”的失敗,標(biāo)志著走朱熹“格物窮理”的成圣成賢之路是失敗的,這就意味著“向外”求做圣賢是行不通的。于是,這便會倒逼著王陽明去反思,另辟蹊徑,而改為“向內(nèi)”求做圣賢必定成為首選,這才符合老子所說的“反者道之動”(6)的辯證法。

王陽明在求圣人之道的征途中開始由外求轉(zhuǎn)為內(nèi)求,與湛若水不斷接近,并且二人都主張“自得”。王陽明沿著“向內(nèi)自得”圣人之道的方向發(fā)展到“龍場悟道”,就成熟了、定型了。所以,他于37歲(1508年)在龍場悟道,“始知圣人之道,吾性自足,向之求理于事物者誤也”(7),“忽悟格物致知之旨,圣人之道,吾性自足,不假外求”(8),乃是合乎邏輯的必然結(jié)果。

正是上述“成德成圣”的目的和“向內(nèi)自得”的方向使湛若水與王陽明“一見定交”,并成為畢其一生的莫逆之交。

他倆經(jīng)過六七年的交往之后,王陽明于正德七年壬申(1512)41歲在送湛若水奉使安南告別之時,充分肯定了以上兩點:“夫求以自得,而后可與之言學(xué)圣人之道……甘泉之學(xué),務(wù)求自得者也”,感到很滿意,并寄予厚望,甚至立下至死不渝的誓言:“吾與甘泉友,意之所在,不言而會;論之所及,不約而同;期于斯道,斃而后已者?!庇芍缘馗兄x湛甘泉對自己的許多幫助:“晚得友于甘泉湛子,而后吾之志益堅,毅然若不可遏,則予之資于甘泉多矣。”(9)

湛若水對與王陽明“一見定交”之盛事,直至給王陽明寫《墓志銘》時,還感念不忘,仍予以高度評價。王陽明“會甘泉子于京師,語人曰:‘守仁從宦三十年,未見此人?!嗜诱Z人亦曰:‘若水泛觀于四方,未見此人。’遂相與定交講學(xué),一宗程氏‘仁者渾然與天地萬物同體’之指”。

但是,湛若水與王陽明兩人的論學(xué)宗旨則各異,一主“天理”,一主“良知”。湛若水明確說:“故陽明公初主‘格物’之說,后主‘良知’之說;甘泉子一主‘隨處體認(rèn)天理’之說?!?sup>(10)于是,他們兩人各持己見,進(jìn)行爭辯,企圖說服對方,甚至相互批評。

徐梵澄說:王陽明“其學(xué)可謂直接宋儒的‘道統(tǒng)’,然亦獨自有其發(fā)明,在古學(xué)中新有所發(fā)現(xiàn)和闡明;雖未嘗標(biāo)新,而當(dāng)時已稱之曰‘新學(xué)’。同時有湛甘泉一派之理學(xué),雖頗守舊……然亦卓然杰出,并稱為‘王、湛新學(xué)’”(11)。又說:“陽明宗旨為‘致良知’,甘泉所標(biāo)為‘隨處體認(rèn)天理’。各立門戶。嘗言陽明之論格物有四不可;陽明亦言隨處體認(rèn)天理為求之于外。兩家頗有同異?!?sup>(12)

“知行合一”之辯?!爸泻弦弧迸c“心外無理”“致良知”共同構(gòu)成王陽明哲學(xué)體系的三大命題。王陽明認(rèn)為在知與行的問題上,世間有兩種人:其一是完全脫離“知”,“懵懵懂懂的,任意去做,全不解思維省察,也只是個冥行妄作”;其二是完全脫離“行”,“茫茫蕩蕩,懸空去思索,全不肯著實躬行,也只是個揣摩影響”。他為了“對病的藥”,特提出“知行合一”以“補偏救弊”(13)。王陽明更認(rèn)為在理論上則是由于朱熹“外心以求理,此知行之所以二也”,他則“求理于吾心,此圣門知行合一之教”(14)。所以,他要明確提出“知行合一”。王陽明認(rèn)為“知行”之所以“合一”,是由于“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15)。

但是,湛若水并不認(rèn)同,卻批評說:“陽明之知即是行,行即是知,不能無病。”(16)王陽明所說的“只說一個知,已自有行在,只說一個行,已自有知在”(17)。特別是他所說的“一念發(fā)動處,便即是行了”(18),是把思想動機與實際行為不予區(qū)別而加以等同,豈不就把知與行二者混為一談?湛若水指責(zé)王陽明混淆了知行,不無根據(jù)。所以,后來批評者大有其人,諸如張烈、陸稼書、王夫之、孫中山等。

雖然,王陽明的“知行合一”并非無懈可擊。但是,當(dāng)我們?nèi)鎸徱曂蹶柮鞯摹爸泻弦弧?,就會知道他并非是“以知為行,則以不行為行,而人之倫、物之理,若或見之,不以身心嘗試焉”(19),其實,他不但在理論上而且在行動上,都很強調(diào)“去事上磨練”(20),以自己的身心踐行人倫物理,把自己塑造成為一位“立德、立功、立言”的“內(nèi)圣外王”的典范。

格物之辯。正德十年乙亥(1515),湛若水因母喪扶柩南歸故里途經(jīng)南京時,王陽明正任南京鴻臚寺卿,二人遂相會于南京龍江討論了格物。陳九川記錄說:“先生與甘泉先生論格物之說,甘泉持舊說(指“隨處體認(rèn)天理”——引者注),先生曰:‘是求之于外了?!嗜唬骸粢愿裎锢頌橥?,是自小其心也?!?sup>(21)這表明,王陽明批評湛若水于心外去格物。湛若水爭辯說萬物就存在于涵蓋萬物并與之融合為一體的“大心”之內(nèi),批評王陽明把萬物置于“大心”之外,并于“大心”之外去格物,其實是“自小其心”。

二人分手后不久,湛若水寫信給王陽明申述:“昨承面喻《大學(xué)》格物之義,以物為心意之所著,荷教多矣。但不肖平日所受益于兄者,尚多不在此也。兄意只恐人舍心求之于外,故有是說。不肖則以為人心與天地萬物同體,心體物不遺,認(rèn)得心體廣大,則物不能外矣。故格物非在外也。格之致之之心又非在外也。于物若以為心意之著,見恐不免有外物之病,幸更思之?!?sup>(22)湛若水指責(zé)王陽明把萬物置于“大心”之外,并于“大心”之外去格物,終究會厭棄事物,只會在心意上去做格物的功夫。

正德十三年戊寅(1518)秋,湛若水回信給王陽明,先肯定王陽明“格物之說甚超脫”,很“高明”。并說他倆的意見“大段不相遠(yuǎn),大同小異耳”。但接著,他把“格”訓(xùn)為“至”,把“物”訓(xùn)為“天理”,把“格物”解為“造道”。并說:“知行并造,博學(xué)審問慎思明辨篤行皆所以造道也。讀書親師友酬應(yīng),隨時隨處皆隨體認(rèn)天理而涵養(yǎng)之,無非造道之功?!?sup>(23)可見,湛若水在格物上并沒有改變,仍持舊說。

盡管王陽明并不認(rèn)同湛若水以“物”為“理”、以“格物”為“造道”的觀點,但湛若水在《古本大學(xué)測》中也放棄了朱子的改本,回到了古本,終于與王陽明完全有了共識,因此王陽明回信認(rèn)為他們兩人殊途同歸:“如兩人同適京師,雖所由之途間有迂直,知其異日之歸終同耳。向在龍江舟次,亦嘗進(jìn)其大學(xué)舊本及格物諸說,兄時未以為然,而仆亦遂置不復(fù)強聒者,知兄之不久當(dāng)自釋然于此也。乃今果獲所愿,喜躍何可言!”“蓋自是而吾黨之學(xué)歸一矣,此某之幸,后學(xué)之幸也!”(24)

但是,王陽明與湛若水在格物問題上的分歧是難以彌合的,且越來越大。湛若水說:“靜言思之,吾與陽明之說不合者有其故矣。蓋陽明與吾看心不同,吾之所謂心者,體萬物而不遺者也,故無內(nèi)外。陽明之所謂心者,指腔子里而為言者也,故以吾之說為外。陽明格物之說謂正念頭,既與下文正心之言為重復(fù),又自古圣賢學(xué)于古訓(xùn),學(xué)問思辨篤行之教,修德講學(xué)、尊德性道問學(xué)之語又何故耶?”(25)

正德十六年辛巳(1521)末,湛若水對王陽明的格物說從四個方面進(jìn)行了全面而系統(tǒng)的批評:

……蓋兄之格物之說,有不敢信者四:自古圣賢之學(xué),皆以天理為頭腦,以知行為工夫。兄之訓(xùn)格為正,訓(xùn)物為念頭之發(fā),則下文誠意之意,即念頭之發(fā)也。正心之正即格也。于義文不亦重復(fù)矣乎?其不可一也。

又于上文知止能得為無承,于古本下節(jié)以修身說格致為無取,其不可二也。

兄之格物云正念頭也,則念頭之正否亦未可據(jù),如釋、老之虛無,則曰應(yīng)無所住而生其心,無諸相、無根塵,亦自以為正矣;楊、墨之時,皆以為圣矣,豈自以為不正而安之,以其無學(xué)問之功,而不知其所謂正者乃邪,而不自知也。其所自謂圣,乃流于禽獸也。夷、惠、伊尹,孟子亦以為圣矣,而流于隘與不恭,而異于孔子者,以其無講學(xué)之功,無始終條理之實,無智巧之妙也。則吾兄之訓(xùn),徒正念頭,其不可者三也。

論學(xué)之最始者,則《說命》曰“學(xué)于古訓(xùn),乃有獲”,《周書》則曰“學(xué)古入官”,舜命禹則曰“惟精惟一”,顏子述孔子之教則曰“博文約禮”,孔子告哀公則曰“學(xué)問思辨篤行”,其歸于知行并進(jìn),同條共貫者也。若如兄之說徒正念頭,則孔子止曰“德之不修”可矣,而又曰“學(xué)之不講”何耶?止曰“默而識之”可矣,而又曰“學(xué)而不厭”何耶?又曰“信而好古敏求”者何耶?子思止曰“尊德性”可矣,而又曰“道問學(xué)”者何耶?所講所學(xué)所求所好者何耶?其不可者四也。(26)

徐梵澄說:“湛氏之第一點不可,以謂‘訓(xùn)格為正,訓(xùn)物為念頭之發(fā),則下文誠意之意,即念頭之發(fā)也。正心之正即格也。于義文不亦重復(fù)矣乎?’——此一詰難,最為有力?!?sup>(27)又說:“湛氏大意謂陽明訓(xùn)‘格’為‘正’,訓(xùn)‘物’為‘念頭’,格物是正念頭,茍不加學(xué)、問、思、辨、行之功,則念頭之正否未可據(jù)。”(28)

湛若水在批評王陽明學(xué)說的同時,又說明了自己的觀點。他概括為五點:

若仆之鄙說,似有可采者五:訓(xùn)格物為至其理,始雖自得,然稽之程子之書,為先得同然,一也??贾率字怪辽萍创艘?。上文知止能得,為知行并進(jìn)至理工夫,二也??贾疟?,下文以修身申格致,為于學(xué)者極有力,三也?!洞髮W(xué)》曰,致知在格物。程子則曰,致知在所養(yǎng),養(yǎng)知在寡欲。以涵養(yǎng)寡欲訓(xùn)格物,正合古本以修身申格物之旨為無疑,四也。以格物兼知行,其于自古圣訓(xùn),學(xué)、問、思、辨、篤行也,精一也,博約也,學(xué)古、好古、信古也,修德、講學(xué)也,默識、學(xué)不厭也,尊德性、道問學(xué)也,始、終條理也,知言、養(yǎng)氣也,千圣千賢之教為不謬,五也?!椭杂?xùn)格者,至其理也。至其理云者,體認(rèn)天理也。體認(rèn)天理云者,兼知行合內(nèi)外言之也。天理無內(nèi)外也。(29)

徐梵澄引文至此,特加一轉(zhuǎn)語說:“于此毋妨續(xù)加一轉(zhuǎn)語曰:能體認(rèn)天理者,良知也。——這一續(xù)豈不使凡此云云皆成贅語?”

徐梵澄評論說:“湛氏之論可取。是于陽明之說格物有疑,所以正面提出反對之說,又自申己所立之說。未嘗隨聲附和,是與陽明十七年的老交誼,平情析理之言。其解‘格物’為‘至其理’,謂是自己所得,且與程子合。是已。然此亦可疑從朱子說‘窮至事物之理’得來?!?sup>(30)

儒佛之辯。湛若水與王陽明所進(jìn)行的儒釋之辯主要如下:

首先,儒佛根株是一還是二?“辛壬之春,兄復(fù)吏曹,于吾卜鄰。自公退食,坐膳相以,存養(yǎng)心神,剖析疑義。我云圣學(xué),體認(rèn)天理,天理問何,曰廓然爾。兄時心領(lǐng),不曰是非,言圣枝葉,老聃釋氏。予曰同枝,必一根柢,同根得枝,伊尹夷惠。佛與我孔,根株咸二。”可見,他倆于正德六至七年(1511—1512)在京師時,以樹根與樹枝為喻。王陽明認(rèn)為儒、佛、道三家雖分為三枝,但同為一根。而湛若水則與之相反,認(rèn)為儒與佛的根與株都不相同,其實均為二,彼此毫無共同之處。

其次,儒佛孰大孰小孰公孰私?“奉使安南,我行兄止。兄遷太仆,我南兄北。一晤滁陽,斯理究極。兄言迦聃,道德高博,焉與圣異,子言莫錯。我謂高廣,在圣范圍,佛無我有,中庸精微。同體異根,大小公私,斁敘彝倫,一夏一夷。夜分就寢,晨興兄嘻,夜談子是,吾亦一疑?!闭戮拍昙仔纾?514),他倆相會于滁州,就境界而言,王陽明認(rèn)為佛老與儒同樣高遠(yuǎn)。但是,湛若水卻認(rèn)為佛老高遠(yuǎn)的境界仍在儒家圣境之內(nèi),并且儒家還有“故君子尊德性而道問學(xué),致廣大而盡精微,極高明而道中庸,溫故而知新,敦厚以崇禮”(31)中的“中庸”與“精微”的更高廣的境界。所以說,儒學(xué)為“大”、為“公”;佛道則為“小”、為“私”而已。

再次,宇宙是“空”還是“實”?“分呼南北,我還京圻。遭母大故,扶柩南歸。迓吊金陵,我戚兄悲。及逾嶺南,兄撫贛師,我病墓廬,方子來同。謂兄有言,學(xué)竟是空,求同講異,責(zé)在今公。予曰豈敢,不盡愚衷,莫空匪實,天理流行。兄不謂然,??毕煞穑炖矶?,豈由此出。予謂學(xué)者,莫先擇術(shù),孰生孰殺,須辨食物?!?sup>(32)正德十年乙亥(1515),方獻(xiàn)夫告訴湛若水王陽明認(rèn)同佛教色即是空的“學(xué)竟是空”“空為極致”的主張。但是,湛若水則認(rèn)為茫茫宇宙為“天理流行”所充滿,即使“天地弊壞人物消盡”,天地人都沒有了,“天理”依舊“流行”于宇宙之中,宇宙之內(nèi)根本不存在“空”。

如上所述,湛若水與王陽明雖然在學(xué)術(shù)上多有分歧,相互爭論,各不相讓,固執(zhí)己見,但是他們又能以友情為重,友誼長存,與日俱增,永志不忘。

王陽明于正德九年甲戌(1514)特為湛若水亡母撰寫墓碑:《湛賢母陳太孺人墓碑》。湛若水其父早逝,由其母獨自歷盡艱辛撫養(yǎng)成人。故王陽明于碑文中最后將其母子與孟子母子相比較而給予“賢母”與“孝子”的高度評價:“昔者孟母斷機以勵其子,蓋不歸者幾年,君子不以孟子為失養(yǎng),孟母為非訓(xùn)。今湛母之心亦若此,而湛子又未嘗違乎養(yǎng)也。故湛母,賢母也;湛子,孝子也。然猶不免于世惑,吾雖欲無言也,可得乎?”(33)

王陽明死后,湛若水應(yīng)黃綰及陽明之子正億之請為亡友王陽明撰寫墓志銘。湛若水在其中比較全面地述評了王陽明的一生及其思想發(fā)展的軌跡。“初溺于任俠之習(xí),再溺于騎射之習(xí),三溺于辭章之習(xí),四溺于神仙之習(xí),五溺于佛氏之習(xí)。”王陽明早期經(jīng)過了多方的探索,湛若水認(rèn)為此后,特別是遇到了他之后,王陽明才走上儒家圣賢正學(xué)之道?!罢卤?,始?xì)w正于圣賢之學(xué),會甘泉子于京師,語人曰:‘守仁從宦三十年,未見此人’,甘泉子語人亦曰:‘若水泛觀于四方,未見此人。’遂相于定交講學(xué),一宗程氏‘仁者渾然與天地萬物同體’之指?!?sup>(34)但錢德洪有鑒于“任俠”與“騎射”并非學(xué)術(shù),就將湛若水的“五溺”說簡化為“辭章”“神仙”“佛氏”的“三變”說,同時還特別強調(diào)了“龍場頓悟”?!跋壬畬W(xué)凡三變,其為教也亦三變:少之時,馳騁于辭章;已而出入二氏;繼乃居夷處困,豁然有得于圣賢之旨:是三變而至道也?!?sup>(35)有的論者還補充以“格竹”為代表的“為宋儒格物之學(xué)”的一個重要階段(36)。

湛若水在墓志銘里,還較詳細(xì)介紹了他和王陽明一生中在幾個重要問題上的爭辯,如上所述,就不再重復(fù)了。同時,湛若水還特地說明他和王陽明的學(xué)說“交用則同”?!肮赎柮鞴踔鳌裎铩f,后主‘良知’之說;甘泉子一主‘隨處體認(rèn)天理’之說,然皆圣賢宗旨也。而人或舍其精義,各滯執(zhí)于彼此言語,蓋失之矣!故甘泉子嘗為之語曰:‘良知必用天理,天理莫非良知,以言其交用則同也。”(37)當(dāng)時王、湛二家門人弟子,未免互相短長。唯周靜安,名沖,字道通,獨疏通其旨,謂湛師之“體認(rèn)天理”,即王師之“致良知”。故甘泉于其47歲卒時嘆曰:“道通(沖字)真心聽受以求實益,其異于死守門戶以相訾而不悟者,遠(yuǎn)矣。”(38)

王陽明死于明世宗嘉靖七年戊子(1528)十一月二十八日。世宗聽信讒言,竟于八年己丑(1529)二月下詔停止王陽明世襲,一應(yīng)恤典俱不行,且禁為偽學(xué)?!妒雷趯嶄洝肪攀司磔d世宗下諭:“功疑惟重,姑不得究,所封伯爵,系先朝信會,許終其身,身后恤典,俱為停革。其學(xué)術(shù)令都察院通禁約,不許踵襲邪說,以壞人心?!钡?,湛若水在墓志銘里勇為辯誣并明智地預(yù)見說:“若夫百年之后,忌妒者盡死,天理在人心者復(fù)明,則公論定矣?!?sup>(39)

果然,在王陽明死后第三十九年,即穆宗隆慶元年丁卯五月,朝廷“詔病故大臣有應(yīng)得恤典贈謚而未得者,許部院科道官議奏定奪”。于是給事中辛自修、岑用賓等,御史王好問、耿定向等上疏:“王守仁具文武之全才,闡圣賢之絕學(xué),筮官郎署,而抗疏以犯中珰,甘受炎荒之謫。建臺江右,而提兵以平巨逆,親收社稷之功。偉節(jié)奇勛,久漸推于輿論。封盟錫典,豈宜遽奪于身終?”“疏上,詔贈新建侯,謚文成。”(40)所以,后人從此又稱之為王文成公。

在王陽明死后第五十六年,即明神宗萬歷十二年甲申(1584),大學(xué)士申時行等上疏說:“大抵近世儒臣,褒衣博帶以為容,而究其日用,往往病于拘曲而無所建樹;博覽洽聞以為學(xué),而究其實得,往往狃于見聞而無所體驗。習(xí)俗之沉錮,久矣!今誠祀守仁、獻(xiàn)章,一以明真儒之有用,而不安于拘曲;一以明實學(xué)之自得,而不專于見聞。斯于圣化,豈不大有裨乎!”(41)神宗準(zhǔn)奏,王陽明與陳獻(xiàn)章、胡居仁、薛瑄同祀于孔廟。

綜觀湛若水與王陽明之友誼,他倆身為君子“和而不同”(42)。在學(xué)術(shù)上進(jìn)行爭辯,都能做到“當(dāng)仁,不讓于師”(43),不讓于友。“共以倡明圣學(xué)為事”的崇高志向,既是他倆“一見定交”的初衷,讓他倆走到一起,又是他倆友誼長存的基石與動力,經(jīng)受住風(fēng)風(fēng)雨雨的考驗而永葆其美妙于一生,畢其一生成為莫逆之交,同心協(xié)力為共倡圣學(xué)奮斗不已。他倆乃“人生難得一知己”的摯友的典范!

(根據(jù)魚梁講會錄音整理,經(jīng)作者審定)

(錢耕森,安徽大學(xué)哲學(xué)系資深教授)


(1) 《甘泉學(xué)案》,《明儒學(xué)案》卷三十七。

(2) 《年譜一》,《王文成公全書》四,中華書局2015年版,第1394頁。

(3) 《別湛甘泉序》,《王文成公全書》一,第279頁。

(4) 以上引自《年譜一》,《王文成公全書》四,第1393—1394頁。

(5) 《語錄三》,《王文成公全書》一,第148頁。

(6) 《老子·四十章》。

(7) 《年譜一》,《王文成公全書》冊四,第1396頁。

(8) 《明儒學(xué)案》卷十《姚江學(xué)案》。

(9) 《別湛甘泉序》,《王文成公全書》冊一,第279—280頁。

(10) 以上均引自《陽明先生墓志銘》,《王文成公全書》冊四,第1605頁。

(11) 徐梵澄:《王陽明與湛甘泉的新學(xué)》,張新民選編:《陽明精粹·卷叁·名家今論》,孔學(xué)堂書局、貴州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220頁。

(12) 《陽明精粹·卷叁·名家今論》,第225頁。

(13) 《傳習(xí)錄上》,《王文成公全書》冊一,第5—6頁。

(14) 《傳習(xí)錄中》,《王文成公全書》冊一,第53頁。

(15) 《傳習(xí)錄上》,《王文成公全書》冊一,第5頁。

(16) 《湛甘泉集》卷二十三。

(17) 《傳習(xí)錄上》,《王文成公全書》冊一,第5頁。

(18) 《傳習(xí)錄下》,《王文成公全書》冊一,第120頁。

(19) 《尚書引義·說命中》。

(20) 《傳習(xí)錄下》,《王文成公全書》冊一,第130頁。

(21) 《傳習(xí)錄下》,《王文成公全書》冊一,第112頁。

(22) 《與陽明鴻臚》,《甘泉文集》卷七。

(23) 《答陽明書》,《甘泉文集》卷七。

(24) 《答甘泉》,《王文成公全書》冊一,第211—212頁。

(25) 《與楊少默》,《甘泉文集》卷七。

(26) 《答陽明王都憲論格物》,《甘泉文集》卷七。

(27) 《陽明精粹·卷叁·名家今論》,第226頁。

(28) 《陽明精粹·卷叁·名家今論》,第225頁。

(29) 《陽明精粹·卷叁·名家今論》,第225—226頁。

(30) 《陽明精粹·卷叁·名家今論》,第226頁。

(31) 《中庸·二十七章》。

(32) 以上均引自《奠王陽明先生文》,《甘泉文集》冊三十。

(33) 《湛賢母陳太孺人墓碑》,《王文成公全書》冊三,第1083頁。

(34) 《陽明先生墓志銘》,《王文成公全書》冊四,第1605頁。

(35) 《刻文錄序說》,《王文成公全書》冊一,第10頁。

(36) 秦家懿:《王陽明》,臺北東大圖書公司,1987年版,第38頁。

(37) 《陽明先生墓志銘》,《王文成公全書》冊四,第1605頁。

(38) 請參看《陽明精粹·卷叁·名家今論》,第227頁。

(39) 《陽明先生墓志銘》,《王文成公全書》冊四,第1608頁。

(40) 《王文成公全書》冊四,第1547頁。

(41) 邵廷采:《明儒王子陽明先生傳》,《王陽明全集》卷四十,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1561—1562頁。

(42) 《論語·子路》。

(43) 《論語·衛(wèi)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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