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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危機背景下的上市公司治理:旨在更好地保護公司利益

金融危機背景下的上市公司治理:旨在更好地保護公司利益

定 價:¥39.00

作 者: (法)韋羅妮克·馬尼耶 編; 姜影 譯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叢編項: 法律與金融譯叢
標 簽: 法律 公司法與企業(yè)法 商法

ISBN: 9787511868626 出版時間: 2014-10-01 包裝: 平裝
開本: 16開 頁數(shù): 250 字數(shù):  

內(nèi)容簡介

  在上市公司賦予其股東很大程度的民主時,為了應:對通過上市公司管理人體到現(xiàn)出的治理適當性的喪失,場良好的治理實踐不可避免。這一實踐從美國繼而延伸至歐盟。其所適用的法律機制的主要目的是強化股東的權利。在法國,爭論呈現(xiàn)出特別之處,因為公司機關之間的平衡更有利于股東,這與大多數(shù)其他國家有所區(qū)別。這并不妨礙根據(jù)良好治理的需要對于現(xiàn)行法進行逐步的修訂,但是金融危機是否亦揭露出改革的局限性?對于危機本質(zhì)的分析試圖揭示出市場風險,其所產(chǎn)生的限制不足以在良好的治理實踐中被考慮。本合著試圖揭示出公司領域的最新發(fā)展動態(tài),為使公司治理找到真正的存在意義,這也構成了新的需要解決的問題?!斗膳c金融譯叢·金融危機背景下的上市公司治理:旨在更好地保護公司利益》首先試圖解釋治理危機的含義,其次通過金融危機證明這些治理工具的妥適性,最后對于上市公司治理提出一個新的觀察視角。提出公司治理的目的是建立信心,而不是宣揚應賦予股東權利?;陂g接民主的模式通過建立代理人與被代理人之間的持續(xù)性關系的方式,來加強董事會作為公司利益委托人的功能。

作者簡介

  韋羅妮克·馬尼耶(VéroniqueMagnier),法國巴黎第十一大學(亦稱為“巴黎南部大學”)教授,查爾斯杜摩蘭學院主任。法國公司法領域知名學者,著有《公司法》等專著數(shù)部。

圖書目錄


前言
第一部分 危機之中的公司治理
第一章 公司治理和管理人控制:1932~2008年,兩次危機之間
1.1 20世紀70年代的伯利(Berle)和米恩斯(Means):管理主義
1.1.1 所有權與控制權的分離
1.1.2 法律規(guī)范的局限
1.2 股東管理模式
1.2.1 原則
1.2.2 股東模式的興起
1.3 幻滅時代
1.3.1 危機:從安然公司(Enron)到雷曼兄弟(Lehman Brothers)
1.3.2 股市的低效率
1.3.3 對董事獨立性的實證研究
1.4 如何重建信心
第二章 當代銀行業(yè)的公司治理——以英國為例
2.1 西方銀行業(yè)的背景和現(xiàn)實環(huán)境
2.2 理論基礎
2.2.1 董事會作用和委托代理理論
2.2.2 從新古典主義完全競爭到網(wǎng)絡競爭
第三章 證券監(jiān)管機構是否有義務作為良好監(jiān)管的守門人——基于法國與美國的比較
3.1 社會參與者作為良好治理看管人的角色
3.1.1 良好治理規(guī)則制定者的角色
3.1.2 良好治理規(guī)則監(jiān)管中股東的角色
3.2 證券監(jiān)管機構作為良好治理看守人的角色
3.2.1 良好治理看守人的制裁作用
3.2.2 信息披露作為良好治理看守者的角色
第四章 透明度和金融市場——多邊交易系統(tǒng)的情形
4.1 現(xiàn)行體系概述
4.1.1 法律框架
4.1.2 現(xiàn)狀概況
4.2 透明度義務的適用
4.2.1 管理者要遵守的透明度義務
4.2.2 所發(fā)行的證券在多邊交易系統(tǒng)進行交易的發(fā)行人要遵守的透明度義務
第二部分 相關治理工具
第一章 獨立董事在上市公司中的地位——基于實踐經(jīng)驗的視角
1.1 關于獨立董事
1.2 關于專門委員會
第二章 公司高管薪酬
2.1 現(xiàn)行法規(guī)
2.1.1 硬法
2.1.2 軟法
2.2 正在發(fā)展的規(guī)則
2.2.1 委員會
2.2.2 對高管新身份地位的探尋
第三章 上市公司董事會與內(nèi)部控制評估
3.1 評估的實施
3.1.1 結果義務的履行
3.1.2 方法義務的執(zhí)行
3.2 評估的結果
3.2.1 評估的公布
3.2.2 評估的結果
第四章 公司治理與社會、文化因素的重要性——反對建立英國公司董事會規(guī)則的立場
4.1 闡釋公司治理的含義
4.2 公司治理結構改革
4.2.1 英國(公司)董事會構成及結構的法律和指導準則
4.2.2 英國(公司)以外的董事會結構:羅馬-德國案例
4.2.3 比較單一結構和雙層結構
4.3 公司治理的文化和社會方面
4.4 結論
第五章 金融危機后公司法中的經(jīng)濟保護主義——以“一股一票”為例
5.1 “一股一票”爭論與歐洲解決方案
5.1.1 歐盟高級組織及歐洲委員會行動
5.1.2 學界討論
5.2 公司控制強化機制的存在
5.2.1 當前的控制強化機制
5.2.2 改革
5.2.3 誰來決定變革
5.3 2008/2009年危機和發(fā)展現(xiàn)狀
5.3.1 主權財富基金保護
5.3.2 未來控制強化機制的可持續(xù)發(fā)展
5.3.3 契約自由
5.3.4 評估
5.4 啟示
第三部分 公司治理之新視角
第一章 公司治理和法經(jīng)濟分析:后金融危機時代以何種視角來看待
1.1 經(jīng)濟理論對于公司治理的貢獻
1.1.1 公司治理的范圍
1.1.2 治理工具
1.1.3 治理的框架:傾向于放任觀點的選擇
1.2 金融危機和經(jīng)濟理論對公司治理貢獻的測試
1.2.1 公司治理目標的修正
1.2.2 金融危機和治理手段失敗的辯論
第二章 法律與治理:行為法經(jīng)濟學的貢獻
2.1 行為偏差對治理研究的影響
2.1.1 主要的行為偏差
2.1.2 治理領域中股東/管理人關系所反映出的問題
2.2 法律在治理中的角色的再思考
2.2.1 在紀律和行為視角下法律的作用
2.2.2 治理的行為視角下法律的兩種介入方式
第三章 合規(guī)性規(guī)則——一個復雜的方法論文化融合的范例
3.1 新型告知義務
3.1.1 普遍聲明義務
3.1.2 特殊解釋動機義務
3.2 對合規(guī)性規(guī)則的違背
3.2.1 合規(guī)性規(guī)則的控制
3.2.2 違反合規(guī)性規(guī)則的后果
第四章 社會責任投資:對于“綠色”公司治理重要價值的點評
4.1 社會責任投資(ISR)——社會和環(huán)境信息的傳播媒介
4.1.1 社會責任投資基金(ISR)的多樣性
4.1.2 巴黎歐洲金融市場協(xié)會的建議
4.2 社會責任投資(ISR):股東行動主義的潛在媒介
4.2.1 具有社會和環(huán)境性特征的解決方式的特點
4.2.2 有投票權的咨詢機構:一個決定性的角色?
第五章 公司治理:目的為何——再讀《上市公司治理規(guī)則》的一些思考
5.1 《上市公司治理規(guī)則》中的公司治理的目的
5.2 如何更好地明晰公司治理的目標
后記危機的教訓以及后危機時代的展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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