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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像破壞論

世界最好的雜文 作者:文真明 編


偶像破壞論

陳獨秀

作者簡介

陳獨秀(1879—1942),原名慶同,官名乾生,字仲甫,號實庵。新文化運動的發(fā)起人和旗幟,中國文化啟蒙運動的先驅(qū),五四運動的總司令。他不僅是一位政治家,更是一位學(xué)人。在五四運動前,他創(chuàng)辦《新青年》,發(fā)表《文學(xué)革命論》;其后,他出版《字義類例》、《實庵字說》等。此外,陳獨秀在詩學(xué)、文字音韻學(xué)以及書法上的造詣都是相當精深的。

“一聲不作,二目無光,三餐不吃,四肢無力,五官不全,六親無靠,七竅不通,八面威風(fēng),九(音同久)坐不動,十(音同實)是無用”:這幾句形容偶像的話,何等有趣!偶像何以應(yīng)該破壞,這幾句話可算說得淋漓盡致了。但是世界上受人尊重,其實是個無用的廢物,又何只偶像一端?凡是無用而受人尊重的,都是廢物,都算是偶像,都應(yīng)該破壞!世界上真實有用的東西,自然應(yīng)該尊重,應(yīng)該崇拜;倘若本來是件無用的東西,只因人人尊重他,崇拜他,才算得有用,這班騙人的偶像倘不破壞,豈不教人永遠上當么?泥塑木雕的偶像,本來是件無用的東西,只因有人尊重他,崇拜他,對他燒香磕頭,說他靈驗:于是鄉(xiāng)愚無知的人,迷信這人造的偶像真有賞善罰惡之權(quán),有時便不敢作惡,似乎這偶像卻很有用。但是偶像這種用處,不過是迷信的人自己騙自己、非是偶像自身真有什么能力。這種偶像倘不破壞,人間永遠只有自己騙自己的迷信,沒有真實合理的信仰,豈不可憐!天地間鬼神的存在,倘不能確實證明,一切宗教,都是一種騙人的偶像:阿彌陀佛是騙人的;耶和華上帝也是騙人的;玉皇大帝也是騙人的;一切宗教家所尊重的崇拜的神佛仙鬼,都是無用的騙人的偶像,都應(yīng)破破壞!古代蒙昧初開的民族,迷信君主是天的兒子,是神的替身,尊重他,崇拜他,以為他的本領(lǐng)與眾不同,他才能居然統(tǒng)一國土。其實君主也是一種偶像,他本身并沒有什么神圣出奇的作用;全靠眾人迷信他、尊崇他,才能夠號令全國,稱做元首;一旦亡了國,像此時清朝皇帝溥儀,俄羅斯皇帝尼古拉斯二世,比尋常人還要可憐。這等亡國的君王,好像一座泥塑木雕的偶像拋在糞缸里,看他到底有什么神奇出眾的地方呢!但是這等偶像,未經(jīng)破壞以前,卻很有些作怪;請看中外史書,這等偶像害人的事還算少么!事到如今,這等不但騙人而且害人的偶像,已被我們看穿了,還不應(yīng)該破壞么?國家是個什么?照政治學(xué)家的解釋,越解釋越教人糊涂。我老實說一句,國家也是一種偶像。一個國家,乃是一種或數(shù)種人民集合起來,占據(jù)一塊土地,假定的名稱;若除去人民,單剩一塊土地,便不見國家在哪里,便不知國家是什么??梢妵乙膊贿^是一種騙人的偶像,他本身亦無什么真實能力?,F(xiàn)在的人所以要保存這種偶像的緣故,不過是藉此對內(nèi)擁護貴族財主的權(quán)利,對外侵害弱國小國的權(quán)利罷了。(若說到國家自衛(wèi)主義,乃不成問題。自衛(wèi)主義,因侵害主義發(fā)生。若無侵害,自衛(wèi)何為?侵略是因,自衛(wèi)是果。)世界上有了什么國家,才有什么國際競爭;現(xiàn)在歐洲的戰(zhàn)爭,殺人如麻,就是這種偶像在那里作怪。我想各國的人民若是漸漸都明白世界大同的真理,和真正和平的幸福,這種偶像就自然毫無用處了。但是世界上多數(shù)的人,若不明白也是一種偶像,而且明白這種偶像的害處,那大同和平的光明,恐怕不會照到我們眼里來!世界上男子所受的一切勛位榮典,和我們中國女子的節(jié)孝牌坊,也算是一種偶像;因為功業(yè)無論大小,都有一個相當?shù)募o念在人人心目中;節(jié)孝必出于自身主觀的自動的行為,方有價值;若出于客觀的被動的虛榮心,便和崇拜偶像一樣了。虛榮心偽道德的壞處,較之不道德尤甚;這種虛偽的偶像倘不破壞,卻是真功業(yè)真道德的大障礙!破壞!破壞偶像!破壞虛偽的偶像!吾人信仰,當以真實的合理的為標準;宗教上,政治上,道德上,自古相傳的虛榮,欺人不合理的信仰,都算是偶像,都應(yīng)該破壞!此等虛偽的偶像倘不破壞,宇宙間實在的真理和吾人心坎兒里徹底的信仰永遠不能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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