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論“據理力爭”

志慮心物 作者:季羨林 著


論“據理力爭”

讀徐懷謙的新著《拍案不再驚奇》,十分高興。書中的雜文有事實、有根據、有分析、有理論、有觀點、有文采。的確是一部非常優(yōu)秀的雜文集。

但是,當我讀到了《論狂狷》那一篇時,一股懷疑的情緒不禁油然而生。文中寫道:“在文化大革命中,當瘋狂的紅衛(wèi)兵闖進錢(鐘書)府抄家時,一介書生錢鐘書居然據理力爭,最后與紅衛(wèi)兵以拳相向,大打出手。”我覺得,這件事如果不是傳聞失實,就是中國社會科學院的紅衛(wèi)兵是另一種材料造成的,與一般的紅衛(wèi)兵迥乎不同。后者的可能性是幾乎沒有的。常言道:“天下老鴰一般黑”。我不信社科院竟出了白老鴰。那么,現在擺在我們眼前的就只有一個可能:傳聞失實。

這里的關鍵是一個“理”字。我想就這一個字講一點自己的看法。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理”是“道理”、“事理”。這等于沒有解釋,看了還是讓人莫名其妙。根據我的幼稚的看法,“理”有以下幾層意思:

一、一個國家一個時代的法律

二、一個國家的文化傳統

三、一個國家一個民族公認的社會倫理道德

綜觀中國幾千年的歷史,以“理”字為準繩,可以分為三個時代:絕對講理的時代,講一點理的時代,絕對不講理的時代。第一個時代是從來沒有過的;第二個時代是有一些的;第三個時代是有過的。

講理還是分階級或階層的。普通老百姓一般說來是講理的。到了官府衙門,情況就不一樣。在舊社會里,連一個七品芝麻官衙役,比如秦瓊。他就敢說:“眼前若在歷城縣,我定將你捉拿到官衙,板子打,夾棍夾,看你犯法不犯法!”他的上級那個縣令掌握行政和司法、立法的什么《唐律》之類,只是一個擺設的花瓶,甚至連花瓶都不夠。舊社會有一個說法,叫“滅門的知縣”。知縣雖小,他能滅你的門。等而上之,官越大,“理”越多。到了皇帝老爺子,簡直就是“理”的化身。即使有什么《律》,那是管老百姓的。天子是超越一切的。舊社會還有一句話,叫“天子無戲言”。他說的話,不管是清醒時候說的,還是酒醉后說的,都必實現。不但人類必須服從,連大自然也不能例外。唐代武則天冬天要看牡丹,傳下了金口玉言,第二天,牡丹果然怒放,國色天香,跪——不知道牡丹是怎樣跪法——迎天子——邏輯的說法應該是天女。

總之,一句話:在舊社會法和理都掌握在皇帝老爺子以及大小官員的手中,百姓是沒有份的。

到了近代,情況大大地改變了,特別是建國以后,換了人間,老百姓有時也有理了。但是,十年浩劫是一個天大的例外。那時候是老和尚打傘——無法(發(fā))無天。理還是有的,但卻只存在于報章雜志的黑體字中,存在于“最高指示”中。我現在要問一下,錢鐘書先生“據理力爭”據的是什么“理”?唯一的用黑體字印出來的是“革命無罪,造反有理”的理。錢先生能用這種“理”嗎?紅衛(wèi)兵“造反”,就是至高無上的“理”。博學的錢先生如果用寫《管錐編》和《談藝錄》的辦法,引用拉丁文的《羅馬法》來向紅衛(wèi)兵講理,這不等于對牛彈琴嗎?

因此,“據理力爭”只能是傳聞。

抑尤有進者。不佞也是被抄過家的人,蹲過牛棚的人,是過來人。深知被抄家的滋味。1967年11月30日深夜,幾條彪形大漢,后面跟著幾個中漢和小漢,破門而入。把我和老祖、德華我們全家三個人從床上拉起來,推推搡搡,押進了沒有暖氣的廚房里,把玻璃門關上,兩條彪形大漢分立兩旁,活像廟宇里的哼哈二將。這些人都是聶元梓的干將,平常是手持長矛的,而且這些長矛是不吃素的。今天雖然沒持長矛,但是,他們的能量我是清楚的。這些人都是我的學生,只因我反對了他們的“老佛爺”,于是就跟我成了不共戴天的仇敵。同他們我敢“據理力爭”嗎?恐怕我們一張嘴就是一個嘴巴,接著就會是拳打腳踢。他們的“理”就在長矛的尖上。哪里會“據理力爭”之后才“大打出手”呢?我們三個年近花甲或古稀的老人,蜷曲在冰冷的水泥地上,渾身發(fā)抖,不是由于生氣——我們還敢生氣嗎?不是由于害怕,而是由于窗隙吹進來的冬夜的寒風。耳中只聽到翻箱倒柜,撬門砸鎖的聲音。有一個抄家的專家還走進廚房要我的通訊簿,準備滅十族的瓜蔓抄行動。不知道用了多少時間,這一群人——他們還能算人嗎?——抄走了一卡車東西,揚長而去。由于熱水袋被踩破,滿床是水。屋子里成了垃圾堆。此時我們的心情究竟是什么樣子,我現在不忍再細說了?!伴L夜漫漫何時旦?”

總之,根據我的親身經驗,“據理力爭”只能是傳聞,而且是失實的傳聞。在那樣的時代,哪里有狂狷存在的余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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