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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中國史黎明期的大勢

張蔭麟講中國史 作者:張蔭麟


第一章 中國史黎明期的大勢

從前講歷史的人每喜歡從“天地剖判”或“混沌初開”說起。近來講歷史的人每喜歡從星云凝結(jié)和地球形成說起。這部書卻不想拉得這么遠。也不想追溯幾百萬年以前,東亞地方若干次由大陸變成海洋,更由海洋變成大陸的經(jīng)過。也不想追溯幾十萬年以前當(dāng)華北還沒有給飛沙揚塵的大風(fēng)鋪上黃土層的時候,介乎猿人與人之間的“北京人”怎樣在那里生活著,后來氣候又怎樣改變,使得他們消滅或遠徙,而遺留下粗糙的石器,用火的燼跡和食余的獸骨人骨,在北平附近的周口店的地層中。也不想跟蹤此后石器文化在中國境內(nèi)的分布傳播和進步,直至存在于公元前六七千年間具有初期農(nóng)業(yè)和精致陶器的“仰韶文化”(仰韶在河南澠池附近)所代表的階段。

這部中國史的著眼點在社會組織的變遷,思想和文物的創(chuàng)辟,以及偉大人物的性格和活動。這些項目要到有文字記錄傳后的時代才可得確考。

嚴格的說,照現(xiàn)在所知,我國最初有文字記錄的時代是商朝,略當(dāng)于公元前十八世紀中葉至前十二世紀中葉。本書即以商朝為出發(fā)點,然后回顧其前有傳說可稽的四五百年,即以所知商朝的實況為鑒別這些傳說的標準。

第一節(jié) 商代文化

商朝在最后的二百七十多年間,定都于殷,即今河南安陽,故此商朝又名殷朝。我們稱這二百七十多年為商朝的后期,我們所以確知商朝已有文字記錄乃因為公元1899年以來殷都遺址——即所謂殷墟——的發(fā)現(xiàn)和發(fā)掘。

殷墟出土的遺物,除了大批的銅器、陶器、骨器、石器外,最引史家注意的是無數(shù)刻有文字的龜甲和獸骨(至少有十萬片以上)。這些甲骨差不多全是占卜所用的,乃王室卜人所保存的檔案。原來商人要預(yù)測未來的吉兇,或探問鬼神的意旨,便拿一塊龜腹甲(間有用背甲的)或牛肩胛骨(間有用肋骨的),在一面加以鉆鑿,卻不令穿透,然后在鉆鑿處灼火,另一面便現(xiàn)出裂紋,這叫做“兆”。卜人看兆而斷定鬼神或一種神妙的勢力對于所問的反應(yīng)。所問的事情,有時連日后的“應(yīng)驗”,就刻在兆的旁邊,這可稱為卜辭。卜辭的內(nèi)容以關(guān)于祖先的祭祀的為最多,如卜祭祀的日期、用牲的種類、用牲的數(shù)目等;有關(guān)于氣象的,如卜雨、晴、風(fēng)、雪等;有關(guān)于歲收的豐歉的;有關(guān)于征伐、漁獵和出行涉川之利否的;有關(guān)于疾病、胎孕和夢征的;有所謂卜旬和卜夕的,即于一旬之末卜下一旬有無災(zāi)害和于日間卜是夕有無災(zāi)害的。還有別的事項這里不能盡舉。卜辭以外,甲骨文書中也有少數(shù)短短的記事,例如記頒發(fā)矛若干,某人取貝若干,某日某人入覲之類;又有田獵獲獸的記錄,刻在獸頭骨上的。甲骨文書全是商朝后期的遺物。根據(jù)甲骨文書、甲骨文字的分析其他商代的遺物遺跡和后人關(guān)于商朝的記載,我們可作一商代的文化的速寫如下。

商人是以農(nóng)業(yè)為主要的生產(chǎn)方法。農(nóng)作物有黍、稷、稻、麥、蠶桑。卜辭中“卜黍年”、“貞(卜問)我受黍年”、“貞其登黍”的記錄很多,而此等處的黍字從未見有用別的植物名來替代的,可知黍為商人主要的農(nóng)作物。帛、巾、幕等字和若干從糸的字的存在,證明絲織工藝的發(fā)達。有酒,以黍釀造。耕種全用人力。農(nóng)具有耒耜。原始的耒耜,蓋全以木為之。耒是一根拗曲的木棒,下端歧而為二,歧頭上安一橫木,以便腳踏。這是起土用的。耜和耒的分別是下端斜銳而不分歧,利于刺地而不利于起土,大約過于堅實的土,耒不能起便先用耜去刺松。耒當(dāng)是利用樹椏做成。商人是否已用銅做耒耜的下部,不得而確知。

漁獵和畜牧也是商人的盛大的生產(chǎn)副業(yè)。魚的種類不見于卜辭。獵品,除野豬、鹿、狼、兕、兔、雉外,還有象。商王田獵的記錄中,獲鹿有一次三百八十四頭的,獲豬有一次一百十三頭的,獲狼有一次四十一頭的??梢娨蠖几浇拈_辟程度。供食的家畜,除牛、羊、雞、豕外,還有狗。牧畜業(yè)之盛從王室祭祀用牲之多可見,每有一次用牛羊三四百頭的。馴役的動物除牛(旱牛和水牛)、馬、犬外,還有象。至遲在商朝末年,商人并且曾利用象去作戰(zhàn)。

商人已有鑄造青銅(銅錫合金)器的工藝,鑄造工場的遺物曾在殷墟找得,有可容銅液十二三公斤的陶制煉鍋,有銅制的型范,有銅礦石,有煉渣。商人的兵器及工具大部分已用銅制,但也有一部分仍用石或骨角制。殷墟遺物中有銅制的戈頭、矛頭、瞿、箭鏃、錛、小刀、針;石制的矛頭、槍頭、箭鏃、刀、斧、粟鑿;牛角或鹿角制的矛頭、箭鏃和骨錐。骨角制的兵器也許是僅作明器用的。

商人鑄銅技術(shù)之最高的造就,乃在王宮和宗廟里所陳列的供飲食和盛載用的種種器皿,如尊、卣(盛酒用)、爵(酌酒用)、觚(飲器)、罍、(食器)、方彝、巨鼎(盛食物用)等等,都是具有很縟麗的花紋的??上懘硕螘r,殷墟的銅器,作者尚無緣寓目。茲根據(jù)他人參觀(民二十六年夏教育部第二次全國美術(shù)展會所陳列者)的報告,略記二器,以見一斑。一為提梁卣:器分三層,上層為一蓋,以練系于梁間,下層為卣的本體,中層擱上是一蓋,取下來卻是一觚,提梁的兩端,各有一生動的兔形的獸頭,全器周圍是細致的花紋。一為盂形的器:當(dāng)中有一柱,柱頂成蓮花形,其旁四龍拱繞,兩龍銳角,兩龍鈍角,四龍相連,可以環(huán)柱為軸而旋轉(zhuǎn),盂身和柱周圍也是細致的花紋。

此外殷墟銅器之可注意的有盤、壺、鏟、勺、漏勺、筷子等,還有戰(zhàn)士戴的盔。

殷墟的陶器包括種類繁多的飲器、食器、盛器和烹飪器,其質(zhì)地有灰色、紅色的粗陶,黑色、白色的細陶和一種經(jīng)高度燒加釉的陶;其紋飾多數(shù)是刻劃的。細陶的紋飾極復(fù)雜,其母題有動物形、幾何圖案和圖案化的動物形。

商人牙、骨、玉、石雕刻工藝在殷墟的遺跡也很豐富,舉其特別可注意的:有鑲嵌綠松石的象牙鴟尊;有一種雕紋的(也有繪紋的)骨制玩器,仿佛后世“如意”一類的東西,長形略曲,其花紋為龍、鳳或蟬形,偶或嵌著綠松石;有各種式的佩玉,或作圓圈,或作半圓,或作長筒,或雙龍相對成一圓形,或兩魚相對成一半圓,或狀人物、人面、獸頭、虎、兔、象、鸮、燕、鴿、魚、蛙、蟬、長尾鳥、蝙蝠等;又有巨大的大理石的立體雕刻品,狀人物、虎、龜、鸮、蟾、雙獸等,以供陳設(shè)之用的。

從狀人物的雕刻品和其他遺物,我們知道商人是席地而坐的;知道當(dāng)時一部分人的服裝是交領(lǐng)、右衽、短衣、短裙、束帶其鞋翹尖;知道當(dāng)時女人臉上涂朱;頭飾極復(fù)雜,左右兩鬢或額間的頭巾上綴一綠松石砌成的圓形物;頭發(fā)中間束一骨圈;發(fā)上戴雕紋嵌綠松石的象牙梳;又簪骨制或玉制的笄,小的一兩枝,多的幾十枝;笄頭雕各式各樣的(現(xiàn)已發(fā)現(xiàn)四五十種)獸頭和花紋;她的頭飾比頭還高。

關(guān)于商人的居室,我們也有一些推想的根據(jù)。在殷墟曾發(fā)現(xiàn)版筑的遺跡,那是房屋的基址。有一處基址作長方形,四圍有許多大石卵,其相互間的距離,大略相等。這些石卵大約就是柱礎(chǔ),原來上面是安柱的。有一基址長三十公尺,寬九公尺,石柱礎(chǔ)之外,并有銅柱礎(chǔ)十個。殷墟絕無磚瓦,房頂想必是用茅草編成的。古人所謂“茅茨土階”,大約就是商朝宮殿的寫照。又發(fā)現(xiàn)一座純黃土筑成的大臺基,面向正南,與羅盤所指的完全相合。臺基前十幾公尺,也有大石卵,排成弓背形。臺基的四周,遺下好些整副的野豬骨,可見這建筑必是和祭祀有關(guān)的。又掘出若干長方的坎穴,有階級可上下,中存破陶片、牛骨、狗骨之類。坎穴內(nèi)周圍用硬土筑成,鐵一般堅固。有些坎穴之下又套一個坎穴。這些坎穴是否與上說的版筑柱礎(chǔ)同時,不能確定。但我們知道,遠距商朝亡后三四百年,還有貴族的地下宮室見于記載(《左傳》),則商朝后期之有這種穴居是很可能的。殷墟又掘出一些商王的陵墓。從墓室的情形可以推知王宮內(nèi)部的情形。墓室一律作亞字形,原是木構(gòu),木料已腐化無存,卻剩下木構(gòu)上所裝的各種立體石雕,作獸頭、雙面、牛頭、鳥、獸等形的。又從墓中的遺跡推之,可知原來墻壁的內(nèi)面是嵌鑲著許多紋飾和涂著紅色的。

商人的交通用具,有牛、馬、牛馬或象駕的車。除普通的車外,又有兵車,其形式大略是輿作半圓形,由后升降,一轅駕四馬,兩服兩驂,與后來周朝的兵車無多差異;這是從殷墟發(fā)現(xiàn)的銅質(zhì)車飾推知的。據(jù)卜辭的記載,商人出征有時遠行至三四十日。

上面講的是商人的“物質(zhì)文明”。其次要講他們的社會組織,可惜后者的資料遠不如前者的詳晰。

商人是普遍地聚族而居的,而且每族自成為一社會的單位。每族有一名號,即所謂“氏”。所以后來商朝亡后,新朝把商遺民分派給新封的諸侯都是整族整族地分派的:例如以條氏、徐氏、蕭氏、索氏、長勺氏、尾勺氏等六族分給魯國;以陶氏、施氏、繁氏、锜氏、樊氏、饑氏、終葵氏等七族分給衛(wèi)國。卜辭記商人用兵,每有派某一族或某些族的人去作戰(zhàn)的;例如“令斿族寇周”,“令多(眾)子族從犬侯寇周”,“命五族伐羌”等。姓和氏的分別,商朝當(dāng)已有之。姓是舊有的族號,氏是比較后起的族號。因為族人的繁衍,一族可以分成許多族,而散居異地。同源異流的眾族保留其舊有共同的族號,謂之姓;同時各有其特殊的族號,謂之氏。姓字甲骨文及周金文皆作生,不從女。以生為姓者,溯生之所從來也。(古人名與姓氏不并舉,因為在比較原始的社會里,互相接觸的人,以同姓氏為常,自無以姓氏冠其名上之必要。此種習(xí)慣直至春秋時代猶然。以姓氏冠名乃是有了五方雜處的大都市以后的事。)

商民族以一個王室和它的都邑為核心。這都邑商人自稱“天邑商”。在商朝六百年間,這“天邑商”曾經(jīng)六次遷徙,最初是在亳,即今河南商丘北四十里;中間五遷皆不出今山東的南半和河南的東半;最后的二百七十余年是在殷,即安陽的殷墟。商王統(tǒng)屬著許多部族的君長,即他的“諸侯”。原則上他們對商王的主要義務(wù),是當(dāng)他需要時,派兵去助他或替他征戰(zhàn),此外也許還有定期的貢獻。這些諸侯的來源,大抵是本來獨立部族的君長,為商王所征服的,或震于商朝的威勢而自愿歸服的;似乎還有一部分是商王把田邑分給自己的臣下或親族而建立的。商王對各諸侯的控制能力并不一致,諸侯對商朝也叛服不常,他們彼此間也不永遠是和平的友侶。卜辭里每有商王命這個諸侯去伐那個諸侯的記載。諸侯領(lǐng)土與王畿之間,民族和文化的關(guān)系疏密不一。有些諸侯所領(lǐng)的部族與王畿的人民是屬同一民族,或原來雖不屬同一民族,而已經(jīng)與商人同化的,這些可以概稱為商人;但也有些諸侯所領(lǐng)的部族在語言習(xí)慣上皆與商人相異,而始終對商人保存著“非我族類”之感的,例如當(dāng)商朝末年居于涇渭流域的周人。

商朝王位的繼承,自第二傳以下,以兄終弟及為原則。王子無嫡庶之分,皆有繼位的資格。至無弟可傳,然后傳子。但傳末弟之子抑傳其先兄之子,似無定制;多數(shù)是傳末弟之子,但有不少例外。每因堂兄弟爭位釀成王室的大亂。最后的四傳皆是以子繼父,似乎已鑒于舊制的不善而有意把它改革了。諸侯的繼承法是否也以兄終弟及為原則,無從知道,但至少有例外,如“周侯”的繼承,始終是以子繼父的。

在商朝的勢力范圍以內(nèi)和以外散布著許多文化遠較商人落后的游牧民族,不時寇略商朝或其諸侯的領(lǐng)域。商朝后期的最大外敵是西北的鬼方(其根據(jù)地蓋在山西北部及陜西的北部和西部)。歷史上記載商王武丁曾對他用兵至三年之久。此外卜辭所記商人的外敵還有好些,但其中除羌人外都與后來的歷史失了連絡(luò)。卜辭所記商人對外戰(zhàn)爭,用兵至多不過四千、五千,俘虜至多不過十五、十六,但這些似乎不能作代表的例,因為卜辭曾記一次殺敵二千六百五十六人。

戰(zhàn)爭所獲的俘虜,當(dāng)有一部分是用作祭祀的犧牲,卜辭中屢有人祭的記錄。但那不是常見的事。大多數(shù)俘虜當(dāng)是用作奴隸。卜辭中有奴、奚、臣、仆等字皆是奴隸之稱。奴隸除用執(zhí)賤役外,當(dāng)亦用于戰(zhàn)爭,卜辭中有“呼多臣”伐某方的記錄,似是其證。又有所謂“耤臣”和“小耤臣”,似是奴隸之用于耕作的。

商人的商業(yè)已發(fā)展到使用貨幣的階段,他們的貨幣以一種咸水貝為之,小塊的玉器似乎也用為貨幣。從殷墟的遺物可以推知殷都一帶商業(yè)之盛。銅器、玉器和綠松石飾品的原料都非近地所有;占卜用的消費量甚大的龜也是異地所產(chǎn);咸水貝也是如此。特別是玉和貝必定是從遠方輾轉(zhuǎn)販運而來的。

關(guān)于商人的社會狀況,我們所知僅此。其次要估量他們表現(xiàn)于生產(chǎn)方法以外的智力。

甲骨文書包涵單字約三千,可識的約一半。這些文字雖然形體上與今字大異,但已識的字都可依照一定規(guī)則譯成今字。其意義及用法大體上與今字不殊,習(xí)慣的保守性真是可驚的。除形體外,甲骨文字與今字的差異有兩點可注意:(一)帶有圖象性的字無論物體的寫生或動作形態(tài)的喻示,每隨意描寫,但求肖似,沒有定構(gòu)。例如龜字,或畫正面,或畫側(cè)面,或畫尾,或不畫尾,或畫兩足,或畫一足。又如漁字,或畫一魚,一網(wǎng),一手;或只畫一魚,一手;或畫四魚在水中;或畫一魚傍水。(二)在意義的分別上,有好些地方比今字為詳細。例如駕馭之馭,或從馬,或從象,因所馭不同而異字。又如牧字,或從牛,或從羊,因所牧不同而異字,又如一獸的雌雄,各有異名;牝牡二字原指牛的兩性,此外馬、羊、豕、犬、鹿等,各于本字的邊旁或底下加七或土,以別雌雄。

現(xiàn)存商人的文書只有契刻的甲骨文書。但商人所有的文書不只此種。甲骨文書是先寫而后刻的。這從甲骨上一些寫而漏刻的朱墨跡可以推知。殷墟又發(fā)現(xiàn)一塊白陶上寫著字。從這些字跡可以推知毛筆的存在。又甲骨文中有冊字,象竹簡匯集之形。既有筆又有簡冊,可知當(dāng)有寫在簡冊上的文書。現(xiàn)存薈聚上古文件的《尚書》中,傳說為商朝遺文的有五篇。其中比較可信為真出商人手筆的是《盤庚》三篇,那是記商王盤庚遷都(自奄,即今山東曲阜,遷殷)前后對臣民三次訓(xùn)話的。

古代記載原有“商人尚鬼”的話,證以卜辭而知其確切。在商人看來,神鬼的世界是和有形的世界同樣地實在,而且這兩個世界關(guān)系極密切。鬼神充斥于他們的四周,預(yù)知他們自身及其環(huán)境的一切變動,操縱著他們的一切利害吉兇禍福,需要他們不斷的饋饗和賄賂。他們在日常生活中每遇有可容猶豫的事情或不能解答的疑問,照例要聽命于龜殼和牛骨。神鬼世界的主要成分是他們的祖先。王室對祖先的祭祀,其名目之眾多,次數(shù)之頻繁,供獻之豐盛都非我們所能想象。用牲的數(shù)目有多至一次五十羊、三百牛,或四百牛的。用牲的方法,除置俎中蒸熟或當(dāng)場生宰以供陳列外,有以火焚燒,或沉于水中,或埋入土中的。祭祀的時日,用牲的種類、數(shù)目、方法,有時連牝牡、毛色,都要憑卜人預(yù)先向所祀的祖先請示。商人心目中死鬼與現(xiàn)世的關(guān)系,從盤庚遷都前對臣民的第二次訓(xùn)詞(即《盤庚》中篇所記)很可以看出。茲將其中一段的大意,譯白如下:“我念著先王為你們的先人勞碌,就關(guān)心你們,要保育你們。我若有失政,先王就要重責(zé)我說:為什么虐待我的子民?你們?nèi)舨恢デ蟀矘返纳?,不與我同心,先王便要責(zé)罰你們:為什么不和我的幼孫和好?……你們?nèi)袅⑿牟涣迹韧醣阋锪四銈兊南茸嫦雀冈谔斓穆毼?。你們的先祖先父受了你們的牽累就要棄絕你們,不救你們的死亡了。我有了這樣亂政的臣民,只得拿貝和玉去祈禱。你們的先祖先父便會告訴先王:懲罰我的子孫罷!于是先王便大大地降下不祥來了!”祖先而外,商人的神祇,以現(xiàn)在所知,有主土壤的社神,有山川之神,有風(fēng)雨之神,有蠶神,還有主宰百神的“帝”,即上帝。風(fēng)神就是上帝的使者,他是鳳鳥。卜辭中風(fēng)與鳳同字。

商人不知有沒有占星術(shù),但他們已會觀察天象而定歷法。他們的歷法大致與舊時的陰歷相同:一年為十二月,月有大小,大月三十日,小月二十九日;有閏月,置于年終,稱為十三月。

商人的樂器有磬、塤(有石制、陶制、骨制三種)、鼓、鐃(形如鈴鐸而無舌,持以敲擊,大小三枚為一套)、龢(笙之小者)。又卜辭中有從絲從木的樂字,可見琴瑟之類當(dāng)時亦已存在。

商代文化的速寫止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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