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言論自由的界限

魯迅雜文集 作者:魯迅 著


言論自由的界限

看《紅樓夢》,覺得賈府上是言論頗不自由的地方。焦大以奴才的身份,仗著酒醉,從主子罵起,直到別的一切奴才,說只有兩個石獅子干凈。結(jié)果怎樣呢?結(jié)果是主子深惡,奴才痛嫉,給他塞了一嘴馬糞。

其實是,焦大的罵,并非要打倒賈府,倒是要賈府好,不過說主奴如此,賈府就要弄不下去罷了。然而得到的報酬是馬糞。所以這焦大,實在是賈府的屈原,假使他能作文章,我想,恐怕也會有一篇《離騷》之類。

三年前的新月社諸君子,不幸和焦大有了相類的境遇。他們引經(jīng)據(jù)典,對于黨國有了一點微詞,雖然引的大抵是英國經(jīng)典,但何嘗有絲毫不利于黨國的惡意,不過說“老爺,人家的衣服多么干凈,您老人家的可有些兒臟,應(yīng)該洗它一洗”罷了。不料“荃不察余之中情兮”,來了一嘴的馬糞:國報同聲致討,連《新月》雜志也遭殃。但新月社究竟是文人學(xué)士的團體,這時就也來了一大堆引據(jù)三民主義,辨明心跡的“離騷經(jīng)”。現(xiàn)在好了,吐出馬糞,換塞甜頭,有的顧問,有的教授,有的秘書,有的大學(xué)院長,言論自由,《新月》也滿是所謂“為文藝的文藝”了。

這就是文人學(xué)士究竟比不識字的奴才聰明,黨國究竟比賈府高明,現(xiàn)在究竟比乾隆時候光明:三明主義。

然而竟還有人在嚷著要求言論自由。世界上沒有這許多甜頭,我想,該是明白的罷,這誤解,大約是在沒有悟到現(xiàn)在的言論自由,只以能夠表示主人的寬宏大度地說些“老爺,你的衣服……”為限,而還想說開去。

這是斷乎不行的。前一種,是和《新月》受難時代不同,現(xiàn)在好像已有的了,這《自由談》也就是一個證據(jù),雖然有時還有幾位拿著馬糞,前來探頭探腦的英雄。至于想說開去,那就足以破壞言論自由的保障。要知道現(xiàn)在雖比先前光明,但也比先前厲害,一說開去,是連性命都要送掉的。即使有了言論自由的明令,也千萬大意不得。這我是親眼見過好幾回的,非“賣老”也,不自覺其做奴才之君子,幸想一想而垂鑒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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