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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象”鄭蘋如

半世沉浮:閑話7 作者:臧杰,薛原 編


“想象”鄭蘋如

許荻曄

以前叫“揭秘”,現(xiàn)在叫“爆料”,埋伏的邏輯卻是一致:在我們久經(jīng)考驗的判斷力及經(jīng)久不衰的好奇心之下,所有冠冕堂皇的場面話都可以被過濾,我們只關(guān)心濾后還能剩下的東西。因此鄭蘋如小姐奇跡般地在犧牲六十多年后重新被世人惦記上,必不是因她“愛國志士”的身份所致。倒不是說與這身份全無干系,只是在這個不需要英雄的時代,我們似乎更樂意為一切高尚的思想和行為補上一個市儈的動機,而這動機是否令人信服,則取決于我們的想象力,能否講出一個合情合理又引人入勝的好故事。

對“鄭蘋如”的想象充分證明了這一點。馬國亮先生的《良友憶舊——一家畫報和一個時代》2002年出版,“不尋常的封面女郎”便是鄭蘋如的專章——“事隔五十年”猶要將她以身殉國的英勇行為公告讀者。但馬老的舊聞鉤沉,似乎并沒有引起時人多少好奇。對讀者來說,史料型的文章易流于籠統(tǒng),若不是隨文配發(fā)當時封面,笑靨如花的“鄭女士”給文章平添生氣,光憑文字很難對人物產(chǎn)生具體印象。馬先生言者諄諄,提請今人不應(yīng)忘記先烈;然而我們這班聽者藐藐,只嫌這故事實在死板木訥乏善足陳。這并不是說現(xiàn)在的讀者,已經(jīng)聽不下去一個舍生取義的故事,而是光憑這一主旨,吸引不來觀眾。馬先生的文章,彰其志行以寄追思的用意是達到了,卻未必能為讀者的懷想鄭蘋如提供更多的資料。

事實上,鄭蘋如的事跡確也不是那么輕易就能被歷史煙塵掩埋的。這位滬上名媛同時身兼愛國志士,刺殺汪偽特務(wù)頭目丁默失敗而被丁處死。年輕人的逝去總令人傷懷,然而本可以輕易享受人間一切美好的鄭蘋如,卻選擇了一條舉步維艱的救國之路,世人為她的決心與勇氣而感動,似乎更大于為她的逝世而惋惜。抗戰(zhàn)甫一勝利,鄭振鐸便發(fā)表《一個女間諜》,為“壯烈地死去”的鄭蘋如正名。鄭振鐸曾與鄭蘋如家同住萬宜里,與這位鄭家二小姐也有過當面接觸,但將這位明麗動人的上海法政學(xué)院學(xué)生,與為民族國家而毅然行刺的女間諜聯(lián)系起來,卻還是在她犧牲之后的事了。這一事跡對鄭振鐸的觸動不可謂不大:間諜并不是一個光彩的職業(yè),但這名家境優(yōu)渥的年輕女孩,在民族危難下,卻決意選擇這樣一條路來為國家盡一份綿力,為此放棄了那些已經(jīng)擁有和可能擁有的個人幸福;也因為這份決心,她的生命被迫定格在了永遠的二十三歲,甚至于她的尸骨,也未曾回到親人身邊。關(guān)于鄭蘋如的死,汪偽政府雖然保持緘默,各類流言蜚語小道消息倒不曾停止傳布,而《一個女間諜》作為第一篇記述鄭蘋如事跡的文章,在1945年10月發(fā)表,自有它的意義:一方面以較有權(quán)威的方式為鄭蘋如正名,另一方面,鄭蘋如之死也頗能透露敵偽機關(guān)的殘暴酷烈,合乎“清算漢奸”的時代呼聲。

《良友》130期封面人物鄭蘋如

但鄭振鐸畢竟對于事件不甚了了,他對鄭蘋如的了解,多是從友人口中輾轉(zhuǎn)得知。關(guān)于鄭蘋如行刺丁默 的詳情,卻在一年之后才有了正式披露。在鄭蘋如母親鄭華君女士1946年11月致首都高級法院信中,該案被描述為:

女曰蘋如,由上海法政學(xué)院畢業(yè),愛國之志勝于須眉,二十六年承嵇希宗介紹,加入中央調(diào)查統(tǒng)計局工作,以獲取敵偽情報及破壞工作為天職。丁逆默 、李逆士群均在滬西極司非而路七十六號組織偽特工總部,丁逆擔(dān)任主任偽職——蘋如前肄業(yè)民光中學(xué),時丁逆適長是校,蘋如借此關(guān)系,故得對丁逆虛與委蛇,冀從中獲取便利。蘋如于二十八年奉中統(tǒng)局密令,飭將丁逆置諸重典,遂與嵇希宗及鄭杉等暗中會商,決議由蘋如以購皮大衣為由,誘令丁逆同往靜安寺路戈登路口西比利亞皮貨店,并于附近伏戎以待。蘋如于十二月二十一日午后五時許將丁逆誘到該處,某同志即開槍向之射擊,惜乎手術(shù)欠精,未能命中,當被遁逸。丁逆由是痛恨蘋如,欲得而甘心焉。卒于是月二十六日將蘋如捕去,更有丁逆之妻及其他某某兩巨奸之妻亦參預(yù)逆謀,極力主張應(yīng)制(置)蘋如死命,蘋如遂及于難。

簡單地說,鄭蘋如1937年加入中統(tǒng),因為丁默

曾任她中學(xué)校長,藉機接近并謀取情報;而1939年12月21日西比利亞皮貨店的刺丁計劃,鄭蘋如的一切活動也是在上級的指示、安排之下進行的。在鄭母的描述中,在這件事情上,自家女兒人事已盡,已“將丁逆誘到該處”,失敗原因?qū)嵤且驗槟惩镜摹笆中g(shù)欠精,未能命中”。次年2月,法院對丁的判決書中,關(guān)于鄭蘋如的部分與鄭母所言大致相符,只將刺殺失敗的原因,原來的“革命同志學(xué)藝不精”這一項,替成了“被告機警”。丁默當然被處以極刑,但這一判決結(jié)果并沒有使鄭蘋如的家人完全滿意:這是丁默的結(jié)果,但不是鄭蘋如的。在控訴丁的罪證中,有一條是“主使戕害……參與中統(tǒng)局工作之鄭蘋如”。生前還是由嵇希宗介紹加入并直接領(lǐng)導(dǎo)的中統(tǒng)成員,死后卻不明不白地落了個“參與工作”的界定,擺明了不打算給她以及她的死以“名分”。鄭蘋如的家人如果本以“為國捐軀”來理解她的喪生,那么到這時,他們已可以清楚地發(fā)現(xiàn),鄭蘋如為之獻身的組織并不愿意承認這一點,即便這是大家心知肚明的事實。

到今天,鄭蘋如依然沒有得到過官方的“冊封”。鄭華君1966年在臺灣去世時,蔣介石送了“教忠有方”的匾額。這是對母親的表彰,但更是對女兒的——實在只能以這樣委婉的形式表達。在鄭母對案件的描述中,含蓄地指出女兒“對丁逆虛與委蛇”;而在法院判決中,也認可“鄭蘋如利用與丁默師生關(guān)系,佯與親近”。強調(diào)“虛”、“佯”,意在突出背后“真”的動機:博取信任,獲得情報,藉機刺殺。這一點并不難理解:當時已有男友,并且一向追求者眾多的天之驕女,當然不會看上“支離病骨,弱不禁風(fēng)”的中年猥瑣男。但另一方面,雖然“委蛇”、“親近”是不可否認的事實,但通過“虛”、“佯”這樣的界定,可以使問題的關(guān)注點集中在“真”的動機上,而不至于延伸到其他更容易糾纏不清的方面。

鄭丁案里的“糾纏不清”,往往為人回避。鄭蘋如接近丁默,要投其所好,色相的犧牲是免不了的。但問題在于,我們印象里的專業(yè)女特工,以肉身換情報簡直是天經(jīng)地義的事情,仿佛她們的身體天生就是作為交換各種利益的工具,不具備人的感情與感覺。但鄭蘋如顯然不屬于其中。如果沒有抗日戰(zhàn)爭,她出眾的外型以及作為中日混血的良好的語言能力,可能只是她在社交場合的必要裝點;但在需要對付日本人的時候,她的身份加上這些條件,中統(tǒng)這樣的機構(gòu)正好拿來大派用場。說鄭蘋如僅僅“參與中統(tǒng)局工作”,如果從她不是專業(yè)特工這個角度來看,也是確實的。但另一個問題是,在抗日的名義下,讓一個普通女孩子犧牲自己,放棄原來的生活,瞞著感情穩(wěn)定的男友,拿自己當誘餌去勾引、以鏟除一個“漢奸”,使她一步步地涉險、獻身,最后不幸喪生——這樣的做法是否合理?

從這個角度看,中統(tǒng)對待鄭蘋如,頗有些不仁不義的感覺。有用的時候充分利用,事后卻連一個烈士的名號都不肯與人。但具體觀之,如何講述、定義鄭蘋如,確也成為重慶方面的難題。鄭為救國而死確鑿無疑,但她采取了更為委曲隱晦的方式,而不像大多數(shù)烈士那樣,在與敵人的正面對抗中體現(xiàn)出高尚志行,直接就能作為愛國教育的優(yōu)秀樣本。本身就是特務(wù)機關(guān)之間的較量,虛情假意,逢場作戲,又牽涉到女人對身體的利用,以及男人對女人的利用——不僅是丁默利用她的身體,她的組織也是一樣,目的縱有不同,方式卻有相通。鄭蘋如的故事里,有太多的不便明言的地方,如果真的將她追封為烈士,那么勢必要對那些一向被回避的部分加以解釋,而這顯然不是重慶方面所能接受的。另一方面,鄭蘋如于中統(tǒng)的貢獻,確也很難界定。雖然我們現(xiàn)在慣將鄭蘋如看成愛國志士,但她也是重慶、南京兩方之間敵特斗爭所用的一枚棋子,并且是最后失敗的棋子。通常而言,任職特務(wù)機關(guān)者,身份素來不對外透露,即便執(zhí)行任務(wù)而身死,組織上也會予以保密。從這個角度來看,鄭蘋如也不過是從業(yè)者之一,如果作為烈士,那么她的寂寞身死肯定不合適;但如果理解成一個普通情報人員的話,雖然未必全然合情,但至少有一定的合理性。

鄭蘋如

金雄白1957年開始連載的《汪政府的開場與收場》中,專章描述“鄭蘋如謀刺丁默顛末”,他對鄭蘋如的理解,就是更重在她“情報人員”的身份上,而這與金雄白的任職汪政府中央委員的身份也是相關(guān)。金雄白與鄭振鐸一樣,也曾是鄭蘋如家的鄰居,對她有具體的印象:“一個鵝蛋臉,配上一雙水汪汪的媚眼,秋波含笑,桃腮生春,確有動人豐韻。”但作為汪政權(quán)的人,他并不了解鄭加入中統(tǒng)的情形,但在刺丁事件發(fā)生后,作為汪政權(quán)的一員,他對于事件進程倒掌握不少資料。就負責(zé)看守鄭蘋如的林之江的說法,鄭身陷囹圄,卻是“眉挑目語,獻盡殷勤,一再誘林相偕私逃”,其“煙視媚行,弄得他蕩氣回腸”。行刑當日,鄭明知難逃一死,卻也仍然以言語挑逗,以致“一向殺人不眨眼的林之江,對此一代紅粉,而又表演戲劇化的一幕,竟至手顫心悸,下不了毒手”。結(jié)尾部分,金雄白宕開一筆,加以發(fā)揮:

槍聲起處,血濺荒郊,一個如花似玉的美人,就此為國殉身。到今天,還有誰想到她呢?似乎勝利以后,恤典中且并無鄭蘋如之名!亂世性命賤于狗,真不知曾糟蹋了幾多有為的青年!

抗戰(zhàn)勝利后,國民黨的《上海抗戰(zhàn)蒙難同志名單》上沒有鄭蘋如的名字,即金所言“恤典無名”。就金雄白的理解,鄭當然是“為國殉身”的“有為青年”,但這位烈士卻不是烈女。鄭蘋如善于“虛與委蛇”的職業(yè)特點,這篇文章給予了大量的說明。不同于我們所習(xí)慣的,愛國英雄們在被逮捕時,通常直斥敵虜、只求速死的行為,鄭蘋如更愿意求生。所憑借者,亦是色相。她似乎已經(jīng)習(xí)慣將自己的身體作工具性的使用,因此會選擇色誘看守,進行極為渺茫的試探。而如果我們相信,鄭蘋如并不至于看不清自己的處境,包括她明知赴死,卻仍然說出“現(xiàn)在要同走,還來得及”這樣無效的話,那么對此的一種可能的解釋是,鄭蘋如深知自己的吸引力,對此的運用也往往能達成她所要的效果,但對于一個年輕女孩來說,這還代表了對自己魅力的不斷印證。在對鄭蘋如的回憶中,不少人提及她性格活潑開朗,同時也好出風(fēng)頭,虛榮心強,比如其侄鄭國季便介紹,鄭蘋如時常出沒舞廳,是頗有名氣的交際花。以這樣的性格,從事間諜行動,以色誘敵,很可能也是一向大膽的鄭蘋如的冒險活動。由此再觀察鄭蘋如死前不忘引誘林之江,很可能是她積習(xí)成癮的自然流露,縱難逃一死,卻可以再驗證一下那幾乎是不驗自明的個人魅力。

金雄白補出了鄭蘋如被汪特機關(guān)逮捕后的情形,頗令讀者感受到一個擅于風(fēng)情的烈士形象,但對于刺丁公案的描述,實則略前詳后,因為對鄭的材料的匱乏,甚至以“不知她怎樣竟加入了軍統(tǒng)任間諜工作?又不知怎樣竟然會與汪方的特工首領(lǐng)丁默發(fā)生了曖昧關(guān)系?”這樣的兩“不知”搪塞。直到高陽的《粉墨春秋》,其中“紅粉金戈”章節(jié),才對此案進行了詳盡豐贍的描述。

高陽一書固然建立在豐富的材料掌握之上,但因為“小說家言”之故,很多東西也只能姑妄聽之,無法具體考證。比如他繪聲繪色描述當時情境、人物談話,一如親見;而事件發(fā)展跌宕起伏,張弛有度,并有許多與大體進程無礙,卻頗能吊人胃口的細節(jié),處處顯示該書歷史演義的定位。小說有多處說法參考《汪政權(quán)的開場與收場》,比如金雄白回憶鄭蘋如以前常騎自行車放學(xué)路過他家門口,高陽便發(fā)揮出“每天騎一部三槍牌跑車上學(xué),坐凳上聳起渾圓的豐臀”的說法。而最后部分,高陽描述鄭百般勾引林之江以求脫身,一看即知與金書的親緣關(guān)系。對于當時的未揭之秘,高陽通過他的想象力來填空,比如鄭蘋如所以加入中統(tǒng),是因為上海中統(tǒng)負責(zé)人陳寶驊是蒙她青眼的追求者;而鄭丁如何結(jié)識,更是說書人慣用的敷衍技巧:“哪知平地風(fēng)波,無端來了個色魔?!钡@樣的小說筆法,較之史料,更容易為普通讀者所接受;在具體寫作中,高陽也將鄭蘋如作為有膽有識的愛國青年來塑造,對于鄭蘋如的事跡的傳布,還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上述不論是小說創(chuàng)作,還是回憶鉤沉,甚至鄭母致法院的信,都表現(xiàn)出為還原歷史真相、為鄭蘋如正名的要求,金雄白其文開頭便言“海外書報中曾有不少記述此案的經(jīng)過,可惜有些是語焉不詳,而有些則與事實相去太遠”,而他的文章,顯然志在“詳盡”地講述“事實”。但這些文章,對于帶動公眾對鄭蘋如的關(guān)注熱情,效果似乎并不理想。突然之間,鄭蘋如得以重回公眾視野,卻是憑著2007年的一部電影:《色·戒》。

電影改編自張愛玲的小說《色·戒》。在這部1978年發(fā)表的小說中,張愛玲講述了一個半路出家的女間諜,因為愛國心與表現(xiàn)欲,同樣以女色為手段,企圖刺殺一個漢奸頭子。但在刺殺即將完成的時候,她卻把他放走了,因為自己的一點感覺:“這個人是真愛我的。”她為此丟了性命,而這感覺最后也被證實為錯覺。女主角名叫王佳芝,但很多讀者讀出來的是,小說就是鄭蘋如故事的改編版。

張愛玲對此予以否認,她的理由是:“當年敵偽特務(wù)斗爭的內(nèi)幕哪里輪得到我們這種平常百姓知道底細?”但問題在于,雖然張愛玲平時言行一向規(guī)避政治,但1944年,她卻與時任汪偽政權(quán)宣傳部次長的胡蘭成熱戀并結(jié)縭。就算她勉強是個“平常百姓”,丈夫卻是個相當有機會得知“敵偽特務(wù)斗爭的內(nèi)幕”的頭面人物。這樣一個香艷又跌宕的故事,要是風(fēng)流自賞的胡蘭成不曾對他寫小說的老婆講過,那倒是奇了怪了。

問題更在于,如果張愛玲真的取材于鄭蘋如謀刺丁默的公案,那么小說與本事之間的差別,體現(xiàn)出的是作家怎樣的思想觀念?寫小說不是抄材料,對頗有自己一套人生觀的張愛玲來說,她在故事中感受到的,未必就是某個單一的結(jié)論;而作為一個頗具抱負的作家,張愛玲也務(wù)必會讓這樣一個街談巷議的傳聞,轉(zhuǎn)化為有她個人印記的文學(xué)創(chuàng)作。單以“漢奸婆丑化忠烈”這樣的思路去想象張愛玲的動機,是無法對問題有所推進的。

張愛玲創(chuàng)作《色·戒》,所憑并不是這一段古遠的傳聞,另有一個觸發(fā)的契機,是她1952年離滬去港時,聽好友宋淇講他的燕京大學(xué)往事。當年他與話劇社幾個同學(xué)一起,搞學(xué)生運動刺殺漢奸,還真干掉了好幾個。而這顯然是與小說中王佳芝的話劇社當家花旦的身份有聯(lián)系。王佳芝在更廣大的舞臺扮演“麥太太”一角,由此獲得了易先生的信任,說明她演技足夠好;但在即將曲終人散的時候,她卻有些不忍心結(jié)束,因為這將失去她在這舞臺上獲得的所有滿足。最后她放走老易,因為她誤以為他對她有真心。張愛玲在結(jié)尾的時候,以一種冷靜而無情的反諷來描述老易的感覺:“她還是真愛他的?!眱扇说南敕ㄒ粚φ?,便可讀出彼此都無情,但都以為對方對自己有情。張愛玲頗有些虛無傾向,而她曾經(jīng)的克服方式,是抓住生命中的一點真的東西,比如物質(zhì),比如愛情。但在《色·戒》之中,王佳芝卻沒有什么真的東西可以憑借,就連那只六克拉的大鉆戒,她也知道是借來的道具,馬上就得還回去。在這樣不著實境的時候,她抓到的唯一一點真,是“這個人是真愛我的”,但她卻為此而喪命。并且張愛玲猶不罷休,更要補出王佳芝所以為的真,不過她的一廂情愿,讓她喪了性命的不是所謂愛情,而是自我感覺過于良好而形成的錯誤判斷。

張愛玲所關(guān)心的問題,顯然與鄭蘋如應(yīng)該得到如何的歷史評價沒有關(guān)系,但她的情節(jié)設(shè)置,卻很容易令人聯(lián)想起鄭蘋如的故事。由此把她給定的故事結(jié)局,直接聯(lián)系到張愛玲對鄭蘋如刺殺失敗的新的解釋,推導(dǎo)出她美化漢奸兼丑化忠烈的嫌疑。并聯(lián)系到她與胡蘭成的婚姻,推導(dǎo)出各種形形色色的動機。但在電影《色·戒》出現(xiàn)之前,這一類批評多集中在文化界,并沒有發(fā)展成聲勢浩大的社會風(fēng)潮。

鄭蘋如

在李安導(dǎo)演的《色·戒》中,真假問題已經(jīng)被取消了:王佳芝絕對愛上了易先生,而易先生更是先對王佳芝動了真情。由此,王佳芝一面需要承擔(dān)民族大義,一面需要處理個人感情,這其間的張力,在電影里務(wù)必得到充分的表現(xiàn):作為一部集合多方投資、訴諸國際市場的影片,講述一個悲慘的愛情故事,自然比在張愛玲式的追問反問中繞來繞去來得容易收回成本乃至獲得利潤。

唯一可以問的問題是,王佳芝為什么非得愛上老易呢?不過設(shè)置好的答案相當淺顯。相比革命隊伍群的冷漠與隔閡,老易顯然更有感情,并且,在電影里得到充分展示的是:能給她滿足——先是性上的,進而達到感情上的。業(yè)余女特工要獲得情報,得通過身體去換,那么她的身體感覺,是否會導(dǎo)向她感情上的變化?這個問題在小說里先有呈現(xiàn),但是作家表現(xiàn)得格外不爽快,閃爍其詞藏頭縮尾,而沒有補出的答案,現(xiàn)在由我們21世紀的電影勇敢地提供:會!卻不曾追問一聲為什么就必須會,我們時代的某些標準,為什么就可以理直氣壯地放諸歷史?

在電影里,原本沒有出現(xiàn)名字的易先生,卻多了個名號:易默成,儼然暗示了易先生身上有丁默與胡蘭成兩位的附體。相應(yīng)的,王佳芝是誰的對應(yīng)者,也就一目了然。張愛玲或能理直氣壯為自己聲辯:王佳芝其實并無原型;但是電影的一概坐實,卻很難逃過觀眾的追問:如果真以鄭蘋如為原型,為什么不直接講她的故事?王佳芝與鄭蘋如,都需要對謀刺對象虛與委蛇,也都因為刺殺失敗身死,而這一因一果,恰巧是整個故事的起始與結(jié)束的框架。電影暗示了王佳芝的形象一定程度上參考鄭蘋如的生平,兩者存在疊印,然后再來講王佳芝因性生愛,心隨身走愛上了老易,一定程度上也是對鄭蘋如故事進行了重新敘述。電影里隱含著對中國八年抗戰(zhàn)的另一種理解方式:民族國家的大是大非觀念,能否凌駕于個人的情與愛之上?在于己更親的感情與相對疏離的大義之間,個人應(yīng)該作何抉擇?

李安顯然敏感于這一類的歷史縫隙,它確實存在,卻無人過問,因此他想藉電影作出探討。但是,雖然這探討已經(jīng)是以嚴肅嚴謹?shù)膽B(tài)度展開,它還是觸犯了很多人的底線——在這個世界上,還是有一些東西為人們所信任,而不允許別人冒犯的。這種情感肯定不理性,但是理性同樣沒法去說服、去收納這些情感。它不講道理,然而在這個時代,所有具有這一類不講道理的信仰的人,都應(yīng)該為自己感到慶幸。

就像我們覺得鄭蘋如是個烈士,她就是,官方不給她追認也沒關(guān)系,但是,請不要說她愛上了漢奸。

看她在《良友》封面上的倩影,最吸引人的,倒并不是她出眾的相貌,而是渾身洋溢的一種氣息:只有自信堅定的現(xiàn)代女性,才能露出這樣大方的微笑;也只有內(nèi)心充滿安寧與幸福的人,才能使人真切感受到她眉梢眼角流淌的喜悅。這個十九歲的少女,向來是上蒼眷顧的寵兒,她所擁有的世界,是一個光明的世界,所以她會有那么明亮的眼睛、那么明麗的笑容,和那么明朗的性格。她從不掩飾自己的幸福與快樂,因為她身上凝聚的世間一切美好,是要主動去表達出來,去感染人、感動人的。

這是《良友》畫報1937年7月號,第一百三十期,也是抗戰(zhàn)開始前最后一期《良友》畫報。當月7日,盧溝橋事變爆發(fā),日本發(fā)動對中國的直接侵略。《良友》被迫??瘍蓚€多月,第一百三十一期,直到在同年11月,雜志社遷至香港之后才得以出版。

和《良友》一樣,鄭蘋如的生命軌跡同樣發(fā)生變化,原來那個光明的世界被打碎了,但對于鄭律師家的二小姐來說,她本可以抱著一些碎片,繼續(xù)過她個人的小日子。然而亮烈如她,不肯茍全,她立志要恢復(fù)那原來的世界。

說她表演欲望也好,愛出風(fēng)頭也罷,但不管她是什么動機,在國家危難的時候,她主動地有所擔(dān)當。她是一個中日混血兒,但她始終認為自己是一個中國人。

一開始的時候她年輕、幼稚、沒有斗爭經(jīng)驗,幻想綁架了日本首相的兒子,或許就可以結(jié)束戰(zhàn)爭。這么天真的女孩,兩年以后,卻能游刃有余地對付老奸巨猾的丁默。

事情敗露之后,她獨自赴險,為的是不拖累家人。而她遇難后,日本人請她父親出來做官,以此交換女兒的尸骨。父親拒絕了。

她的生命匆匆只走了二十三年,這使我們知道的鄭蘋如,始終是一個與刺丁捆綁著的非專業(yè)女特工。認識她的親戚朋友一個一個辭世,我們現(xiàn)在已經(jīng)無法了解,一個具體的,生活著的鄭蘋如。所以她留給我們足夠的想象空間,在各種不同的敘述中,她可以是一位愛國者,也可以是一個表演家;可以是一名烈女,也可能是一個淫娃。一切,似乎憑想象者隨心所欲。

可是,無論進行哪方面的想象,我們也不應(yīng)忘記,這個女孩的決心以及她為此付出的代價,有這樣一重背景:她本可以答應(yīng)飛行員男朋友的求婚,平淡但安定地過著普通人的生活,到如今,也是兒孫滿堂。

她的人生雖短,但不意味著能隨便遺忘;她的記錄雖少,但不意味著可以任意填補;她的斗爭方式固然曖昧,但不意味著沒有價值。她的生命雖已矣,但不意味著,我們就不需要采取,一個生命對另一個生命的,平等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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