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的內在訴求催生私募股權基金信息披露的萌芽。盡管私募股權基金管理人主觀上愿意進行信息披露,但是各家管理人的披露程度和內容存在顯著差異,單一投資人面對不同的基金管理人時難以獲得標準化信息。另一方面,基金管理人面對不同投資人的差異化訴求也疲于應付。缺少統一行業標準導致私募行業的整體信息透明度水平提升緩慢。此時,由投資人組成或發起的行業協會、自律組織應運而生,對私募股權行業的標準制定起到了關鍵的引導作用。
1.標準制定的關鍵角色
歐美地區,行業協會與自律組織制定了諸多行業指引與行為規范,內容涵蓋基本的行為準則、信息披露、估值、公司治理、機構運營等諸多方面。其中,ILPA是美國,乃至世界范圍內最具影響力的私募股權行業協會之一。ILPA從最初由數十名LP組成的非正式網絡俱樂部,發展到如今覆蓋50多個國家和地區,擁有超過500家成員機構的全球性組織。因為ILPA主要成員機構是投資人LP,也使其擁有較高的行業話語權。其制定的標準被廣泛采用,已經成為解決GP-LP關系重要的世界性標準。
ILPA對于私募股權行業最為突出的貢獻在于,相對于其他行業協會或自律組織更多以投資機構的視角來進行行業自律,ILPA首次以投資者LP群體作為主要服務對象制定行業標準。多年來,ILPA陸續發布《機構有限合伙人協會(ILPA)原則》以及多項標準報告模板。截至2018年,ILPA制定的標準與原則,已經被全球超過175家的GP以及LP所采用[4],其中不乏KKR、黑石等行業巨頭。ILPA預期未來采用其原則與標準的投資機構將超過300家,統一標準的推廣運用提高了整個私募股權行業的標準化與透明度。
2009年9月,ILPA發布了投資私募股權基金的指引文件《機構有限合伙人協會(ILPA)原則1.0版》,旨在強調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之間利益一致的價值理念。提出三項指導性原則:利益一致、治理、透明度。之后于2011年、2019年,ILPA在征求基金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群體意見的基礎上,先后發布《機構有限合伙人協會(ILPA)原則2.0版》和《機構有限合伙人協會(ILPA)原則3.0版》,解決了一系列新的行業趨勢性問題,同時考慮了影響私募股權基金合作關系的政策動態。除原則外,ILPA還發布各項私募股權行業的標準報告模板(見表1)。
2.行業自律的積極作用和局限性
從ILPA的案例可以看出,行業協會與自律組織的規則來自于行業自身訴求,其成員本身就是私募基金行業的機構,這使得行業自律高效、靈活、且易于推廣。一是自律規則非常符合私募股權基金的運作規律,自律規則往往帶有行業最佳實踐的意義。行業協會成員作為頭部機構率先采用自律規則更容易帶動全行業推廣普及。二是行業協會和自律組織可以對市場變化做出更加迅速的反應與調整,自律規則本質上是行業公約,制定程序快捷、溝通流程簡約,能夠以更低的成本與更快的迭代修改。三是行業協會與自律組織服務于整個行業的利益。在承擔自律管理的同時,更多的是為行業提供數據、信息、技術支持和公共服務。標準的統一客觀上為行業第三方服務機構的誕生提供了土壤與環境,進一步豐富了市場生態。
盡管很多投資機構甚至頭部機構已經采用了該標準,頭部機構甚至將符合標準的信息披露作為自身機構的聲譽價值,以此在基金募集中打敗其他未符合披露標準的競爭對手。然而募資環境的不斷變化使得GP與LP的地位也處于動態調整中,信息披露所帶來的聲譽價值相較于披露的成本并不總是處于優勢地位。雖然行業協會與自律組織制定了信息披露的行業標準,但想要得到全行業的共識與實踐,需要更加強有力的執行與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