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兄弟參商為哪般

魯迅生平疑案(增補本) 作者:王錫榮 著


兄弟參商為哪般

魯迅夫人許廣平在《魯迅回憶錄》中曾經(jīng)說過:“許多讀者來信問我:‘魯迅為什么被八道灣“趕走”?’‘魯迅為什么和周作人決裂?’這都是一般人所不易了解的?!钡@又是“千千萬萬研究魯迅的人們所關心的事情”。在事情發(fā)生時魯迅曾要求周作人予以澄清,周作人未應,魯迅逝世后有人問起,周作人又持“不辯解說”,至今成為一個謎。因而就見仁見智,眾說紛紜起來。尤其是一些喜歡關注“臍下三寸”的人,就來妄作猜測,認為“可能涉及魯迅人性方面的弱點”,或者故作神秘,或者曲為之解。迄今事情已過去了幾十年,而真相仍撲朔迷離,莫衷一是,令人感慨系之。誰都希望真相能夠早日揭開,也有很多人試圖讓事情有個合理的解釋,然而不幸沒能如愿,至今還有很多人在不解地追問:“究竟是為了什么?”尤其是,此后兩人既絕口不談此事,而且老死不相往來,怨恨之深,可見一斑。而切膚之痛,難以忘懷。更難讓人理解的是,他們曾經(jīng)是出名的“兄弟怡怡”,他們兄弟以往的情意之深,是刻骨銘心,也是名聞遐邇的。

兄弟本怡怡

周家自從遭受了祖父的科場案后,從小康墜入了困頓,父親37歲就去世,使作為長兄的魯迅過早挑起了家庭的重擔,在家庭里擔當了“長兄為父”的角色。他對兩個兄弟的關切,是難以用言語來表達的。少年時期,因魯迅與周作人年齡差距四歲,與周建人則差七歲,相互還較少共同語言。在魯迅前往南京求學后,別離之情點燃了兄弟的思念之情。他們開始頻繁通信,作人學大哥的樣,也開始記日記。魯迅在1900年和1901年分別作有《別諸弟三首》詩,傾訴離情別緒。其中有云:“謀生無奈日奔馳,有弟偏教各別離。最是令人凄絕處,孤檠長夜雨來時”;“夢魂常向故鄉(xiāng)馳,始信人間苦別離。夜半倚床憶諸弟,殘燈如豆月明時”。尤其是,其跋語更是凄絕:

周作人(中)與羽太信子(坐者)、羽太重久(右)

仲弟次予去春留別元韻三章,即以送別,并索和。予每把筆,輒黯然而止。越十余日,客窗偶暇,潦草成句,即郵寄之。嗟乎!登樓隕涕,英雄未必忘家;執(zhí)手消魂,兄弟竟居異地!深秋明月,照游子而更明;寒夜怨笳,遇羈人而增怨。此情此景,蓋未有不悄然以悲者矣。

感情之深可見一斑。

不久作人也去了南京的水師學堂,兩人更是形影不離。后來魯迅去日本,在他引導下作人也去了日本,甚至魯迅之所以放棄醫(yī)學而弄文學,與作人的到日本也有點關系呢!那時兩人共同籌辦雜志,共同翻譯《域外小說集》,共同遭受失敗的苦悶。作人在日本娶妻生子,魯迅寧可放棄自己的人生追求,回國就業(yè)以贍養(yǎng)全家。魯迅到北京教育部發(fā)展,不久就托了蔡元培的大面子,把作人引薦到北京大學,這才成就了后來作人的大名聲。1917年,作人生病,魯迅跑前跑后,無微不至;1921年,作人在西山養(yǎng)病,魯迅代為收發(fā)信件,代理各種瑣事……

一直到事件發(fā)生前夕,兩人都是共同翻譯,共同編書,共同指導青年文學社團,共同參加中外友人聚餐,共同接受采訪……在當時北京有所謂“三沈二馬二周”,“二周”即周樹人、周作人兩人。他們共同聚居在八道灣的大宅院里;魯迅的全部收入,都交給作人的日本妻子羽太信子掌管,連羽太信子的妹妹也成了周建人的妻子,甚至作人的妻舅羽太重久也由周家養(yǎng)活,信子的小妹妹福子的學費也由魯迅提供……兄弟兩人早年的著述,有大量都是互署對方的名字,或一人所作而署兩人之名,或兩人所作而署一人名字,連信件也莫不如此,在中國現(xiàn)代文學史上,或者說在中國歷史上,甚至在中外歷史上,這種例子不說絕無僅有也是極少見的。因此,他們的“兄弟怡怡”絕非輕言。

風暴突來

1923年7月上旬,八道灣周家的一切生活還在正常中。

3日,魯迅在日記中記載:“與二弟至東安市場,又至東交民巷書店,又至山本照相館買云岡石窟佛像寫真十四枚,又正定木佛像寫真三枚……”當時,兄弟二人經(jīng)常在一起商量學問和編譯出版事宜,六月間他們兩人聯(lián)名對北京的日文刊物《北京周報》發(fā)表了題為《“面子”與“門錢”》的談話;兩人共同翻譯的《現(xiàn)代日本小說集》剛剛出版;魯迅的第一本小說集《吶喊》由周作人編輯,馬上就要在新潮社出版。

7月14日,魯迅在日記中寫道:“是夜始改在自室吃飯,自具一肴,此可記也。”這是一個嚴重的信號:風暴即將來臨。

但在隨后的幾天里仍然平靜如常,到7月19日,風暴終于爆發(fā)了:這天上午,周作人拿了一封信,從他住的后院來到魯迅住的南屋,見了魯迅,二話沒說,把信一塞給魯迅,就走了。魯迅被他弄得莫名其妙。把信拆開一看,信上寫著:

魯迅先生:

我昨天才知道,———但過去的事不必說了。我不是基督徒,卻幸而尚能擔受得起,也不想責誰,———大家都是可憐的人間。我以前的薔薇的夢原來都是虛幻,現(xiàn)在所見的或者才是真的人生。我想訂正我的思想,重新入新的生活。以后請不要再到后邊院子里來,沒有別的話。愿你安心,自重。

七月十八日 作人

看到這樣的信,魯迅十分困惑了。想問問清楚,作人早已走了。想到后面院子去追問,可是作人信上已叫他不要再到后邊院子里去。只好讓傭工齊坤帶話給作人,讓他來說清楚。但作人不理睬。當天,魯迅在日記里寫道:“上午啟孟自持信來,后邀欲問之,不至?!毙值芏说臎_突以一種特殊的方式展現(xiàn),短促、平靜、內斂,卻尖銳、沉重、強烈,富于暗示性。

對此,局外人更看不明白。連他們的母親魯瑞也弄不清楚到底發(fā)生了什么。她對借住在八道灣北屋的同鄉(xiāng)學生許羨蘇說:“大先生和二先生忽然鬧起來了,也不知道是什么事情,頭天還好的,弟兄二人把書抱進抱出的商量寫文章。現(xiàn)在大先生決定找房子搬出去。”她不是一個愛管閑事,愛擺家長架子的長者,對于兒子不想說的事,她決不追問。

到26日,魯迅就由同鄉(xiāng)學生許欽文、許羨蘇介紹,前往磚塔胡同看屋。這里是許羨蘇的同學俞芬家借住的地方,正好有空屋。看過后,魯迅就決定搬到這里來住。下午就開始整理東西,到8月2日,魯迅就搬去磚塔胡同居住了。朱安也隨同前往。不久母親魯瑞也搬到大兒子那里去住了。從此,二人從“兄弟怡怡”變成永不見面的“參”“商”二星。次年6月,魯迅買下了西三條胡同21號屋,又從磚塔胡同搬到了西三條,有了安定的住所,故于24日前往八道灣取回自己的書籍,卻遭到周作人、羽太信子的毆打和叫罵。當天魯迅在日記里寫道:

下午往八道灣宅取書及什器,比進西廂,啟孟及其妻突出罵詈毆打,又以電話招重久及張鳳舉、徐耀辰來,其妻向之述我罪狀,多穢語,凡捏造未圓處,則啟孟救正之,然終取書、器而出。

一位與他們兩家都極熟的同鄉(xiāng)后輩章廷謙(川島)在魯迅遷出八道灣后住進了魯迅的房子,他目擊了事件的發(fā)生,并忠實地記下了當時的情形:

其時,我正住在八道灣宅的外院(前后共有三個院子)魯迅先生曾經(jīng)住過的房子里。就在那一日的午后我快要上班的當兒,看見魯迅先生來了,走進我家小院的廚房,拿起一個洋鐵水杓,從水缸中舀起涼水來喝,我要他進來喝茶,他就說:“惹禍,管自己!”喝了水就獨自到里院去了。過了一會兒,從里院傳出一聲周作人的罵聲來,我便走到里院西廂房去。屋內西北墻角的三角架上,原放著一個尺把高的獅形銅香爐,周作人正拿起來要砸去,我把它搶下了,勸周作人回到后院的住房后,我也回到外院自己的住所來,聽得信子正在打電話,是打給張、徐二位的。是求援呢還是要他們來評理,我就說不清了。

(川島:《弟與兄》,《魯迅回憶錄》二集1979年上海文藝出版社)

其中,“張”即張鳳舉,“徐”即徐祖正(耀辰),都是兩家共同的熟人。據(jù)魯迅終生的摯友許壽裳說,西三條屋的書房弄停當后,魯迅“就獨自個回到八道灣大宅取書籍去了。據(jù)說作人和信子大起恐慌,信子急忙打電話,喚救兵,欲假借外力以抗拒,作人則用一本書遠遠的擲入,魯迅置之不理,專心撿書。一忽而外賓來了,正欲開口說話,魯迅從容辭卻,說這是家里的事,無煩外賓費心。到者也無話可說,只好退了”(《亡友魯迅印象記》)。許廣平也說,朋友告訴她,“周作人當時曾拿起一尺高的獅形銅香爐向魯迅頭上打去,幸虧別人接住,搶開,這才不致打中”(《魯迅回憶錄》)。

最后魯迅實際只取到部分書籍,他以十余年之勤收集攏來的古磚及拓本,都沒取出。他在《〈俟堂專文雜集〉題記》中痛心疾首地說:“遷徙以后,忽遭寇劫,孑身逭遁,止攜大同十一年一枚出,余悉委盜窟中。”就我本人所見,當年魯迅在日記中記載的部分藏書后來卻在北京圖書館所藏的周作人藏書中出現(xiàn)了。

這次沖突也是兄弟二人生平最后一次見面。

關于決裂原因的幾種說法

事情發(fā)生后,對于二人決裂的原因,眾說紛紜。其中最主要的大致有如下幾種說法:

經(jīng)濟矛盾說

當時周家在八道灣可說聚族而居,當家的是羽太信子。魯迅的母親當時就說:“這樣要好的弟兄都忽然不和,弄得不能在一幢房子里住下去,這真出乎我意料之外。我想來想去,也想不出個道理來。我只記得:你們大先生對二太太當家,是有意見的,因為她排場太大,用錢沒有計劃,常常弄得家里入不敷出,要向別人去借貸,是不好的?!保ㄓ岱迹骸段矣洃浿械聂斞赶壬?,浙江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01—102頁)魯老太太又對人說:“你們大先生和二先生不和,完全是老二的過錯,你們大先生沒有虧待他們?!保ㄍ?,第102頁)

當時魯迅和周作人共同的朋友郁達夫說:“據(jù)張鳳舉他們的判斷,以為他們弟兄間的不睦,完全是兩人的誤解。周作人氏的那位日本夫人,甚至說魯迅對她有不敬之處。但魯迅有時候對我說:‘我對啟明,總老規(guī)勸他的,教他用錢應該節(jié)省一點,我們不得不想想將來,但他對于經(jīng)濟,總是進一個花一個的,尤其是他那一位夫人?!瘡倪@些地方,會合起來,大約他們反目的真因,也可以猜度到一二成了?!保ㄓ暨_夫:《回憶魯迅》,上?!队钪骘L乙刊》1939年3月到8月連載)

北京新街口北大街公用庫胡同內八道灣胡同11號魯迅故居內前院。從照壁處看南屋魯迅住房

從八道灣11號內院看南屋

章廷謙(川島)后來說,矛盾焦點“主要是經(jīng)濟問題。她揮霍得不痛快”(據(jù)章1975年與魯迅博物館工作人員的談話記錄,轉引自陳漱渝《披沙簡金》第58—59頁)。

周建人說:“在紹興,是由我母親當家,到北京后,就由周作人之妻當家。日本婦女素有溫順節(jié)儉的美稱,卻不料周作人碰到的卻真是個例外。她并非出身富家,可是氣派極闊,架子很大,揮金如土。家中有管家齊坤,還有王鶴照及燒飯司務、東洋車夫、打雜采購的男仆數(shù)人,還有李媽、小李媽等收拾房間、洗衣、看孩子等女仆二三人。即使祖父在前清做京官,也沒有這樣眾多的男女傭工。更奇怪的是,她經(jīng)常心血來潮,有時飯菜燒好了,忽然想起要吃餃子,就把一桌飯菜退回廚房,廚房里趕緊另包餃子;被褥用了一、兩年,還是新的,卻不要了,賞給男女傭人,自己全換過。這種種花樣,層出不窮。魯迅不僅把自己所有的全部收入交出,還把多年的積蓄賠了進去,有時還到處借貸,自己甚至弄得夜里寫文章時沒有錢買香煙和點心。魯迅曾感嘆地對我說,他從外面步行回家,只見汽車從八道灣出來或進去,急馳而過,濺起他一身泥漿,或撲上滿面塵土,他只得在內心感嘆一聲,因為他知道,這是孩子有病,哪怕是小病,請的外國醫(yī)生,這一下又至少是十多塊錢化掉了?!保ā遏斞负椭茏魅恕罚本┏霭嫔?999年版,第450頁)

不敬說

除了上述郁達夫提到,據(jù)當時在場的張鳳舉他們說,羽太信子說魯迅對她有不敬之處,所謂“不敬”,當然并非說“不尊敬”,而是說“不正經(jīng)”。章廷謙也提到這一說法。他說:“周作人老婆造謠說魯迅調戲她。周作人老婆對我還說過:魯迅在他們的臥室窗下聽窗。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因為窗前種滿了花木?!保〒?jù)章廷謙1975年的談話記錄)且事實上還有一道土溝。

至于張鳳舉和徐祖正,都沒有發(fā)表文章談此事。1977年我曾經(jīng)到北大宿舍“蔚秀園”拜訪過徐,他當時因剛剛經(jīng)歷了十年浩劫,還有些心有余悸,對此諱莫如深,不愿多說,只說不清楚。其實,他的意思也是有此一說的,但許壽裳曾提到“張鳳舉他們”(意思是包括徐祖正)表示,這“完全是兩人的誤解”。

此外,有些研究者推測是魯迅窺視了弟婦的沐浴??傊瑹o論哪種說法,基本意思都是信子指責魯迅對她有不規(guī)矩的行為。

拆信說

據(jù)當時曾經(jīng)參與編輯《莽原》的荊有麟說:“據(jù)先生講,他與周作人翻臉,是為了這樣的事情———他們兩個人,有好些共同的朋友。即某人是魯迅的朋友,也是周作人的朋友,所以有時候朋友寫信來,雖然信是寫給兩個人的,但封面收信人卻只寫一個,魯迅,或者周作人,因為他們弟兄,本來居住在一塊,隨便哪一個收信,兩人都會看到的。有一次,一個日本朋友寫信來,而且是快信,封面寫的是周作人,魯迅自然知道是誰寫來的。恰恰送信來時,已是晚上,周作人已經(jīng)睡了。魯迅先生看是他們共同的朋友寫的快信,怕有什么要事,便將信拆看了,不料里面卻是寫的周作人一個,并沒有與魯迅有關的事情,于是第二天早上,魯迅將信交與周作人……不料周作人突然板起面孔,說:‘你怎么好干涉我的通訊自由呢?!谑莾扇吮愦蟪称饋?,魯迅終于還搬了家?!?/p>

廣告說

據(jù)當時在北京的日本人清水安三說,事情則因一則廣告而起。他早在1922年就認識魯迅和周作人,同年,他在日本的《讀賣新聞》上發(fā)表連載長文《中國當代新人物》,其中有一章專門介紹魯迅兄弟,題為《周三人》。1976年,他在日本的《日本經(jīng)濟新聞》上發(fā)表《我懷念魯迅》一文,其中說:“由于山本賢孝(應為忠孝)先生的誤診,致使周作人的兒子(實為女兒———錫榮按)死亡,周作人以顯著地位在《順天時報》上刊登廣告?!俄樚鞎r報》是日本在北京發(fā)行的日文報紙。山本博士倒并沒有發(fā)表什么辯護文什么的,然而被廣告激怒了的,其實是魯迅。關于周氏兄弟的失和,有種種說法,但是我以為這個誤診事件,也就是這個新聞廣告事件,至少是成為開始失和的一個原因?!保P于廣告引起兄弟失和的種種說法詳見后文分析。)

懼內說

除了經(jīng)濟原因,周建人、俞芳等還指出一個重要原因,是周作人懼內,其妻羽太信子專橫跋扈,仗著日本人的勢力,有蓄意趕走魯迅和周建人,達到獨霸八道灣的目的。而周作人因懼怕她的歇斯底里癥發(fā)作,不敢講半句不是,只得逆來順受,這就更加助長了羽太信子的霸道。當時三弟周建人在八道灣居住,一面在北京大學旁聽。她先是用當面羞辱、指桑罵槐等方法逼周建人離開北京出外謀生。待建人去了上海商務印書館,然后又設計逼走魯迅。信子還曾多次提出要把她的日本父母接來北京同住,被魯迅頂住了,因此恨之入骨,常教唆孩子:“你們不要到大爹的房里去,讓他冷清煞!”日本人增田涉曾記載魯迅對他講的一件事:“他在北京和周作人同住的時候,他常買糖果給周作人的小孩(他自己那時沒有小孩),周作人夫人不讓他們接受而拋棄掉。他用充滿感慨的話說:好像窮人買來的東西也是臟的?!保ā遏斞傅挠∠蟆斞父铝梁托『ⅰ罚嶋H上,羽太信子早已處心積慮要把魯迅攆出八道灣,所以在周作人面前挑唆。許壽裳說:“周作人的妻子是有歇斯臺里性的,她對于魯迅,外貌恭順,內懷忮忌。作人則心地糊涂,輕聽婦人之言,不加體察。我雖竭力解釋開導,竟無效果?!保ā锻鲇阳斞赣∠笥洝の魅龡l胡同住屋》)而一當魯迅逝世,周作人馬上把八道灣的住房產權人改作了“周作人”。因此,所謂“懼內說”,實際上也可說是“獨霸說”。

魯迅和周作人怎么說?

別人眾說紛紜,那么事情發(fā)生后當事人又是怎么說的呢?我們分別來看。

魯迅的說法和做法

事實上,魯迅開始并沒有對人說什么,以致連魯瑞都不清楚他們究竟為了什么。但魯迅的憤懣是顯而易見的:他氣到無話可說,因而病倒,他的肺病第一次大發(fā)作,一個多月后才慢慢好起來。但他不愿意多說,直到去世前一個多月才告訴母親當年是什么病。對于這場紛爭,他也一直沒有對母親說。后來,他曾經(jīng)私下對幾個最接近的人發(fā)過一些感慨。

一是對許廣平說過:“我總以為不計較自己,總該家庭和睦了罷,在八道灣的時候,我的薪水,全行交給二太太,連周作人的在內,每月約有六百元,然而大小病都要請日本醫(yī)生來,過日子又不節(jié)約,所以總是不夠用,要四處向朋友借。有時借到手連忙持回家,就看見醫(yī)生的汽車從家里開出來了?!彼拖?,“我用黃包車運來,怎敵得過用汽車帶走的呢?”他認為,“周作人這樣做,是經(jīng)過考慮的,他曾經(jīng)和信子吵過,信子一裝死他就屈服了。他曾經(jīng)說:‘要天天創(chuàng)造新生活,則只好權其輕重,犧牲與長兄友好,換取家庭安靜?!保ā遏斞富貞涗洝に^兄弟》)他曾對許廣平表示:“我幸虧被八道灣趕出來了,生活才能夠有點預算,比較不那么發(fā)愁了?!保ā遏斞富貞涗洝に^兄弟》)當時魯迅薪水為330元,還有其他收入,而從現(xiàn)在保存的魯迅家用賬目來看,魯迅與朱安、母親三個人的月開支只要40到60來元。而在八道灣時經(jīng)濟卻是捉襟見肘。

二是后來曾對增田涉表示對于羽太信子的不滿。增田寫道:“有過魯迅跟弟弟周作人不和的傳聞,但是,我一次也沒有從魯迅的口里聽過非難周作人的話。僅僅記得他好像對周作人夫人的態(tài)度感到不快,帶有非難的口氣。我想,恐怕不是魯迅跟周作人不和,而是跟周作人的家里(即周作人夫人)不很融洽吧。”(《魯迅印象記·魯迅跟周作人不和的主要原因》)

三是寫了小說《傷逝》,周作人從中讀出了“乃是借了男女的死亡來哀悼兄弟恩情的斷絕的”(《知堂回想錄》,第427頁)。周建人認為這小說“是向周作人伸出熱情的手,表示周作人如有急難,他還愿像當年周作人患病時那樣救助”(《魯迅和周作人》)。

四是同年11月,魯迅又寫了小說《弟兄》。許壽裳指出:“寫張沛君為了兄弟患病,四處尋醫(yī),種種憂慮奔走的情形,大部分是自身經(jīng)歷的事實。”(《我所認識的魯迅·關于〈弟兄〉》)周作人也認為,這小說“有十分之九以上是‘真實’”(《知堂回想錄》第426頁)。

五是開始用筆名“宴之敖者”。魯迅曾對許廣平說這筆名的含義:“宴從家,從日,從女;敖從出,從放;我是被家里的日本女人逐出的。”(《欣慰的紀念·略談魯迅先生的筆名》)1924年1月寫《奇怪的日歷》時署名“敖者”,同年9月寫《〈俟堂專文雜集〉題記》署名“宴之敖者”,在《故事新編》中,魯迅描寫了一個智慧勇敢的黑衣人,名字就叫“宴之敖者”。

六是,此后仍然在經(jīng)濟上支持羽太家。1925年10月羽太重久曾寫信向魯迅道謝:“上月蒙兄長給予及時補助,非常感激?!?/p>

七是,此后終其一生,始終關切著乃弟的社會聲譽和安全。1927年在北京北新書局被封、《語絲》被查禁后對于周作人的處境頗為關切,轉達了“不如南來之安全”的建議。1933年對于周作人保護李大釗后人的舉動,魯迅表示贊賞;在1934年周作人的《五十自壽詩》招來廣泛批評時,魯迅卻表達了最為公允的見解。1935年對周作人發(fā)表的《岳飛與秦檜》和《關于英雄崇拜》兩文,也各擷取其積極成分加以肯定。同年,平津文化界發(fā)表《平津文化界對時局的意見書》周作人沒有署名,魯迅深為之憂慮,曾讓三弟周建人轉達“遇到抗日救國這類重大事件,切不可過于退后”的意見。

周作人的說法和做法

一是,刪除了自己日記中關于兩人失和的記載?,F(xiàn)存《周作人日記》1923年7月17日記載:“陰。上午池上來診。下午寄喬風函件,焦菊隱、王懋廷二君函。7月《小說月報》收到。得錢玄同函?!敝茏魅顺姓J,這則日記原來不是這樣的。其中被他后來“用剪刀剪去了原來所寫的字,大概有十個左右,八月二日記移住磚塔胡同”,涉及他與魯迅沖突的內容,“次年六月十一日的沖突,也只簡單記著沖突,并說徐張二君來,一總都不過十個字”(《知堂回想錄·不辯解說(下)》)。

二是,以“不辯解說”來作解說。他當時沒有“公開的說”,但他后來卻借元末倪云林故事表白自己。倪被人窘辱而絕口不言,別人問他為什么不辯解,他說,一說便俗。周作人說:“大凡要說明我的不錯,勢必先說對方的錯,不然也總要舉出些隱密的事來做材料,這都是不容易說得好,或者不大想說的,那么即使辯解得有效,但說了這些寒磣話,也就夠好笑,豈不是前門驅虎而后門進了狼么?”他曲曲彎彎地說:魯迅寫了《傷逝》和《弟兄》,是“痛惜”兄弟情誼的斷絕,而他卻認為“有什么辦法呢?人總只有人的力量。我很自幸能夠不俗……”(《知堂回想錄》第423、427頁)

三是,在六月十一日沖突之后,于十八日在《晨報副刊》上發(fā)表《“破腳骨”》一文,影射魯迅的索回書籍和生活器具是無賴子、流氓、“劫掠者”、“盜賊”。

四是,此后多次借機譏刺、嘲笑、非議魯迅。1936年7月31日寫了《老人的胡鬧》一文,在評論日本議員反對稱我國為“中華”而主張稱“支那”的文章中,離題去議論“我國的老人”,說“老人的胡鬧不一定是在守舊,實在卻在維新。蓋老不安分,重在投機趨時,不管所擁戴的是新舊左右,若只因其新興有勢力而擁戴之,則等是投機趨時,一樣的可笑?!濒斞溉ナ篮?,周作人接受記者采訪時論及魯迅說:“說到他的思想方面,最初可以說受了尼采的影響很深,就樹立個人主義、希望超人實現(xiàn),可是最近又有點轉到虛無主義上去了,因此他對一切事仿佛都很悲觀?!辈⒄f魯迅“多疑”,“往往因為一點小事,就和人家沖突起來,動不動就生氣”。

五是,1964年再次談到此事。當時香港友聯(lián)出版公司出版了趙聰?shù)摹段逅奈膲c滴》一書,其中有《魯迅與周作人》一節(jié),其中說:“許壽裳曾說過,他們兄弟不和,壞在周作人那位日本太太身上,據(jù)說她很討厭她這位大伯哥,不愿同他一道住?!敝茏魅俗x后寫信給鮑耀明時說:“昨日收到《五四文壇點滴》,謝謝?,F(xiàn)已讀了十之八九,大體可以說是公平翔實,甚是難得。關于我與魯迅的問題,亦去事實不遠,因為我當初寫字條給他,原是只請他不再進我們的院子里就是了?!焙笥终f:“《五四文壇點滴》據(jù)我所知道的來說,大抵去事實不遠。著者似尚年輕,惟下筆也還慎重,是很難得的。”后又再次說:“魯迅事件無從具體說明,惟參照‘五四點滴’中所說,及前次去信約略已可以明白?!保ㄞD引自陳漱渝《東有啟明 西有長庚》,《魯迅研究動態(tài)》1985年第5期)其實趙的提法很中性,怎么理解都可以,周作人認可其提法,實際是有伏筆的:回避了“不愿”的原因。

六是,在《知堂回想錄》中,對許壽裳關于此事的說法提出了異議。許壽裳說,當時“外賓”來后,魯迅從容辭卻,周作人卻說張、徐不是什么“外賓”。他說:“這里我要說明,徐是徐耀辰,張是張鳳舉,都是那時的北大教授,并不是什么‘外賓’,如許季所說的,許君是與徐張二君明白這事件的內容的人,雖然人是比較‘老實’,但也何至于造作謠言,和正人君子一轍呢?”這里不但已經(jīng)辯解,而且有些強辯了。顯然許壽裳說的“外賓”本來就指家族以外的人,如果說“外賓”指外國人,則當時除徐、張外,還有一個真正的“外賓”:信子的弟弟羽太重久。因此“外賓”只不過是“外人”的婉轉提法而已,周作人卻說人家是“造作謠言”,未免神經(jīng)過敏。

究竟為什么?

在列舉了上述的情況以后,我們再加以梳理,再來問究竟是為了什么?

在上述各種說法中,清水安三的“廣告說”,看來是肯定記錯了。首先,他所說的因周作人的兒子死去而引起,是沒有的事。周作人的兒子沒有夭折,夭折的是女兒周若子,而時間是1929年,這時魯迅早已離開北京三年。周作人有一子二女:長男周豐一(1912—1997)后為北京圖書館研究館員,長女周靜子(1914—1984),次女周若子(1915—1929)。1929年11月16日,14歲的若子因吃海棠果過多,引起胃痛,周作人就請以前常給周家看病的山本醫(yī)院院長山本忠孝博士來家里診治。魯迅1920年和1926年的日記上,也不止一次記著請他來給母親治病。山本來了兩天,看看不行,就介紹若子住進德國醫(yī)院,該院診斷為盲腸炎,當天下午作切除手術,19日晚,若子出現(xiàn)高燒,進而昏厥,心臟逐漸衰弱,至次日凌晨病逝。26日,周作人寫了《若子的死》,后又寫《再記》,記述了此事的經(jīng)過。12月28日,又在《世界日報》發(fā)表《就山本醫(yī)院誤診殺人致北平市衛(wèi)生局呈文》,這就是清水安三先生說的“廣告”。當然,這時兄弟絕交已經(jīng)六年,是不可能再由此事而釀成沖突的。老人寫作此文時已年屆八十五歲,可能一時記錯了。

其次,荊有麟的“拆信說”,也不甚合理。當時,兄弟兩人信件聯(lián)署合收,是司空見慣的,甚至代筆回信、代處理來信,都是常有的事。當然,那可能有授權,即口頭關照過、認可過。但是,他們倆平時連著作權都不計較,除非魯迅拆的那封信中涉及周作人更加重大的個人隱私,否則周作人是不大可能出現(xiàn)那種強烈到要絕交的反應的。但從已有資料來看,似乎并無這種條件出現(xiàn)。即使拆了信,也與周作人給魯迅信中的“不要到后邊院子里來”之類的話沒有關系。何況,那樣就與羽太信子也沒有關系了。但荊有麟愣說是魯迅告訴他的,這就難以確認了。荊有麟與魯迅的關系,是否達到能夠讓魯迅敞開談論這件事的程度呢?荊有麟畢竟是后輩,如果在某種不適當?shù)臅r候去問這種問題,恐怕也只能得到不得要領的回答。

除了上述兩說,其余三種說法:經(jīng)濟說、不敬說和懼內說,可就都與羽太信子有關了。

魯迅持“經(jīng)濟說”。魯瑞也有同感。要知道,魯迅在羽太信子出現(xiàn)以來的十五年(1908—1923)中,一直是這個家最主要的經(jīng)濟承擔者。在前十年,作人、信子等人的生活簡直就靠大伯支撐,但1917年作人進了北大,名氣日升,而1920年以后魯迅則因教育部連年欠薪,再加生病,收入減少,使經(jīng)濟捉襟見肘?;蛟S,這位大伯已不再像過去那樣不可缺少,而且又要管頭管腳,開始令人討厭了。因此,管家齊坤在家務管理中營私舞弊,甚至把食物從墻頭送出去,讓魯迅看見了,向信子指出,信子卻只罵齊坤何以讓魯迅看見;小孩玩火,魯迅向作人夫婦提出,信子卻罵小孩說:“為什么給他看見!”而魯迅買糖果給小孩吃,信子也不許小孩吃。

同時,魯迅對信子的作派,也早已看不下去了。在經(jīng)濟寬裕的時候,也還罷了,一到經(jīng)濟拮據(jù),矛盾就十分突出了,而壓力最大的當然是魯迅。他不得不經(jīng)常舉債度日!我們從魯迅當時的日記上,可以清楚地看到這種窘境。在1923年7月前后,魯迅拿到的工資往往只有2元、4元,“一成七”之類,而同期向人借錢卻是一借就是200元。8月13日甚至有這樣的記載:“母親來視,交來三太太箋,假十元,如數(shù)給之,其五元從母親轉借?!蹦赣H從八道灣來看魯迅,帶來了三太太即周建人妻羽太芳子的信,要向魯迅借10元錢,魯迅自己只有5元,卻還向母親轉借了5元來借給芳子。在這種情況下,魯迅對信子的擺闊是如何的氣憤,也就可想而知了。

但周作人和羽太信子卻持“不敬說”。

從周作人給魯迅的那封信來看,他雖然沒有明說,但那種吞吞吐吐的口氣,已告訴人們,他想說的是涉及魯迅人格的問題。他說:“我不是基督徒,卻幸而尚能擔受得起,也不想責難———大家都是可憐的人間,我以前的薔薇的夢原來都是虛幻,現(xiàn)在所見的或者才是真的人生?!币馑际钦f他看到了人的本性的暴露。又說“愿你安心、自重”,意思是魯迅不自重,因而得不到良心的安寧。在次年6月的取書沖突中,魯迅自己也記著:信子的謾罵中“多穢語,凡捏造未圓處,則啟孟救正之”。信子對章廷謙等人說是魯迅調戲她。另一種說法是“聽窗”,還有一種說法是“窺視信子沐浴”。但無論版本如何不同,基本意思都是對信子有“不敬”之處。至于別人的轉述,都暫且不論,也已可知道此說的存在及其來源。

顯然,魯迅也知道作人與信子持“不敬說”。而且,很多后人雖然沒有明說,顯然也傾向于相信無論是否事實,至少“有此一說”。在1929年8月8日的南京《中央日報》副刊《青白》上,就有盧冀野的《茶座瑣語》一文,其中就說:“有一位北方小姐說,魯迅與乃弟作人嘗鬩于墻,不相見者已數(shù)年,此中原因大約是‘為太太之故’?!睋?jù)馬蹄疾先生說,在20世紀30年代的《大公報》或《北平新報》上有一篇文章叫《魯迅和羽太信子》,說,魯迅曾趁羽太信子沐浴時,在信子房門口窺視,被羽太信子告發(fā)于周作人,使周作人與魯迅反目。這說法后來在一部分人中隱隱約約流傳(馬蹄疾:《魯迅生活中的女性》,第96頁)。以至于在最近周海嬰的《魯迅與我七十年》中也不諱言,并且坦言:

對于這段歷史,某些魯迅研究者的推測,是他看了一眼弟婦沐浴,才導致兄弟失和的。但是據(jù)當時居住在八道灣客房的章川島先生說,八道灣后院的房屋,窗外有土溝,還種著花卉,人是無法靠近的。至于情況究竟如何,我這個小輩當然是沒有發(fā)言權的。

不過,我以20世紀90年代的理念分析,卻有自己的看法,這里不妨一談。我以為,父親與周作人在東京求學的那個年代,日本的習俗,一般家庭沐浴,男子女子進進出出,相互都不回避。即是說,我們中國傳統(tǒng)道德觀念中的所謂“男女大防”,在日本并不那么在乎。直到臨近世紀末這風俗似乎還保持著,以致連我這樣年齡的人也曾親眼目睹過。

……

再聯(lián)系當時周氏兄弟同住一院,相互出入對方的住所原是常事,在這種情況之下,偶有所見還值得大驚小怪嗎?退一步說,若父親存心要窺視,也毋需踏在花草雜陳的“窗臺外”吧?……我不為長者諱。但我倒認為據(jù)此可弄清他們兄弟之間“失和”的真實緣由。

他的坦率和面對真實的勇氣確實令人折服,也使我們直接面對這一尖銳問題。但是這里卻出現(xiàn)了悖論:既然日本人對于沐浴的觀念是如此,那么即使魯迅看到了羽太信子沐浴,她不也是日本人嗎,怎么會對此大驚小怪呢?要說她是故作姿態(tài),則周作人總不至于連這點都分不清,又怎么會跟著大光其火以至于提出絕交呢?仔細一想就知道不對了。

除了“沐浴說”,還有“聽窗說”。其實上引章廷謙所說的窗下因有花卉而無法靠近,是針對信子聲稱魯迅在作人、信子房間窗外“聽窗”而言的。但既然“窗外有土溝、花卉”,人無法靠近,則“聽窗”之說便不能成立。倘說,硬要鉆進去聽時也可能,則魯迅個子較矮,在土溝、花卉之間,再伸長脖子,也未必能“窺視”到室內詳情,而況那樣未免太狼狽了。所以也是難以令人信服的。

最后還有“調戲說”。除了章廷謙以外,沒有人用過這個表述。別人用的都是“不敬”二字。但“不敬”太含糊了,“沐浴說”和“聽窗說”都是“不敬”。但“調戲”具體指什么,也并沒有更明確的說法。而章在緊接著“調戲”說法的后面,說的還是“聽窗”。所以,也有可能他說的“調戲”,即指“聽窗”。

總之,雖然這幾種說法都很難成立,但周作人夫婦卻肯定是堅持“不敬說”的。無論從信子當時的表現(xiàn)還是周作人當時和后來的表現(xiàn),都告訴人們,他們兩人的意思是,魯迅有嚴重的對不起他們的地方。因此,從表象來看,他們兄弟失和的直接矛盾,在于周作人夫婦指責魯迅對弟婦羽太信子有“不敬”的行為。

深因所在

但是,這種指責是否成立呢?無論事實如何,我們都不能不直面它。

現(xiàn)在首先要看:面對被指為行為不端,魯迅如何反應。

第一,他表現(xiàn)出憤懣和氣惱。1923年7月14日的日記說“是夜始改在自室吃飯,自具一肴,此可記也”,這表明爭執(zhí)已經(jīng)發(fā)生了。當時,八道灣房屋共三進九間,魯迅獨自住在院內第一進南屋中間,第二進坐北朝南的三間是魯瑞、飯廳和朱安,周作人和信子住在第三進北屋,本來魯迅是與母親、朱安等在第二進中間正房吃飯的,作人、建人兩家一起在第三進吃飯。后來因許欽文的妹妹許羨蘇寄居八道灣,改為許羨蘇和魯老太太、朱安一同吃飯,魯迅則改到與周作人及羽太信子、芳子一起吃了?,F(xiàn)在突然改為在自己的房間里吃飯,當天也沒有對作人說什么。

那么,魯迅為什么不主動向作人去說明而要生悶氣呢?也有兩種可能:一種是,他因行為有虧而自覺心虛,難以啟齒;另一種是,因為對方無理至極,而氣憤到不想說。但若是第一種,他沒有理由在日記中記上這一筆,即使作為永不示人的日記,一般也不會來記下自己的丑行。更何況,他日記的口氣是憤怒的,也正因為日記不示人,所以更真實。我們看到的是“記錄在案”和“立此存照”的記錄。

第二,他表現(xiàn)出迷惘和困惑。七月十九日周作人持信來,之后魯迅通過工役“邀欲問之”。如果自己做了虧心事,何必明知故問?而魯迅之所以要“邀欲問之”,顯然是因為他認為還是可以當面講清楚的。但作人卻不理他,這使他很困惑,也極為傷心。所以決定放棄對“兄弟怡怡”“永不分離”的追求,搬出八道灣。

第三,表現(xiàn)出悲哀和絕望。他想與作人對話,作人拒絕了,這顯然使他感到失望,所以很快決定搬家。這表明他感到他們的兄弟情誼已經(jīng)徹底破裂,無可挽回了。

北京八道灣11號住房分配圖

第四,表現(xiàn)出輕蔑。次年他去取書時,對方竟大打出手,還滿口穢語。而魯迅的反應是冷峻地對前來勸解的人們說:這是家里的事,不必外人費心。對于對方的“穢語”及“捏造未圓處”的“救正”,都不予理睬,并且照樣“取書、器出”,表現(xiàn)出不打算澄清事實的態(tài)度。其心理基礎有四:①認為不可能講清楚———絕望;②認定沒有與對方講道理的必要和價值———輕蔑;③不必在外人面前論自家人的是非,不欲外人參與家事———無聊;④自知理虧,講起來必輸———心虛。但第四點可能性較小:兩個人之間的事,本來就難分是非,是可以強辯的,即使心虛,也可以反唇相譏。所以,不辯應是輕蔑。

再看周作人夫婦的表現(xiàn)。

一是,信子居然一反常態(tài)憋了三天。信子性格狂暴,如果因魯迅對她“不敬”而造成沖突,則根據(jù)信子的性格,她怎么可能等到三天后才告訴作人呢?這件事她必定是憋了三天,或在行止上表現(xiàn)出來,才讓周作人知道的。所以才會有周作人十八日的“我昨天才知道”。

二是,周作人知道后,態(tài)度既絕情又懦弱。他不采用當面指責的方式,而用寫信的方式。而信中既非痛斥,又無誠意;既像指責,又像自責;既像憐憫,又像唾棄,表現(xiàn)出不自信的惱怒。

三是,拒絕解釋和澄清。其心理基礎可能是:①他認為沒有必要,“大家都是可憐的人間”,“一說就俗”;②認為事實已經(jīng)清楚,澄清是多余的;③不屑于對話。

顯然,他認為事涉魯迅的人格,言之臉面無光。但其依據(jù)其實是很薄弱的:唯一的證言是信子的話,而人們始終無法了解到信子的指責究竟有沒有事實、有什么證據(jù)。而周作人夫婦的說法,也缺乏有力的證明。周作人當時的說法只是含沙射影,暗示魯迅做了什么虧心事;后來則一直到死,都對外宣稱“不辯解”,其實始終還是用了暗示的手法大作辯解,但只故作神秘而無一處拿出證據(jù)來。尤其是,故意剪掉了日記中的有關記載,卻還特地告訴人們一聲。既然剪掉,就是不想讓人知道,又何必告訴人?剪掉以后再告訴人,使人既無法證實,卻又無法否定,得到的效果便是無形中坐實自己的結論。這當然是一種十分高明的辯解手法。但實在說,不夠光明磊落。

從雙方的反應來看,破解這個謎的關鍵在于羽太信子。

首先,令人不解的是:信子為什么要憋了三天才說呢?我們不妨來作一點假設。

第一種假設

假設她是因遭到魯迅“不敬”而羞于啟齒。可是為什么后來又說了,而且毫無怕羞的形跡?從她后來那樣破口大罵的潑辣,以及所有人對她性格的描述來看,她像是那樣怕羞的人嗎?決不是。如果魯迅“窺視”她沐浴,她會不會那么憤怒還未必;如果魯迅“聽窗”,則她如果發(fā)覺,周作人應該同時發(fā)覺,而周作人四天后才說“昨天才知道”;如果說“調戲”,為什么當天不與周作人說呢?同時,她也并沒有沉默,她與魯迅起過沖突,結果是魯迅改在自室吃飯———她勝了。既然勝了,為什么卻又沉默呢?

第二種假設

假設她自知在與魯迅的沖突中有理虧之處,所以不說。而一當周作人知道后,為她找到了某種邏輯上、心理上的支持,她就變得強硬起來,所以就出現(xiàn)了破口大罵。而正因為這種邏輯是周作人為她找到的,信子還沒有完全掌握,于是在使用這種邏輯大罵時,露出了破綻。也正因此,周作人會趕緊出來“救正之”。如果他們的沖突是由“不敬”而起,她不會有什么理虧之處,當然也就不需要尋找這種邏輯。以此觀之,他們的沖突必不是由于“不敬”,而是別有深因。

第三種假設

假設由于平時因經(jīng)濟問題、持家方式等方面積怨已深,本已處于一觸即發(fā)狀態(tài),這天因某種機緣,出現(xiàn)一種既關乎經(jīng)濟、又埋藏著“不敬”危險的沖突:例如吃飯。假設當魯迅前往后邊院子吃飯時———當時正好周作人不在———恰巧信子正在沐浴,魯迅為尋找本該一起吃飯的人而無意中看到了信子沐浴,或在吃飯過程中因信子沒好氣而產生某種爭執(zhí),甚或發(fā)生身體碰撞,這就成為信子撒潑的理由。而魯迅覺得既無聊又無奈,只好讓她去胡說了。而當周作人知道后,又加上自己的猜疑,使信子益發(fā)覺得自己罵得有理,這就成為夫妻二人指責魯迅的依據(jù)。

這樣,事情又回到“經(jīng)濟說”來了。

從這種種現(xiàn)象來看,最終“不敬說”也僅僅只是周作人夫婦對魯迅的一種指責,從目前人們所掌握的一切材料來看,他們夫婦既沒有留下可靠證據(jù)證明其說法,魯迅的任何表現(xiàn)也都不足以支持這種說法。當時雖然他們夫婦當著徐祖正、張鳳舉的面指責魯迅對信子“不敬”,還在章廷謙、許壽裳等人面前批撻魯迅,但似乎并未引起別人的認真注意,魯迅并不認為他們擊中了自己的要害,旁人也只當她說瘋話。他對徐、張二人也只說這是家里的事,不必外人費心之類的話。倘若他心虛,或覺得嚴重損害自己的人格,則一定會主動澄清,尤其是當有外人在場時。魯迅所表現(xiàn)的“連眼珠也不轉過去”的輕蔑,都表明,他認為這種誣賴不可能成立,不會造成人們對自己的誤解或成見。而且,許壽裳和章廷謙都顯然認為,這純系信子的信口羅織,所以許說周作人“心地糊涂,輕聽婦人之言,不加體察”,而章說“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

從信子對魯迅的指責中,我發(fā)現(xiàn)這樣一個問題:說法不一致?!安痪础笔莿e人的歸納。而具體的說法,卻有幾種:聽窗、窺視沐浴、調戲……別人可能正是因為這些說法的不一致,所以才歸納為“不敬”。然而這種種說法為什么前后不一致呢?沒有別的解釋,正說明了信子很有可能是“信口說說”的。只有這樣解釋,才能說明為什么她當時沒有向周作人“揭發(fā)”,為什么在不同的人面前說法不一致,為什么魯迅說她“捏造未圓時,則啟孟救正之……”了。

從上述情況來分析,整個事件的真正原因,可能是,由于羽太信子希望在八道灣只住周作人這一房,她總看不慣魯迅這個大伯和周建人這個小叔,在經(jīng)濟上出現(xiàn)窘狀時更是如此。因此,當周建人去上海謀職,而魯迅的經(jīng)濟來源發(fā)生困難時,信子不免故意找茬出氣,而當魯迅在某種巧合中冒犯了她的“天威”時,她就小題大做,稱魯迅對她“不敬”了。

有人曾借分析魯迅的“性壓抑”來暗示這事并非不可能。因為魯迅事實上過著獨身生活,為了壓抑性欲,他特意穿薄褲,蓋薄被,遠女色;而從人性的要求說,他有理由要求性的滿足。但是,這種分析在這件事上也是不足為憑的。魯迅認為,沒有愛情的夫妻之間的性生活,是比嫖妓更高明的不道德,所以魯迅不碰朱安。按照當時的社會制度和道德觀念,一個男子擁有三妻四妾都是合法的,魯迅既然養(yǎng)著朱安這個名分上的妻子,完全有權利滿足自己的性要求,然后再找自己喜歡的人共同生活(這種例子在當時俯拾皆是),又何必舍近求遠,自找沒趣?

又有一種說法,說魯迅早在當年留學日本期間,與周作人一起認識信子后,就喜歡信子,只是因其年齡、情趣與周作人更接近而讓位于乃弟,甚至暗示魯迅先與信子好了又讓給作人,但卻始終不能忘懷,也即暗示兩人藕斷絲連。作人一家到北京同住八道灣后,又有了這種機會,遂意圖非禮,或許信子不從,故起沖突。但這也未免太離譜。事實上,魯迅是非常注意自己作為大伯與作為弟媳的信子的倫理關系的。信子從紹興的來信,有24封是單獨署名的,而魯迅給她的回信絕大多數(shù)是附于給作人信中的,單獨給她的回信只有三封,都是事務性的內容。魯迅也從來不與她單獨相處。

又有一種說法———來自日本的南云智先生———更加奇妙,竟說魯迅把自己的日記重新抄寫了,刪除了有關與信子關系的內容。這是既無可能,也極可笑的。不值得加以辯駁了。

魯迅哪里知道,信子這一時的發(fā)泄,會使后人當作話柄,以至于到六十年后,還有人在香港《七十年代月刊》上發(fā)表文章(《魯迅、世界文化與性》,1984年4月),說這事“可能涉及魯迅人性方面的弱點”,據(jù)說有人甚至由此發(fā)展到要寫“魯迅與100個女人”這樣的文章。那就純粹是商業(yè)文化了。

一個陰謀———驅逐魯迅、周建人

從上面的分析,可知這一事件比較實際的結論是:表面爭執(zhí)于“不敬”問題而實際發(fā)端于經(jīng)濟矛盾。但是,這還不是問題的全部原因。這就要談到上面說到的“懼內說”。

事件的進程告訴我們,周作人的思路是圍繞著信子展開的。信子一告,作人就一跳。在信子沒有“告發(fā)”以前,周作人顢頇糊涂;信子一告,周作人立刻寫了絕交信,既源于信子,又甚于信子。到魯迅前去取書時,信子罵詈,作人動手(魯迅記載是“罵詈毆打”,章廷謙目擊了作人砸香爐),是助信子之威,而猛于信子之法:他總是跟著信子而比信子做得更過分,似乎要證明自己是個男子漢。

實際上,周作人的懼內已不是什么新鮮的事。信子早在嫁到周家后,住在紹興時,因為一點小事,往往就會歇斯底里大發(fā)作,倒地大哭,弄得周家人手足無措,于是趕緊答應她的要求。有一次他的弟弟羽太重久看見了,說是沒有關系,由她去,一會兒自己會爬起來的,果然一會兒自己起來了,這才知道原來是病態(tài)。周作人在家里是橫草不拿的人,他整日捧著書本,連孩子在一旁大哭他都可以照樣看書;管家齊坤舞弊被發(fā)現(xiàn),家人去請示他是否辭退,他卻說:“辭退他,對我日常生活的照料沒人能代替得了,還是留著吧。”作人為求得日子太平,就對信子百依百順,免得發(fā)病。他說:“要天天創(chuàng)造新生活,則只好權其輕重,犧牲與長兄友好,換取家庭安靜。”這樣,就造成了懼內的脾性。而且,作人性格本來懦弱,經(jīng)不起嚇,一看到信子臉色不對,就會趕緊討好迎合她,以換取太平。在這件事上,可說仍是這種格局的又一次演示。只不過這一次事關重大。

種種跡象表明,羽太信子在紹興養(yǎng)成的霸道作風,已逐漸使她萌生了要在這個家族中稱王稱霸的想法。隨著舉家遷居北京,她得到了在經(jīng)濟上主持家政的權利,由此她又進一步產生了要獨霸八道灣的野心。于是她首先把眼光盯住周建人,處處排擠、打擊他。這首先是因為周建人當時無業(yè)在家,沒有收入,成為信子討厭的人。信子就常常羞辱他,責罵他,或指桑罵槐,或當面搶白,意指周建人在家吃白食,沒出息,常令建人不堪忍受。周海嬰曾記述,周建人去北大聽課,信子就說:“這么大年紀還要去上課,多丟人?!庇幸淮?,周作人夫婦和芳子帶了孩子要去郊游,周建人要同行,剛要上車,芳子竟乜斜著眼說:“你也想去嗎?錢呢?”周作人目睹這一切,卻默不作聲。建人氣極,此后就設法找工作。為此魯迅多次寫信給蔡元培,請他代為設法。后來周建人在上海商務印書館找到了一份工作,他準備帶芳子去上海,信子知道后,堅決不同意芳子去上海。芳子在信子的堅持下,也就決定不去上海,使建人無奈只得單身赴滬,最終造成了這對夫妻的勞燕分飛。建人臨走,魯迅囑咐他,你這次出去,不要想家,不要想那么容易再進這個家門,你在外謀生,自己存些錢,不必寄錢回來。之后,信子不但不讓芳子去上海,周建人生了肺病,也不讓他回北京養(yǎng)病,看來確是一心要把他排除出去。建人實際上被驅逐出這個家庭了,而芳子則成為信子的仆人。

建人走了,剩下魯迅,也是討厭的人。人們常常對魯迅、周作人的反目覺得突然,并且指出他們在此之前不久還很融洽。事實上,兄弟兩人固然融洽,但信子與魯迅早已不那么融洽了。她讓孩子們不要接近魯迅和朱安,說是要“讓他們冷清死”;由于魯迅要周作人注意節(jié)約,信子便懷恨在心,就像許壽裳說的“外貌恭順,內懷忮忌”;她囑咐傭人,開支要瞞住魯迅,魯迅買的糖果,她也不許孩子們吃,以至魯迅氣憤地說:“好像窮人的糖果也是臟的”。周海嬰認為,信子的真正目標是八道灣里只能容留她自己的一家人。學者馬蹄疾認為,自從魯迅成為信子將八道灣一統(tǒng)天下的絆腳石以后,逐出魯迅已成為羽太信子的一塊心病。根據(jù)當時周家的經(jīng)濟狀況,魯迅對作人夫婦的規(guī)勸,以信子的性格,她當然“不愿和這位大伯同住”了。所以,她希望與魯迅分家,也是很自然的事。又由此,她見了魯迅討厭,口出怨言,一有點什么就發(fā)作,也正是情理當中的事。

無言的結局

魯迅在憤懣中離開了八道灣,離開了這個他為之傾注了大量心血,在父親去世后在故鄉(xiāng)以外重建了家族聚居氛圍的地方。在魯迅的一生中,曾經(jīng)遭受過多次精神的重大打擊,如早年的祖父科場案,日本時期的幻燈片事件,北京時期的“三·一八”慘案,廣州時期的“四·一五”事變,上海時期的“左聯(lián)五烈士”事件……但這些打擊大部分來自外部,即家族以外的人,唯獨與周作人的決裂,卻是來自家族內部,而且給予他精神上的打擊最重,因而大病一場,前后纏綿達一個半月。這是他肺病的第一次爆發(fā)。對于魯迅的患病史有極大的影響,同時對于后來魯迅性格的發(fā)展影響也極大。

———如果說,魯迅思想中有很強烈的“復仇情結”的話,這次事件的刺激絕對是一個重要的誘因,此后魯迅的文章中就經(jīng)常出現(xiàn)“復仇”的主題和字眼了。1924年他寫了以《復仇》為題的散文詩,后又寫了以復仇為主題的小說《鑄劍》等等。

———如果說魯迅性格中有“受騙情結”或者說“多疑”的一面的話,那么這次事件也絕對是一個重要的誘因。1924年11月13日魯迅寫了《記“楊樹達”君的襲來》,就是一個多疑的例證。他還說了這樣的反話:“我不大愿意使人失望,所以對于愛人和仇人,都愿意有以騙之,亦即所以慰之?!?925年在《頹敗線的顫動》中描寫了一個被利用殆盡后又被家人驅逐的老婦的“眷意與決絕,愛撫與復仇,養(yǎng)育與殲除,祝福與詛咒”交織于心的感情,也是一定程度的夫子自道。后來在上海還寫過《我要騙人》這樣的文章題目。

———如果說魯迅雜文風格前后期的變化是由潑辣轉為冷峻,那么這次事件無疑也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在沖突發(fā)生整整三個月后,他寫信給李秉中說:“我已經(jīng)能夠細嚼黃連而不皺眉了。我很憎惡我自己,因為有若干人,或則愿我有錢,有名,有勢,或則愿我隕滅,死亡,而我偏偏無錢無名無勢,又不滅不亡,……我也常想到自殺,也常想殺人,然而都不實行,我大約不是一個勇士?,F(xiàn)在仍然只好對于愿我得意的便拉幾個錢來給他看,對于愿我滅亡的避開些,以免他再費機謀。”這些話,明顯是說明自己為什么要離開八道灣了。

同樣,周作人所執(zhí)著的卻是一種“幻滅感”。在他交給魯迅絕交信后一個星期,他在《自己的園地·舊序》里重復了絕交信里“過去的薔薇的夢都是虛幻”的話,并且以看破紅塵的口氣,表示要“在不完全的現(xiàn)世享樂一點美與和諧”。而此后,他也真的踱進了他的“苦茶庵”,逐漸與風起云涌的時代大潮脫離了,盡管他也寫了《前門遇馬隊記》《“碰傷”》這樣的雜文。但后來步步退入書齋,連大是大非也漸漸模糊起來,終至滑入泥潭。所以,許壽裳說:“從此兩人不和,成為參商,一變從前‘兄弟怡怡’的情態(tài)。這是作人一生的大損失,倘使無此錯誤,始終得到慈兄的指導,何至于后來陷入迷途,洗也洗不清呢?”(《亡友魯迅印象記·西三條胡同住屋》)盡管兩人后來分道揚鑣有其思想上的分歧,但不可否認,兄弟的失和,絕對是一個重要的原因。

續(xù)記

2003年,朱正先生在《周氏三兄弟》一書中,對此問題,表示:“從現(xiàn)有材料看,在事情的突然爆發(fā)之前,也就是魯迅被‘逐出’之前,信子對魯迅已經(jīng)是頗有敵意了。……可以看出魯迅和作人夫婦的關系是越來越惡化了,惡化到極點,終于爆發(fā)。至于引起爆發(fā)的原因,是無從查考也不必查考了?!保|方出版社2003年9月出版,第102—103頁)后來出版的寫周作人的書和文章,也未見新材料或新說法。雖然在互聯(lián)網(wǎng)上關于此事的談說還是不少,有一些不負責任的說法,不足與論了。

2012年10月,日本東京的明石書店出版了《魯迅———海外中國人研究者講述的人間》第二部《某中國人的信件和俳句———北京通信一九八九—一九九七年》一書,其中收有周作人的兒子周豐一給香港鮑耀明先生的100封信件,其中

1989年2月20日一封有這樣的話:

周作人給魯迅信的內容僅僅是通知長兄,對我而言那是從來沒有過的事。

(一)所謂的“我昨日才知道”。我們住在八道灣內宅的日式房間(只是一間。另外一間是磚地),在那一間我舅舅羽太重久親眼看見“哥哥”與弟妹在榻榻米上擁抱在一起之事,相當驚訝。因此第二天他把那件事給“弟弟”如實說出來,就是指發(fā)生的“我昨日才知道”這件事。其實周氏兄弟二人留日之時,出生在窮人家庭的長女信子,正于兄弟二人租房的時候,作為雇傭女工來工作,雖然與各個有了關系,但魯迅作為在老家已經(jīng)結婚的哥哥,如今不能再婚,因此把信子推介給弟弟并讓他們結婚。弟弟一直都被瞞著,因此不知道這件事。

(二)“過去的事”這句話是指留學時代哥哥與現(xiàn)在已經(jīng)成為弟弟妻子的女人之間的關系。

(三)因此,“也不想責誰”的“誰”指當事人雙方。

(四)我認為“大家”是包含自己在內的三個人。

(五)因為“安心”就是不再追求更多,“請安心吧”?!白灾亍笔欠顒褚院髴撝斏鞯囊馑?,這句話是正如兄臺所理解的那樣子。

周作人的兒子出面來坦然講述這件連旁人都難以啟齒的事,需要極大的勇氣,而且如此露骨、直率,好像談鄰居街坊的事一樣。當然,他寫信的時候,未必有發(fā)表的意思,現(xiàn)在被人拿出來發(fā)表,是否符合他的意愿呢?這就不得而知了。但當然,作為自認為知情者的人,出來發(fā)表自己的看法,也是無可厚非的。

對此,日本學者中島長文寫了《羽太重久看見了什么?》一文,其中說:“我在二十年前,首次關注這個謠言,寫有《道聽途說———周氏兄弟的情況》一文”(收入他的《鴟梟之聲———魯迅的時代》,原載《飆風》1991年12月第26號,由趙英、童斌譯載《魯迅研究月刊》1993年第9期)。他是早就親耳從周豐一那里聽到過這一說法的:

1980年代之初,我也在北京,雖然從周豐一那里也聽說同樣的事情,但還沒有如此直露。從那時周豐一的口吻體察到,父親,也就是周

作人可能確信羽太信子和魯迅的關系,這是寫成上文的動機之一。我驚訝于此事過了三十年之后又以這樣的情形出現(xiàn)。

但據(jù)中島考證:周豐一說的那個目擊者羽太重久,即信子的弟弟,1922年7月25日離開北京,1923年12月31日才再次來到北京,1923年7月他根本就不在北京,他除非做白日夢,是不可能“從東京看見八道灣內宅的后院”的。這就從根本上擊破了周豐一的說法。

中島認為:“謠言這種東西,一開始并不是那么嚴重的事情,但是經(jīng)過口耳相傳,就變成傳達人所想看到的情景,結果會變成子虛烏有的東西。”

中島考察了這種謠言的來源。他認為:周豐一自己肯定沒看見,一定是聽來的。他聽來的途徑,不可能是父母,只能是某個熟人。周豐一自己在上述信里還談到自己曾經(jīng)試圖調查:

知道以上事情的人們之中有人袒護“哥哥”,故意采用歪曲事實的說法。與“實事求是”的本意相去甚遠。女人不好啦,(兄弟吵架是因為女人挑撥啦)雖然大家眾說紛紜,我相信根本原因是不正當男女關系產生的必然結果。當時趕到現(xiàn)場的三個朋友———徐祖正、張鳳舉、李某最了解事情的經(jīng)過,徐先生是我的大學老師,一九八七年八十二歲的他因胃癌過世了。(中略)另一位是張鳳舉先生,也是留日學生,一九八五年寄居美國之后我們才開始通信,我寄出兩封信后,從其家人得到了張先生已經(jīng)逝世的信,很是震驚。要說為何,因為我很想知道當時事件的詳細情況。

周豐一信中還提到:“今年已經(jīng)八十歲的我的女先生陶虞孫老師,現(xiàn)居于安徽蚌埠。……我想您直接給陶先生寫信的話,也許會告訴您那件事吧?!彼坪醢凳?,他是從陶虞孫那里聽來這說法的。但是中島很想不通的是:周豐一“對母親信子的描寫,就有像毫無關系的人寫的那種感覺。這點我心里有點想不通……根據(jù)這樣的說法,魯迅與信子的關系,那就不是魯迅對信子‘做了失禮的事’(信子的說法),而是成為雙方自愿基礎上發(fā)生的‘不倫’之事。也許這是這個流言的阿基流斯之踵”吧。

周豐一為什么談自己母親與大伯父的丑聞好像談不相干的人似的呢?中島認為原因是:

在他的信里比較真實地表現(xiàn)有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后他們備嘗艱辛的心情。他們被魯迅家人,特別是許廣平批評為日本軍國主義的嘍羅、奴隸,在表面上不能面對面地反駁的。雖然周作人本人的工作環(huán)境得到了保障,但是作為其家人,成為賣國賊的家人而受到嚴厲批判,結果理所當然是被社會所封殺,特別是在“文革”中遭受踐踏之苦。現(xiàn)在置他們是否直接制造的流言而不顧,可以說將屈辱感、憤怒感、怨恨之心等都匯集在這個具有攻擊性的流言里。實際上,這個流言是建立在完全否定魯迅人格的基礎之上的。

按照中島長文的看法,這家人因為心情壓抑到了極點,寧愿傷害自己家人,也要把這口氣吐出來。

2003年9月11日,陳漱渝在《中華讀書報》上發(fā)表《再談魯迅與周作人失和》一文,介紹并分析了中島長文的觀點。陳漱渝指出:所謂羽太重久“親眼看到”魯迅和羽太信子在榻榻米上擁抱在一起,“更是百分之百的扯淡!”他認為:

首先“如果他向姐夫舉報姐姐的出軌行為,那位有歇斯底里癥的姐姐日后豈能容他!”

可是實際上重久后來與姐姐的關系也一直很好。

其次,“羽太重久跟魯迅的關系,同樣可以戳穿以上流言的虛妄”,在此之后,重久跟魯迅的關系也同樣很好。從兄弟失和到1929年,重久在魯迅日記里出現(xiàn)了43次,“如果他真是目擊者和舉報人,一定會站在姐姐和姐夫一邊,嚴厲譴責‘哥哥’的不道德行為,而不可能繼續(xù)跟‘哥哥’保持親密關系?!标愂迮e出一個實例:1925年10月7日羽太重久給魯迅的信,至今保存在北京魯迅博物館里,其中感謝魯迅“長年以來的深情厚意和物質援助”,魯迅不僅匯款資助他開鋪子做買賣,還關心他的婚事。對于當時魯迅被教育總長免職一事,表示“感到非常擔心,究竟為什么要罷免兄長這樣的人呢?我不能不為教育部感到惋惜。受到教育部的罷免,即使生活上不會有什么困難,但那些家伙實在叫人氣憤。為了給那些混賬東西一點顏色,望兄長今后更加努力奮斗”。于此可見,羽太重久不可

能是舉報人。

可以補充的是:兄弟失和以后,從魯迅日記上可以看到,羽太重久三天兩頭來找魯迅,魯迅多次借錢給他,還常托他辦點買書等小事情,魯迅給他很多幫助,他外出旅行時魯迅還給他旅費,就像對自己的一個小弟弟。他也十分感激。一直到魯迅到了上海,他還與魯迅通過信。如果他是舉報者,他還可能這樣嗎?假定按照周豐一說的,大家都被蒙在鼓里,那這個羽太重久也太卑鄙、太齷齪了吧?既然是如此卑鄙齷齪的小人,他的話可信度又大大地打折扣了!

陳漱渝又從魯迅與羽太信子的關系作了解剖。他指出:如果魯迅與信子早年就有關系,現(xiàn)在又與信子舊情復燃,足以證明兩人感情深厚而纏綿,那么“揆諸常理,婚外情敗露之后,女方的感情必然是傾向于情人一方,而不會完全站在丈夫一邊去傷害她的情人。”如果魯迅跟她是情人關系,她怎么后來反倒跟周作人一起罵魯迅呢?

陳漱渝特別指出:按照周豐一的說法,魯迅與信子當時是“在榻榻米上擁抱在一起”,顯得是兩廂情愿,而不是后來說的單方面“不敬”,而信子后來卻是在周作人面前描述魯迅的“罪狀”,還“多穢語”,而“凡捏造未圓處,則啟孟救正之”。信子這種表現(xiàn),怎么也不是情人能做出來的。

陳漱渝還從周作人夫婦的關系上分析,也認為完全可以擊破那種流言。如果事情屬實,周作人就是一個受害者,而信子就是理虧者,日后必然心虛氣短,而事實卻完全相反,是信子一直在對周作人疑神疑鬼,1934年周作人訪問日本,信子就懷疑他與早年暗戀過的乾榮子幽會,以后經(jīng)常冷嘲熱罵,罵的話不堪入耳,一直懷疑到老。如果是她本人大節(jié)有虧,他在周作人面前還敢這樣嗎?

此外,在中島長文和陳漱渝的文章中,都提到了周豐一所謂早年“哥哥”先與信子有了關系,因為已經(jīng)結婚,不好重婚,轉而“推介”給弟弟,并一直瞞著他的說法,但都未加進一步分析。中島認為那是無法質證的事,“因為如果有人懷疑魯迅的話,就是可以隨便造出的”謠言,是沒有辦法檢驗證實的。

參考文獻:

許廣平:《魯迅回憶錄》,作家出版社1961年5月版。

川島:《弟與兄》,收《魯迅回憶錄》(二集),上海文藝出版社1979年版。

許壽裳:《亡友魯迅印象記》,人民文學出版社1953年6月版。

俞芳:《我記憶中的魯迅先生》,浙江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周作人:《知堂回想錄》,(香港)三育圖書文具公司1980年11月版。

趙聰:《五四文壇點滴》,(香港)友聯(lián)出版公司1964年版。

馬蹄疾:《魯迅生活中的女性》,知識出版社1996年版。

周海嬰:《魯迅與我七十年》,南海出版公司2001年9月版。

周作人:《自己的園地》,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1月重編本。

朱正:《周氏三兄弟》,東方出版社2003年9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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