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勇氣證明信仰(1)

各自的朝圣路 作者:周國平


在尼采挑明“上帝死了”這個事實以后,信仰如何可能?這始終是困擾著現(xiàn)代關注靈魂生活的人們的一個難題。德裔美國哲學家蒂利希的《存在的勇氣》(1952)一書便試圖解開這個難題。

他的方法是改變以往用信仰解釋勇氣的思路,而用勇氣來解釋信仰。我把他的新思路概括成一句最直白的話,便是:有明確的宗教信仰并不證明有勇氣,相反,有精神追求的勇氣卻證明了有信仰。因此我們可以說,當一個人被信仰問題困擾——這當然只能發(fā)生在有精神追求的勇氣的人身上——的時候,他已經是一個有信仰的人了。

蒂利希從分析現(xiàn)代人的焦慮著手。他所說的焦慮指存在性焦慮,而非精神分析學家們所津津樂道的那種病理性焦慮。人是一種有限的存在物,這意味著人在自身中始終包含著非存在,而焦慮就是意識到非存在的威脅時的狀態(tài)。根據非存在威脅人的存在的方式,蒂利希把焦慮分為三種類型。一是非存在威脅人的本體上的存在,表現(xiàn)為對死亡和命運的焦慮。此種焦慮在古代末期占上風。二是非存在威脅人的道德上的存在,表現(xiàn)為對譴責和罪過的焦慮。此種焦慮在中世紀末期占上風。三是非存在威脅人在精神上的存在,表現(xiàn)為對無意義和空虛的焦慮。蒂利希認為,在現(xiàn)代占主導地位的焦慮即這一類型。

如果說焦慮是自我面對非存在的威脅時的狀態(tài),那么,存在的勇氣就是自我不顧非存在的威脅而仍然肯定自己的存在。因此,勇氣與焦慮是屬于同一個自我的?,F(xiàn)在的問題是,自我憑借什么敢于“不顧”,它肯定自己的存在的力量從何而來?

對于這個問題,存在主義的回答是,力量就來自自我,在一個沒有上帝的世界上,自我是絕對自由的,又是絕對孤獨的,因而能夠也只能夠憑借自己的力量肯定自己。蒂利希認為這個回答站不住腳,因為人是有限存在物,不可能具備這樣的力量。這個力量必定另有來源,蒂利希稱之為“存在本身”。是“存在本身”在通過我們肯定著它自己,反過來說,也是我們在通過自我肯定這一有勇氣的行為肯定著“存在本身”之力,而“不管我們是否認識到了這個力”。在此意義上,存在的勇氣即是信仰的表現(xiàn),不過這個信仰不再是某種神學觀念,而是一種被“存在本身”的力量所支配時的狀態(tài)了。蒂利希把這種信仰稱作“絕對信仰”,并認為它已經超越了關于上帝的有神論觀點。

乍看起來,蒂利希的整個論證相當枯燥且有玩弄邏輯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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