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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民法通論(上下冊)

德國民法通論(上下冊)

定 價:¥69.00

作 者: (德)卡爾·拉倫茨(Karl Larenz)著;王曉曄[等]譯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叢編項: 當代德國法學名著 民商法·經(jīng)濟法
標 簽: 外國及港澳臺地區(qū)法律文本及譯本

ISBN: 9787503639913 出版時間: 2003-01-01 包裝: 膠版紙
開本: 21cm 頁數(shù): 字數(shù):  

內(nèi)容簡介

  當代德國法學名著譯事之緣起,在乎“取法人際,天道歸一”之理念。天地渺渺,眾生蕓蕓;然天地何以長存不滅,眾生何以繁衍不息?此中必有亙古于今之一般法則。天地者,自然之謂;眾生者,乃自然所賦生靈之長,人也。而人所以居萬物之首而為生靈之長,概因其不僅是生于自然,而且還能領(lǐng)悟于自然,進而以理性和智慧的勞動創(chuàng)造受益于自然。由此而論,天地間至真至善至美,莫過于人與自然之和諧融合。正如莊子所說:“知天之所為,知人之所為者,至也?!倍袊苋怂浴疤烊撕弦弧?,實際表明著人類的最高智慧和境界。但是,最高的智慧未必是功利的智慧,最高的境界往往不是現(xiàn)實的境界,此乃人類雖為萬物靈長,但又歸于萬物的本性使然。盡管不無缺憾,但卻理所當然。縱觀古往今來,可知人類始終是在理想與現(xiàn)實、理性與物性的矛盾狀態(tài)中存在發(fā)展。不過,人出于其自然本性但又以其理性確認的社會秩序,又使之在這種永遠不會解消的矛盾狀態(tài)中生存發(fā)展成為可能。

作者簡介

暫缺《德國民法通論(上下冊)》作者簡介

圖書目錄

當代德國法學名著總序
第七版序
第一版序
沃爾夫序
翻譯凡例
德國民法典總則部分的著作
本書引用的法令與期刊名稱德文與中文對照表
上冊
 導(dǎo)論
   第一章 《德國民法典》是德國私法的法律基礎(chǔ)
   第二章 《德國民法典》的精神基礎(chǔ)——倫理學上的人格主義
   第三章 民法的現(xiàn)代發(fā)展
   第四章 法律的解釋以及法院對法律的發(fā)展、《基本法》的影響
 第一編 人
  第一分編 自然人
   第五章 人的權(quán)利能力
   第六章 行為能力與不法行為能力
   第七章 姓名、住所與國籍
   第八章 人格的保護
  第二分編 法人
   第九章 私法上的團體與法人概說
   第十章 社團
   第十一章 有權(quán)利能力的財團
 第二編 法律關(guān)系與權(quán)利
   第十二章 法律關(guān)系
   第十三章 權(quán)利
   第十四章 請求權(quán)與抗辨權(quán)
   第十五章 法律允許的防衛(wèi)和自助
 第三編 權(quán)利客體與財產(chǎn)
   第十六章 權(quán)利客體
   第十七章 財產(chǎn)
下冊
 第四編 法律行為
  第一分編 法律行為概說
   第十八章 法律行為的概念和種類
   第十九章 意思表示與其解釋
   第二十章 有瑕茲的意思表示
   第二十一章 意思表示的形式、發(fā)出與送達
   ……
  第二分編 合同
  第三分編 代理他人所為的法律行為
  第四分編
 第五編 關(guān)于期間
 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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