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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愛玲與林語堂

事跡與心跡 作者:余斌


張愛玲與林語堂

把這兩個名字扯到一塊,只好先從張愛玲這一面去說,——林語堂曾經(jīng)是張愛玲的偶像,林語堂知道不知道張愛玲其人,則不得而知,兩人似乎沒見過面,林氏是否讀過張的作品,如果讀過是否欣賞,都無從說起。

張愛玲一度對林語堂甚是仰慕,或者準確地說,是羨慕,這有她的自供為證?!端秸Z》里以一種戲謔的口吻說到她中學時代立下的宏愿:“……在前進的一方面我有海闊天空的計劃,中學畢業(yè)后到英國去讀大學,有一個時期我想學畫卡通影片,盡量把中國畫的作風介紹到美國去。我要比林語堂還出風頭,我要穿最別致的衣服,周游世界,在上海有自己的房子,過一種干脆利落的生活。”除了她“旁逸斜出”的對衣服的依戀和由對舊式家庭生活的憎惡而生出的遐想(“一種干脆利落的生活”),她為自己設(shè)計的這條路可以說是林語堂式的,林語堂是她的一個參照人物。我們不知道林語堂的哪些作品令她大感興趣,不過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林語堂提示了一條道,在這條道上,“林語堂”這個名字是“成功”的同義語。

林語堂給中學時代的張愛玲留下如此深刻的印象,似也順理成章。她處在充滿幻想最喜“立志”,成名人物最有感召力的這個時期,恰好是林語堂名聲如日中天的年頭。30年代初,林語堂因創(chuàng)辦《論語》《人世間》等雜志,提倡“性靈”“幽默”而名聲大噪,成為“大師”(在此之前他只是作為“語絲”陣中的一員,或是作為一位語言學者出現(xiàn),似還沒有“自立門戶”),1935年,《吾土吾民》在美國出版大獲成功,這使得他的名聲更上層樓,具有了某種國際性,他也因此開始被認為是向西方介紹中國最成功的人。吸引張愛玲的顯然更在后一方面,那時她大約十六七歲。

當然并非所有的年輕人都對林語堂式的成功表示神往,激進的文學青年對他嗤之以鼻,他的成功有時反成了他“西嵬相”的證明,無論從信仰、教養(yǎng)、自身的條件等方面,他們似乎都有理由拒絕他。在兵荒馬亂、左翼占據(jù)文壇主導地位的三四十年代,年輕一代中他的追隨者非常有限。但張愛玲恰好生活在林語堂影響最為有力的圈子——所謂“高等華人”的圈子里。這個圈子中人多崇尚西方,林語堂在西方獲得的成功對他們是最有說服力的。張愛玲其時隨母親、姑姑生活,她稱姑姑是“輕度知識分子”,她母親也應(yīng)屬之,她們以及她們交往的人大約都是林語堂(包括他辦的雜志)的忠實讀者。

另一方面,張愛玲中學念的是圣瑪麗亞女校,這所學校系美國教會所辦,與圣約翰青年學校、桃塢中學同為美國圣公會設(shè)立的大學預科性質(zhì)的學校,這些學校中成績優(yōu)異的學生可以有機會到英美的名牌大學去深造。林語堂即是圣約翰學校的學生,被保送到美國讀書的。這名著名的校友不僅是母校的驕傲,而且作為青年學生的樣板,在性質(zhì)相同的其他兩所學校里,肯定也常被校方和教師掛在嘴邊。這恐怕多少是張愛玲決心追隨林語堂的一個原因。她的同學中崇拜林語堂者也許不在少數(shù),不過如她這般頂真地想在名氣上超過林語堂的,大約很少,不光是她們沒有張的心高和聰明才氣,更因為她們大多是準備做富貴人家的太太的,不必選擇個人奮斗的路。

張愛玲并非只是做做白日夢,她也在“躬行”。有一個時期,她似乎在一步一步地朝她的目標邁進。她在圣瑪麗亞女校成績優(yōu)異,文學才能更受到師生一致的肯定。盡管畢業(yè)后未能考上圣約翰,然溫書兩年,她考取了英國倫敦大學,只是因為太平洋戰(zhàn)爭爆發(fā)才轉(zhuǎn)而就讀香港大學。說起來這期間她與林語堂還有些間接的關(guān)系,即她的處女作《天才夢》在林語堂系統(tǒng)的雜志《西風》上得了征文名譽獎第三名。

《西風》是30年代極走紅的雜志,“以譯述西洋雜志精華,介紹歐美社會人生”相號召,風格近于美國的《讀者文摘》。它的編輯兼發(fā)行人黃嘉德、黃嘉音兄弟是林的合伙人,后者名義上則是雜志的首席顧問,文章常是上面的重頭戲,《生活的藝術(shù)》也是黃嘉德首先譯成中文在上面發(fā)表的。張愛玲中學時代在文學上做過種種嘗試,她自言鴛蝴體、新感覺派甚至普羅文學都寫過,而她第一篇公開發(fā)表的文章登在林派雜志上,不能說完全是個巧合。不過這時林語堂早已去了美國,假如他還在國內(nèi),假如他也參與征文的評獎,我想以他的眼光,以他對“奇文”的情有獨鐘,《天才夢》縱使不獲頭獎,位次也必要大大靠前的,——名譽獎是安慰性質(zhì),名譽獎第三名也即得獎?wù)叩哪┪?,而前面的獲獎作品大多極平庸,對此張愛玲多年后仍不無耿耿。

在港大期間,張愛玲似乎仍在繼續(xù)做她的“林語堂夢”。她發(fā)奮攻書,一連拿了幾個獎學金,成績始終名列前茅,極有望畢業(yè)后由學校保送去英國深造;她又苦習英文,為此發(fā)恨三年沒用中文寫作,寫信也是英文,當她離開港大時,英文已有不凡的造詣,她姑姑甚至說她的英文“好過中文”。凡此似都為她的林語堂夢鋪平了道。不料畢業(yè)在即,日本人攻占香港,張愛玲好夢成空,不得不輟學回到上海。然而即便如此,張愛玲初出道時與林語堂的成功之路仍有可以比擬處。

林語堂在西方世界獲得成功,其始因是他在西人在中國辦的英文刊物上發(fā)表的文章,有一家叫作《中國評論周報》的雜志,林語堂在上面辟了“小評論”專欄,所寫文章談社會、談時政,也談日常生活,寫來皆大膽銳利、新鮮活潑,因此引起了讀者的注意。這里面就有以反映中國人生活而出名的美國作家賽珍珠。她后來與林成為朋友,正是在她的鼓勵之下,林語堂用英文寫成《吾土吾民》,此書在美國的出版也是她促成的,如前所述,林語堂因此書在國外一舉成名。

張愛玲回到上海后,以英文寫作開始她的“賣文”生涯,她向上海一家主要面向西方人的英文月刊《二十世紀》投稿,第一篇Chinese Life and Fashions(《中國人的生活和時裝》,即后來的《更衣記》的藍本)發(fā)表后即“備受稱贊”(雜志編者按語),其后續(xù)有所作,自1943年5月到這一年的年底,幾乎《二十世紀》每一期上都有她的文章。她的這些文章大體上可說走的是林語堂的路線: 用輕松而饒有風趣的文字向外國人介紹中國文化,中國人的生活(雖說她不像林語堂那樣諳熟中國的典籍,其文章也更帶感性色彩,據(jù)以解說中國人生活的,更多的是她對中國人生活方式的感悟)。有意思的是,《二十世紀》主編克勞斯·梅涅特對張?zhí)貏e賞識,初次發(fā)表張的作品即向讀者鄭重推薦,譽張為“極有前途的青年天才”,發(fā)表Still Life(《依然活著》,中文本即《洋人看京戲及其它》)時評曰:“她不同于她的中國同胞,她從不對中國的事物安之若素;她對她的同胞懷有的深邃的好奇心,使她有能力向外國人闡釋中國人。”發(fā)表Demonsand Fairies(《神仙鬼怪》,中文本即《中國人的宗教》)的那一期則有編者按云:“她以獨有的妙悟方式,成功地向我們解說了中國人的種種心態(tài)?!边@些評語加在一起,在我們看來,倒像是他發(fā)現(xiàn)了又一個林語堂式的作者。

張愛玲還不具備林語堂的全面介紹中國的能力,可這時她似乎已經(jīng)開始踏上林語堂的成功之路了,而她才23歲。可惜梅涅特不是賽珍珠,沒有后者的名聲和地位,不能把張愛玲推向西方,戰(zhàn)時的環(huán)境也不允許。否則照那時的勢頭,張愛玲是否由此就真的步了林語堂的后塵,真還說不定,——“比林語堂還出風頭”不大可能,介紹中國生活的種種她總是勝任的。

《二十世紀》的天地太小,讀者主要在租界,影響極其有限,文章的“備受贊賞”并不足以幫助張愛玲實現(xiàn)她“出名要趁早”,而且要出大名的愿望。另一方面,張愛玲的稟賦、氣質(zhì)與林語堂實有差異。梅涅特說“她對她的同胞懷有深邃的好奇心”,確有眼光。這種好奇心我們在林語堂那里看不到,中國人的生活對他并無新奇可言,他只是以全知的架勢熟極而流地向無知的西方人做介紹,而他最感興趣的,似乎是向西方人推銷一種他所推崇的中國式的生活姿態(tài)。張愛玲對中國人的生活則保持著類乎初次面對的新鮮感,一面固然在向外國人解說;另一面在她自己,也就是好奇地張看,是一連串驚異的發(fā)現(xiàn)。此種好奇心,此種“張看”的欲望,加上比林語堂復雜曖昧得多的對中國人生活的感受,使她不能長久地安于林語堂式的輕倩的介紹方式。

不管怎么說,各種因素加在一起,使張愛玲同時也在面向她的同胞用中文寫作,期待著更能讀懂她的作品,也更能給她帶來名聲的同胞的喝彩,而且一旦她在文壇上站穩(wěn)了腳跟,她便與《二十世紀》揮手作別。林語堂赴美之前在中英文寫作上都已建立了名聲,但在《吾土吾民》之后他便只用英文寫作,三十年沒有寫中文,直到年老力衰,寫作上再無更大抱負時才重新?lián)炱?。在較小的規(guī)模上,我們可以說1943年的張愛玲也在這兩方面獲得了成功,她則舍棄了英文寫作,直到50年代初到香港之后。我們不好據(jù)此就說,張愛玲更愿意設(shè)想她的讀者是中國人,而林語堂寧可他的讀者是外國佬:環(huán)境的變化對人的選擇常有左右之力,林語堂若非生活在美國,肯定不會盡棄中文;而張愛玲到了海外,也重新用英文寫作了。

不過張愛玲即使重新開始英文創(chuàng)作之后,也一直沒有放下寫中文的筆,除了《紅樓夢魘》、《張看》及其他零星發(fā)表的散文不算,她還自己將英文創(chuàng)作一一譯成中文,而且譯來像是重寫,絲毫看不出翻譯的痕跡。她把《海上花列傳》譯成英文,這是她在美國的“工作”,她同時仍念茲在茲想著中國讀者的閱讀障礙,譯出了中文本《海上花》。

林語堂則幾十年里是真正與中文寫作絕緣,也從未翻譯過自己的作品(面對國內(nèi)種種粗制濫造、錯誤百出的譯本,他雖憤憤然而終不肯自己動手,據(jù)他自己的解釋是,他的創(chuàng)造力太旺盛,沒時間去弄翻譯)。其間的不同,固然有張愛玲對自家作品十分珍重,沒有林語堂的灑脫,二人的想象力一活躍粗放、一執(zhí)著幽深等因素;然而可能也暗示了張愛玲對中國的語言文字,對中國讀者有更深的情愫。她不像林語堂那樣對西方讀者的理解力懷有信心。只是這里還有一問:假如張愛玲在國外也像林語堂那樣暢銷,她會不會整個只去面對西方的讀者?很難說。不過如果她照最初賣洋文的路子走,也許會獲得成功,依她重操英文以后的寫法,其作品在西方注定“行之不遠”,而到她寫《秧歌》時,她的趣味、信念、心態(tài)都已經(jīng)不允許她回到早先的路上去了。

到這時,林語堂這個名字在張愛玲的心目中可能早已掉彩褪色。40年代,張愛玲紅遍上海,成為淪陷區(qū)首屈一指的小說家,而這時,林語堂用英文寫小說,《京華煙云》《風聲鶴唳》已在大洋彼岸引起巨大反響,前者甚至被認為“很可能是現(xiàn)代中國小說的經(jīng)典之作”(《時代周刊》書評)。作為小說家,張愛玲對這位昔日的偶像、現(xiàn)在可稱同行中的同行的情況肯定不會一無所知。但不知她是否讀過林的小說,如讀過又有何評價。不過可以料想,如果她對《生活的藝術(shù)》一類的書可以接受,她對林語堂寫的小說肯定不以為然。兩人寫小說的路數(shù)相去太遠,單是以中國人為對象與以西方人為對象這一點,就使二人涇渭殊途,張愛玲寫出她對人世生活的觀察和感悟,林語堂則有意無意間總是在以小說做介紹中國的工具。進而言之,林語堂筆下的人物常是觀念的演繹,小說寫來過于理念化,同時也缺少真正的個人視野,張愛玲最討厭抽象的理論,其小說充滿豐盈的感性,而僅憑一部《傳奇》,她已經(jīng)創(chuàng)造出了一個獨特的世界。

50年代初張愛玲在香港寫成《秧歌》和《赤地之戀》,既然是用英文寫作,且又負有宣傳的使命,照理說應(yīng)像林語堂一樣為西方讀者設(shè)身處地了。張亦未嘗不想遷就讀者,但她作為一個地道的小說家所具有的素質(zhì),她越來越追慕的“平淡而近自然”的風格,都使她顯得過于矜持,她的遷就有她的限度,她或者是不甘不愿,或者不知道怎樣揉進那些解釋性的成分而又保持小說的完整性。結(jié)果,她的小說幾乎看不出是特意為西方人寫的,后來的《怨女》等也是如此。她在西方讀書界的“曲高和寡”應(yīng)在意料之中。1955年《秧歌》在美國出版,反應(yīng)平平,幾篇搔不到癢處也沒什么影響的叫好書評過后,就再無聲息了(《怨女》英文本在英國出版時,為數(shù)不多的評論則更是否定性的)。她在這之前也許對她的小說在西方的際遇還有所期待,到這時我想她恐怕已經(jīng)不抱幻想了。這對她后來的寫作肯定有影響,如果《秧歌》獲得成功,她能像林語堂一樣在歐美文壇上立足,她的英文寫作必會繼續(xù)下去。

《秧歌》中文本出版后,張愛玲寄了一本給胡適,當然是希望獲他青睞,恐怕也有得他之力向外界推介的意思。有趣的是,張愛玲倒沒想到寄上一本給她早年心儀的林語堂。事實上若論把她推向西方讀者,顯然是林語堂比胡適更有力量。其時胡適早已落魄,冷冷清清做他的寓公,林語堂則仍在走紅,就在《秧歌》在美出版的同一年,他的小說《朱門》問世,與《秧歌》的遭冷遇恰成對照,此書又獲成功,高居當年的暢銷書排行榜。不知張愛玲是否感到林語堂不大可能是她的作品的知音,她到美國后在紐約落腳,曾去拜訪胡適,林語堂也在紐約,而且與胡適時相過往的,她卻未曾登林府的門?!稇浐m之》中寫到她的朋友炎櫻打聽了消息告她說:“你那位胡博士不大有人知道,沒有林語堂出名?!彼秊榇撕苁歉锌?,言下大不以為然,——相比之下,林語堂只是個二流人物吧?不管怎么說,她中學時代的敬意,她的“林語堂夢”是早已蕩然無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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