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企業在開展境外投資的時候,境內投資資金匯出與利潤匯回這個兩個問題是最為關鍵的,一個境外投資的起跑線,一個是境外投資的最終目的地。企業境外直接投資目的就是為了能讓資金通過在境外投資項目,賺取利益之后返回國內。那么,企業
境外直接投資資金匯出與利潤匯回的規定和審核材料都有哪些?主要法規依據有哪些?下面就一起來看看吧。
主要法規依據: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32號)。
2.《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發布〈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規定〉的通知》(匯發〔2009〕30號)。
3.《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境內銀行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10〕31號)。
4.《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境內居民通過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資及返程投資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14〕37號)。
5.《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進一步簡化和改進直接投資外匯管理政策的通知》(匯發〔2015〕13號)。
6.《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進一步推進外匯管理改革完善真實性合規性審核的通知》(匯發〔2017〕3號)。
審核材料:
一、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資金匯出
1.業務登記憑證。
2.資本項目信息系統銀行端中打印的對外義務出資額度控制信息表。
3.境外投資資金來源證明、資金使用計劃和企業有關權力機構關于境外投資的相關決議以及合同等真實性證明材料。
二、境外直接投資企業利潤匯回
1.業務登記憑證。
2.境內投資主體依法獲得境外企業利潤的相關真實性證明材料。
辦理地點:
境內投資主體賬戶開立銀行。
以上就是企業境外直接投資資金匯出與利潤匯回的規定和審核材料的全部內容,根據《企業境外投資管理辦法》規定,企業境外直接投資還需要辦理ODI境外投資備案才能把資金匯轉出去,后期返程回國也需要用到,所以企業在開展境外投資活動之前,記得先辦理ODI境外投資備案,避免后期資金出現無法匯轉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