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陽光 2

雙重火焰 作者:趙柏田


在加繆25歲之前完成的散文和其他敘事性作品中,他著力描繪的陽光是美和善的對等物,它象征著生命、幸福,是人人都可享用的財富(尤其對出身寒微的人們而言),它把女友的臉曬成棕色好像一朵花,讓人看著喜歡,它也可以適度地炎熱,讓海濱浴場的人們“一心只去享受太陽曬在身上的舒服勁兒”。然而正如有陽光之處必有陰影,它的灼熱也會讓小說中的人物在它面前無所適從,在《局外人》中,我們看到了葬禮途中那一片讓陽光曬得發(fā)亮的田野,它讓人迷糊,讓人疲憊不堪,由于陽光的過分強(qiáng)烈,人走得慢,就會中暑,走得快又要出汗,“到了教堂就會著涼”,真是讓人進(jìn)退兩難。到這部小說的第一部臨近結(jié)束的時候,加繆對海灘上的陽光的描繪讓我們真正領(lǐng)會到了他出色的敘事狀景能力,不僅如此,他還在特定的時候讓氣候?qū)σ粋€人的行為產(chǎn)生足以致命的影響。我們在這里看到的是一片火爆的陽光,它讓大海憋得急速地喘氣,它“像一把利劍一樣劈過來”,它的刀鋒讓人皮膚下面所有的血管都一起跳,它像鐃鈸的喧響扣在人的頭頂,讓人覺得“天門洞開,向下傾瀉著大火”。敘事的緊張到這里已經(jīng)是一根弦繃到了極致,它的訇然斷裂是從“大海呼出一口沉悶而熾熱氣息”開始的,槍響了,海灘上的寂靜打破了,默爾索一生的平靜打破了,于是一切都開始了,首先開始的是苦難—他已經(jīng)用一支槍在苦難之門上短促地敲了四下。而這一切,在某種含義上來說正是始于夏天的氣候,始于默爾索酷愛的陽光,那使他感到無限幸福的陽光,聯(lián)想到加繆的一部早期作品的名字《幸福的死亡》,默爾索的死正是“幸福的死亡”,對于默爾索來說,死,只是幸福的事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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