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紅籌架構中的
境外投資備案怎么辦理?首先需要知道什么是紅籌架構和什么是境外投資備案。
紅籌架構是國內企業境外投資以及境外上市的重要途徑,一般通過紅籌架構境外投資以及上市的方式有三種,分別為股權并購、資產并購以及協議控股。
境外投資備案指的是國內企業、團體在經過相關部門的核準后,通過設立、并購、參股等方式在境外直接投資,以控制境外企業的經營管理權為核心目的所需要辦理的一個備案。
所以紅籌架構的目的就是通過設立海外公司,讓企業能到海外上市以及投資,這點就符合需要辦理境外投資備案的條件。
不管紅籌架構通過那種方式上市,都需要辦理境外投資備案,才能合法合規的進行資金的出入境,擁有海外公司的股權和所有權,而且根據境外投資管理辦法規定,國內企業只要涉及到境外投資、資金匯轉出境外以及返程投資回國這些操作,也都需要用到境外投資備案。
紅籌架構中的境外投資備案辦理流程:
1、國內企業在境外設立特殊目的公司之后,以投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為主體向國內商務部、發改委以及外匯管理局申請備案;
2、準備辦理境外投資備案所需要的材料,例如有境外投資備案申請表、投資主體法人身份證明文件、特殊情況下,提交備案企業要求的其他材料;
3、向商務部和發改委遞交備案材料并申請審批,商務部負責整體審批企業境外投資事項,為符合要求的企業頒發《企業境外投資證書》,發改委負責監管企業境外投資行業流向,為滿足條件的企業頒發《境外投資項目備案通知書》。
4、境外投資備案完成,到此就可以進行紅籌架構搭建下一步程序了。
需要注意的是,境內企業已取得境外投資核準文件或備案通知書后,項目尚未完成前,擬發生11號令第三十四條規定的有關情形,企業應按照11號令相關規定申請項目變更。境內企業已完成此前核準或備案的項目,擬向既有境外企業增加投資,開展新的境外投資項目,應按照11號令相關規定申請。如未完成投資,而投資額變化達到需進行變更的標準,應履行變更手續;如已完成投資,需要追加投資額,則履行新的境外投資項目核準或備案手續。
如果在辦理境外投資備案上有任何問題,都可以直接在線咨詢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