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致李蕙仙[1898年10月29日]

梁啟超家書:南長街54號梁氏函札 作者:湯志鈞,湯仁澤 著


致李蕙仙[1]
[1898年10月29日]

南海師來,得詳聞家中近狀,并聞卿慷慨從容,詞色不變,絕無怨言,且有壯語。聞之喜慰敬服,斯真不愧為任公閨中良友矣。大人遭此變驚,必增抑郁,惟賴卿善為慰解,代我曲盡子職而已。卿素知大義,此無待余之言,惟望南天叩托而已。令四兄最為可憐,我與南海師念及之,輒為流涕。此行性命不知何如,受余之累,恩將仇報,真不安也。

譯局款二萬余金存在京城百川通,我出京時,已全交托令十五兄,想百川通不至賴賬。令兄等未知吾家所在,無從通信及匯寄銀兩,卿可時以書告之,需用時即向令兄支取可也。聞家中尚有四百余金,目前想可敷用。我已寫信吳小村先生處,托其代籌矣。所存之銀,望常以二百金存于大人處,俾隨時可以使用,至要。若全存在卿處,略有不妥,因大人之性情,心中有話,口里每每不肯說出,若欲用錢時,手內(nèi)無錢,又不欲向卿取,則必生煩惱矣。望切依吾言為盼。卿此時且不必歸寧,令十五兄云,擬迎卿至湖北。因我遠在外國,大人遭此患難,決不可少承歡之人,吾全以此事奉托矣。卿之與我,非徒如尋常人之匹偶,實算道義肝膽之交,必能不負所托也。

我在此受彼國政府之保護,甚為優(yōu)禮,飲食起居一切安便。張順不避危難,隨我東來,患難相依,亦義仆也。身邊小事,有渠料理,方便如常,可告知兩大人安心也。

注釋:

[1]此函《梁啟超未刊書信手跡》無,錄自《梁任公先生年譜長編(初稿)》“光緒二十四年戊戌,二十六歲”,末署“光緒二十四年九月十五日”,當1898年10月29日。梁氏于光緒十四年己丑,廣東鄉(xiāng)試中舉,主考李端棻尚書愛其才,請另一主考王仁堪做媒,以堂妹蕙仙許之。光緒十七年,梁氏入京會試,與蕙仙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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