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四 論復仇

培根論人生 作者:﹝英國﹞弗蘭西斯·培根 著;烏爾沁 譯


四 論復仇

復仇是一種野蠻的裁判。人性越是靠近它,公正和法律就越應當鏟除它。因為罪惡最初發(fā)生的時候,只不過是觸犯了法律,可是如果對這種罪惡進行報復的話,那就超越了法律范圍。誠然,人的復仇也是一種施惡,它使一個人對他的仇人進行同樣的破壞。但是,如果復仇者能大度諒解,而不去斤斤計較的話,那么他的舉動就明顯要比他的仇人高出一籌了,因為寬宥仇敵是君子的品行。這里,借用所羅門之言:“寬恕人間的怨仇而不報復是一種光榮?!边^去的事情已經(jīng)過去了,無可挽回。一個明智的人絕不會再為從前的一些瑣事枉費心機,現(xiàn)在和將來的事情就已經(jīng)足夠他忙活的了。

世界上沒有什么人是為了作惡而作惡。一個人作惡無非是為自身獲取利益,比如金錢、榮譽、財富或者諸如此類的東西。因此,一個人愛自己勝于愛別人,我們?yōu)槭裁匆獙λ男袨楦械缴鷼饽??即使生活中有的人因為生性邪惡而去作惡,那又怎么樣呢?這個作惡者也不過像荊棘一樣——荊棘只會刺人與傷人,其他的它們什么也做不了啊。也許,有的罪惡尚無法律可以補救。所以,復仇當中有可原諒的一種,就是報沒有法律可以糾正的那種仇。但是,在這種情形下那個報仇的人也應當留神,他所報復的罪惡,最好是沒有法律來加以懲罰的才好。否則,他的仇人遭報之后,恐怕是要變本加厲地予以報復。因為報復者和仇人之間,吃虧比例基本是二比一。有些人在報仇時,刻意想要仇家知道,這個報復來自何方。冤有頭,債有主。因為報仇的痛快之處,似乎不在于叫對方吃多大苦,而在于使對方悔罪??墒?,那些卑劣懦夫的復仇,卻猶如暗中飛箭。

佛羅倫薩科斯謨斯大公曾經(jīng)有一句名言,指責那些忘恩負義的人:“你可以在圣書當中讀到基督教導我們饒恕敵人的話??墒悄阌肋h讀不到教導我們饒恕背信棄義的朋友的話?!?img alt="" src="https://img.dushu.com/2021/05/25/19513957879367.png" />他的意思是,對于惡友不可饒恕。然而約伯的人文精神似乎更加高尚一些。他這樣說:“難道我們不是從上帝手中得福的同時也得禍嗎?”個中道理,類推到朋友上面,亦當如此。的確,一個人如果總是念念不忘個人仇恨,就是把自己的舊傷口常常舔舐如新。其實,這個傷口如若不老是被這個傷者舔來舔去,滿心復仇的話,那么,它會慢慢愈合的。通常,報復公仇的復仇行為多半是會成功的,比如為愷撒之死,為佩蒂納克斯之死,為法蘭西國王亨利三世之死以及許多諸如此類的復仇事件都是成功的。然而,在報復私仇上面,往往并非如此。那些銜怨太深而積累報復之心的人,他們像是妖巫般生活著。這種人活著于人不利,死了也于己不幸。

  1. 所羅門(Solomon),古以色列第三代君王,生活于公元前10世紀。參見《圣經(jīng)·舊約·箴言》第9章第11節(jié)。
  2. 科斯謨斯(Cosmus,公元1519-1574年),意大利佛羅倫薩貴族,學術(shù)功底深厚。
  3. 參見《圣經(jīng)·舊約·利未記》第19章第18節(jié)。此文中有上帝誡命:“愛人如愛己”。
  4. 約伯(Job),《圣經(jīng)》人物。希伯來族長,他一生含辛茹苦地侍奉上帝。參見《圣經(jīng)·舊約·約伯記》。
  5. 尤利烏斯·愷撒(Julius Caesar),公元前49年成為古羅馬獨裁者,公元前44年被布魯圖等人殺死。他的繼承人屋大維為他復了仇。
  6. 佩蒂納克斯(Pertinax,公元126-193年),古羅馬皇帝,登位僅三個月被叛變禁衛(wèi)軍所殺。身后繼承人塞普蒂米烏斯·塞維魯為佩蒂納克斯復了仇。塞維魯于公元193-211年為羅馬皇帝。
  7. 亨利三世(Henrylll,公元1551-1589年),公元1574年登基為法國國王,1589年被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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