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叔叔從口袋掏出鈔票給我?guī)Щ丶遥?)

對照記@1963 作者:馬家輝 楊照 胡洪俠


這個動作叫做“送稿”,在傳真機出現(xiàn)之前,常見,寫作人如果不預先把稿件寄出,便須每天準時將之送到報社編輯手上。為省錢,不用信封,只把原稿紙左右對折兩次弄至穩(wěn)實,乍看似一個紙荷包,上寫收稿編輯的名字,投進報社門外的集稿信箱,很有千里送書的親切意味。

小時候常幫父親送,后來幫自己送,我和父親在外貌與性情上都很不一樣,寫稿和送稿的經驗幾乎變成我們之間的僅有共鳴。

父親在報社上班,總是夜歸,早上掙扎起床寫稿,麻密密寫滿一堆,折成一個個紙荷包,置放桌上,然后返房間睡一個回頭覺。我下課返家,匆匆吃飯,匆匆把一個個紙荷包帶出門分別送往灣仔和中環(huán)報社。好幾回送的不僅是紙荷包,更有信件,編輯叔叔匆匆看過,從口袋掏出數百塊錢囑我?guī)Щ兀也琶靼准抑薪洕殖隽藛栴}。也許正因寫稿是養(yǎng)家活兒的要緊事,那時候的寫作人不會珍惜筆墨,每天寫寫寫,多多益善,但在忙寫亂寫之際卻仍注重一些在今天看來可能是頗荒謬的“編寫默契”,譬如說,寫稿必用原稿紙,方便編輯部計算字數;譬如說,交稿準時,方便編輯部發(fā)排作業(yè);譬如說,不強求親自校對稿子,尊重編輯部的程序安排。不知何故這一切在傳真機時代來臨之后驟然改觀,新時代的“編寫默契”簡單直接得多,編與寫之間只是供求關系,誰也不欠誰,編的沒有高人一等,寫的毋須事事配合,寫稿發(fā)稿兩相安。

更有趣的是不僅“默契”轉型,連語言亦是。某回我曾彬彬有禮地向一位寫作人說“請賜稿”,換回的卻是她的哈哈大笑,她說“賜”字太謙卑了,不要再用。這讓我聯(lián)想到羅蘭 ·巴特在巴黎大學的演講,“一批新型人物出現(xiàn)在舞臺上,我們不再知道(或還不知道)怎樣稱呼他們。是作家、知識分子,還是思想家?無論如何,文學的統(tǒng)治傳統(tǒng)已經消失,作家再也不能耀武揚威了”?;蛟S,相對而言,同時消失的不僅是作家的統(tǒng)治傳統(tǒng)而更是編與寫之間的尊重傳統(tǒng)。

我父親于十多年前已從報社退休,早停筆了,甚至連馬也不賭了,但他改為賭球,一天二十四小時都可以下注,是日也,如常地,他輸得十分凄慘。我非常同情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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