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六六灣兒 作者:孟報春 著


我有過很多槍,木頭槍、鐵絲的彈弓槍、鐵皮的炸藥槍、用自行車鏈子做的火柴槍,還有我媽給我買的刺刀槍.刺刀能去掉,需要拼刺刀的時候就插在槍頭上,就像《智取威虎山》里解放軍背的那種,只不過是塑料的而已.我還有一張在國際照相館照的穿軍裝、背刺刀槍的相片,后來還在照相館的櫥窗里擺過.但所有這些槍都不厲害,最厲害的是子彈頭槍.

我好跟小五、孬蛋他們去華北體育場、西城墻根的土里挖子彈頭,那兒是槍斃人的地方.槍斃人的時候,有一些子彈會打到土里,我們就去挖.挖到的概率很小,基本靠撞大運,但也總是會有的.

步槍子彈跟大人的小手指頭長短粗細差不多.子彈頭則只有花生米那么大.把子彈頭兩端在砂紙上磨透,把鉛芯兒倒出來,子彈頭就成了個空殼兒.這時它就又能當子彈用了.

在殼兒里塞一根小鞭炮,炮捻從孔里伸出來,再把塞著炮的子彈頭攢進鐵皮槍或者刺刀槍的槍管里,對著五六米外的破玻璃瓶,點燃炮捻,"砰"的一聲,握槍的手一震,子彈射出去,玻璃瓶被擊碎.子彈隨后又落到石頭地上,發(fā)出當啷當啷的響聲.一股火藥的氣味在空氣中彌漫.震動、聲音、氣味,瞬間讓人興奮無比.自從有了子彈頭槍,別的槍都覺著沒有意思了.

小五、孬蛋和我有一張黑白的合影,現在我還保留著.照片上三個人擺同一個姿勢:側著身,排成一排,一手掐腰,一手端槍,睜只眼閉只眼,對著一個目標,瞄準,射擊,臉上得意地笑著.我們手里拿的就是子彈頭槍.

九歲的時候隨爸媽去南京我姑家.姑父是個軍人,問我想玩啥,我說想玩槍.我媽照我屁股上就一巴掌.姑父卻說:"好,男孩喜歡槍好."于是真的上樓拿來一把手槍.外邊是古銅色的皮套,里頭還有紅綢子裹著.他說:"別急,我把子彈取出來咱再玩."我看著他把子彈取出來.那子彈比花生米還小,一共十粒,整整齊齊地在桌子上排成一排.我看得直咽唾沫,真漂亮啊,光潔、飽滿、圓潤,泛著金色的亮光,實在令人著迷.槍不大,但很沉,我一只手端不平——這還不包括子彈的重量.

那是我有生以來第一次摸真槍.與它相比,其他槍,都是浮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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