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歌形式的研究(包括研究它與內容的關系),我以為不能不注意詩歌的體裁。以往的研究,多半總是只注意現(xiàn)實主義、浪漫主義,還有用什么表現(xiàn)手法,諸如比喻、象征、想象、夸張,或者語言精煉含蓄,自然流暢、有節(jié)奏感,用典或白描,以及藝術風格如何等等,卻很少結合體裁特點加以論述,即使談到體裁,也只限于詩律學的范圍。似乎一首近體詩與一首古風的差別,就在于一則有字句限制、格律規(guī)定,一則沒有;律詩與絕句的差別,似乎只是律詩八句,絕句四句,“絕乃律之半”。這樣,就很難說明律、絕同是近體,為什么杜甫的律詩(尤其是七律)筆力勁健,人難匹敵。而他的絕句就未能稱雄于一時;李白寫絕句是拿手,而寫律詩(尤其是七律)則非其所長。邊塞詩派總擅長歌行,田園詩派多工于五言短詩。王維的《夷門歌》、《隴頭吟》、《老將行》、《燕支行》諸作,和他的《輞川集》、《皇甫岳云谿雜題》組詩,不但題材各別,風格迥異,選擇的體裁也是不同的。李白的古風“大雅久不作,吾衰竟誰陳?”與歌行“長風破浪會有時,直掛云帆濟滄?!倍际菢O自負的話,可是一則從容和緩,一則奔放不羈。如此等等,也都與選擇詩的體裁特點有關,而決非平平仄仄的格律常識可說明的。我國傳統(tǒng)的詩學是很講究體裁特點的,對詩的各體都有過不少論述,有的是說得相當精辟的。這也許與他們自身都有創(chuàng)作實踐經驗有關。現(xiàn)在研究詩詞換了路子,多不注意及此,這是一個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