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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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毛姆寫作生活回憶 作者:威廉·薩默塞特·毛姆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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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開始從事寫作時,感覺寫作好像是世界上最自然不過的事情了。我喜歡寫作,就如同鴨子喜歡水一樣。我從沒完全走出“成為作家”帶給我的驚奇;除了一種不可抗拒的意愿以外,我找不出自己成為一名作家的理由,也不明白為什么這種意愿會在我的腦子里產生。在長達一個多世紀的時間里,我的家族一直從事法律工作。據《英國傳記辭典》(Dictionary of National Biograph)y記載,我的祖父乃是聯合法律協會(Incorporated Law Societ)y的兩位創(chuàng)始人之一,在大英博物館的圖書館目錄中,他的法律著述可以開列一份長長的名單。他只寫過一本與法律無關的書,那是一本他為當時幾份嚴肅雜志所寫散文的結集。依著對于禮法的理解,他匿名出版了這本書。我手頭曾經有過這本書,很漂亮,是用小牛皮裝訂的,但我從沒讀過,那以后也再沒能擁有一本。我希望自己有這樣一本書,那樣我或許就能從中知道有關像他那樣的人的一些事情。他在法官巷(Chancery Lane)居住多年,因為他做了自己創(chuàng)辦的聯合法律協會的秘書;退休后他搬進肯辛頓三角地(Kensington Gore)一幢可以俯瞰海德公園的房子里。人家送他一只托盤、一套茶器和咖啡具,以及一只銀質的分隔飾盤,飾盤是那么大,那么華美;這些器具自那以后一直成為后人的拖累。一位年長的律師——我從小就認識他——告訴我他曾作為見習生受邀與我的祖父共進晚餐。我的祖父切著牛肉,然后仆人遞給他一盤連皮烤熟的土豆。連皮的土豆,再加上多多的黃油、胡椒粉和鹽,這幾乎是世上最好吃的食物了,不過顯然祖父不這么認為。他從桌首的椅子上站起身來,把土豆從盤子里一個一個拿掉,然后丟向四壁上的每一幅畫,之后他又一言不發(fā)地坐下,繼續(xù)他的晚餐。我問朋友這一舉動對其他人有什么影響,他回答說根本就沒有人注意這個。我的朋友還告訴我說,我祖父是他見過的最丑的矮小男人。我曾去過坐落在法官巷的聯合法律協會大樓,親自看看祖父是不是真的像朋友說的那么丑,因為那兒有祖父的一幅畫像。如果那位老紳士所言不虛,那么畫師一定大大地奉承了祖父。他給了祖父黑黑的眉毛下面一雙俊美的黑眼睛,眼中還隱約閃著嘲諷的光;結實的下巴、挺直的鼻子和兩片翹起的紅唇。一頭黑發(fā)和阿妮塔·盧絲小姐的一樣,恰如其分地飄在風中。他手握一支鵝毛筆,身旁一堆無疑是他自己的書。盡管他身著黑色外套,卻并不如我本來期望的那樣令人心生敬意,而是略顯淘氣。多年以前,我在銷毀他的一個兒子——我死去的叔叔——的文件時,發(fā)現了他年輕時寫的日記。寫日記的時間是十九世紀初,當時祖父正在法國、德國和瑞士旅行,我把那稱作“小旅行”。我記得他在描述沙夫豪森(Schaffhausen)那并不怎么動人的萊茵河瀑布時,感謝了全能的上帝,因為上帝通過創(chuàng)造這“讓人驚嘆的大瀑布”,使“他可憐的創(chuàng)造物有機會在與他的杰作奇跡般的偉大相比較時,意識到了自身的微不足道”。

  1. 阿妮塔·盧絲小姐(Miss Anita Loos,1893—1981),美國編劇、作家。主要作品有《黨同伐異》(Intolerance)、《紳士愛美人》(Gentlemen Prefer Blondes)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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