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晁錯

古文觀止 作者:[清] 吳楚材,[清] 吳調(diào)侯 編;鐘基 譯


晁錯

論貴粟疏

圣王在上而民不凍饑者,非能耕而食之,織而衣之也,為開其資財之道也。故堯、禹有九年之水,湯有七年之旱,而國無捐瘠者,以畜積多而備先具也。今海內(nèi)為一,土地人民之眾不避禹、湯,加以亡天災數(shù)年之水旱,而畜積未及者,何也?地有余利,民有余力,生谷之土未盡墾,山澤之利未盡出也,游食之民未盡歸農(nóng)也。民貧,則奸邪生。貧生于不足,不足生于不農(nóng),不農(nóng)則不地著,不地著則離鄉(xiāng)輕家。民如鳥獸,雖有高城、深池、嚴法、重刑,猶不能禁也。

夫寒之于衣,不待輕暖;饑之于食,不待甘旨;饑寒至身,不顧廉恥。人情,一日不再食則饑,終歲不制衣則寒。夫腹饑不得食,膚寒不得衣,雖慈母不能保其子,君安能以有其民哉!明主知其然也,故務民于農(nóng)桑,薄賦斂,廣畜積,以實倉廩,備水旱,故民可得而有也。

民者,在上所以牧之。趨利如水走下,四方無擇也。夫珠玉金銀,饑不可食,寒不可衣,然而眾貴之者,以上用之故也。其為物輕微易藏,在于把握,可以周海內(nèi)而亡饑寒之患。此令臣輕背其主,而民易去其鄉(xiāng),盜賊有所勸,亡逃者得輕資也。粟米布帛,生于地,長于時,聚于力,非可一日成也。數(shù)石之重,中人弗勝,不為奸邪所利,一日弗得而饑寒至。是故明君貴五谷而賤金玉。

今農(nóng)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過百畝,百畝之收不過百石。春耕,夏耘,秋獲,冬藏,伐薪樵,治官府,給徭役。春不得避風塵,夏不得避暑熱,秋不得避陰雨,冬不得避寒凍,四時之間無日休息。又私自送往迎來,吊死問疾,養(yǎng)孤長幼在其中。勤苦如此,尚復被水旱之災,急政暴虐,賦斂不時,朝令而暮改。當其有者半賈而賣,亡者取倍稱之息,于是有賣田宅、鬻子孫以償債者矣。而商賈大者積貯倍息,小者坐列販賣,操其奇贏,日游都市,乘上之急,所賣必倍。故其男不耕耘,女不蠶織,衣必文采,食必粱肉,亡農(nóng)夫之苦,有阡陌之得。因其富厚,交通王侯,力過吏勢,以利相傾,千里游敖,冠蓋相望,乘堅策肥,履絲曳縞。此商人所以兼并農(nóng)人、農(nóng)人所以流亡者也。今法律賤商人,商人已富貴矣;尊農(nóng)夫,農(nóng)夫已貧賤矣。故俗之所貴,主之所賤也;吏之所卑,法之所尊也。上下相反,好惡乖迕,而欲國富法立,不可得也。

方今之務,莫若使民務農(nóng)而已矣。欲民務農(nóng),在于貴粟。貴粟之道,在于使民以粟為賞罰。今募天下入粟縣官,得以拜爵,得以除罪。如此,富人有爵,農(nóng)民有錢,粟有所渫。夫能入粟以受爵,皆有余者也。取于有余,以供上用,則貧民之賦可損,所謂損有余、補不足,令出而民利者也。順于民心,所補者三:一曰主用足,二曰民賦少,三曰勸農(nóng)功。今令民有車騎馬一匹者,復卒三人。車騎者,天下武備也,故為復卒。神農(nóng)之教曰:“有石城十仞,湯池百步,帶甲百萬,而亡粟,弗能守也?!币允怯^之,粟者,王者大用,政之本務。令民入粟受爵至五大夫以上,乃復一人耳,此其與騎馬之功相去遠矣。爵者,上之所擅,出于口而無窮;粟者,民之所種,生于地而不乏。夫得高爵與免罪,人之所甚欲也。使天下人入粟于邊,以受爵免罪,不過三歲,塞下之粟必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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