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臨終的眼:蕭紅記事(4)

青蒼 作者:耿立


“半年的工夫,母親同我吵嘴,父親罵我:‘你懶死啦!不要臉的?!?dāng)時我過于氣憤了,實在受不住這樣一架機器壓軋了,我問他:‘什么叫不要臉呢?誰不要臉?’父親像火山一樣爆裂起來。當(dāng)時我沒能看出他頭上有火也沒冒。父親滿頭的發(fā)絲一定被我燒焦了吧!那時我是在他的手掌下倒了下來,等我爬起來時,我也沒有哭??墒歉赣H從那時起他感到父親的尊嚴(yán)是受了一大挫折,也從那時起每天想要恢復(fù)他的父權(quán)。他想做父親的更該尊嚴(yán)些,或者加倍的尊嚴(yán)著才能壓住子女吧?!?/p>

蕭紅以出家當(dāng)尼姑逼迫父親向她屈服,秋季她入哈爾濱東省特別區(qū)立女子第一中學(xué)。在初三的時候,蕭紅遇見哈爾濱法政大學(xué)學(xué)生陸振舜,她向父親提出解除與汪恩甲的婚約,遭到父親的拒絕,在初三,張、汪兩家積極為蕭紅嫁、娶作準(zhǔn)備時,蕭紅面臨著與汪恩甲結(jié)婚,還是跟陸振舜去北京讀書的最后抉擇,精神異常痛苦,常常不去上晚自習(xí),躲在宿舍飲酒吸煙。初中畢業(yè)后,蕭紅第一次離家與陸振舜私奔到北京。

蕭紅與陸振舜的離家出走,在閉塞的呼蘭河縣城引起軒然大波,使家人備受輿論的壓迫。父親被解除秘書職務(wù),弟妹們?yōu)檩浾撏罕黄认嗬^轉(zhuǎn)往外地求學(xué)。汪家也就此發(fā)難。已婚的陸振舜與蕭紅朝夕相處日久,便愛上了她,于是寫信回家要求與妻子離婚,這使陸家大為不滿,斷絕了其經(jīng)濟來源。他們在北京生活無著,被迫回到哈爾濱。她在哈爾濱與表哥分手后,過了一段短暫的流浪生活,后來,實在待不下去了,她只好與家里妥協(xié),答應(yīng)回家與汪恩甲完婚。

汪恩甲的大哥,對蕭紅以前離家出走一事耿耿于懷,對弟弟“懦弱”的遷就行為很是不滿。于是迫使汪恩甲“休掉”蕭紅。蕭紅于是去法院,告汪恩甲的哥哥代弟休妻。汪恩甲為保全大哥在教育界的名聲,承認(rèn)是自己要休妻的,蕭紅一氣之下回到呼蘭,兩人暫時分手。

蕭紅回到呼蘭縣城的家里,閉塞落后的鄉(xiāng)鄰視她為“怪物”,半年前與表哥離家出走,如今又與未婚夫打官司,成為人們飯后茶余談?wù)摰淖髁稀K蛑艿郊易宓钠缫?。接受了個性解放思想影響的蕭紅,受到父母的冷落和弟妹的疏遠(yuǎn),心情壓抑而苦悶,開始借酒澆愁和吸煙。此種嗜好的養(yǎng)成,損害她的身體,造成了她日后的體弱多病。

蕭紅的喝酒、吸煙,引發(fā)了繼母的不安。一方面,她暗中挑撥蕭紅與鄰里、親戚的關(guān)系,說蕭紅在哈爾濱學(xué)壞了,濫交男朋友;另一方面又到鄉(xiāng)下去慫恿她親娘舅來教訓(xùn)她。蕭紅大舅被她后母蒙蔽,不分真假,前來教訓(xùn)她。蕭紅年輕氣盛,拿菜刀相對峙,她大舅憤而離去。從此,蕭紅在親戚朋友中日漸孤立起來。繼母借口蕭紅父親在外縣任職、農(nóng)民抗租、地方不安寧,帶著蕭紅和她的三個異母弟妹于1931年3月來到張廷舉老家——阿城縣福昌號屯堂兄家暫居。張家是大地主,叔伯們視有叛逆?zhèn)€性的蕭紅為“洪水猛獸”,處處禁錮她的行為,鉗制她的思想,動輒得咎。這年秋天,叔伯們再次提高地租,引發(fā)了佃戶和長工的激烈沖突,蕭紅出于對佃戶和長工的同情,出面替佃戶和長工向伯父求情,不要加租和削減長工工資。伯父惱羞成怒,痛打了蕭紅一頓,把她鎖在一間空房子里,還派人到阿城拍電報,催促蕭紅的父親趕快來,動員其父將蕭紅勒死埋掉,以免危害家族。與蕭紅談得來的小嬸可憐她的不幸遭遇,趁著夜深人靜,撬開窗戶,偷偷地放走了蕭紅。

年僅二十歲的蕭紅,為了抗拒家族的迫害,從阿城逃到哈爾濱,開始了漂泊流浪的生活。蕭紅走后,父親便宣稱“開除她的族籍”。蕭紅陷入迷惘的絕境。生活無著之際,她不得不去找此時正在讀書的未婚夫汪恩甲,兩人關(guān)系恢復(fù),一同住進東興順旅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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