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家哭,何如一路哭耶?”(1)

桃花扇底看前朝 作者:許石林


盧焯是清代雍正、乾隆年間的官員,從雍正十二年(1734)當福建巡撫,到乾隆三年(1738)又任浙江巡撫兼理鹽政。他,犯了一般官員都會犯的錯誤,居官自肥,貪污了。這么大的官貪污,當然不是一個人貪污,必然有一個貪污的派系團伙。乾隆六年(1741),盧焯等人被彈劾。先是朝廷的調(diào)查組到了浙江,將他調(diào)到外地,案件牽涉浙江湖嘉道員呂守曾和嘉興知府揚景震。

呂守曾也已經(jīng)調(diào)到山西任布政使,得知被調(diào)查,自殺了。當時,杭州的老百姓不知情,還為盧焯一案叫屈,說盧大人是個有才干的人、有能力的官。甚至有人說,即便他自己貪污,但有工作能力的官員貪污一點點也沒關(guān)系嘛,如此等等,鬧事者還把副都統(tǒng)衙門前的鼓都毀壞了。乾隆帝聞奏,問近臣如何處理。近臣有言:山西布政使呂守曾都自殺了,就將案件推到他身上,慢慢地不了了之,對其他官員嚴加訓誡,令其退贓,后逐漸降級處置,這樣,朝廷保全臉面,也能息事安民。乾隆沒有聽這個建議,斥責道:官員以自殺企圖掩蓋罪行,逼迫朝廷,又或妄圖以一人之死而永葆妻子榮貴,掩覆其他同案犯,不惟毫無廉恥,是為大逆不道。遂下令嚴查。最后將盧焯和揚景震“以坐贓判處絞刑監(jiān)候”。

乾隆二十二年(1757),云貴總督恒文和云南巡撫郭一裕,商量了一個斂財?shù)暮棉k法:以給朝廷、給皇帝進貢金爐的名義,收購云貴境內(nèi)的黃金,大肆壓低金價,中飽私囊,弄得吏民皆怨。眼看民怨沸騰,郭一裕被嚇壞了,為掩覆自保,搶先上奏章參劾自己的同伙、上級恒文。乾隆帝派劉墉的父親劉統(tǒng)勛率領(lǐng)調(diào)查組調(diào)查。所查屬實。遂將恒文逮捕進京,乾隆帝面斥之,“宣諭賜自盡”。恒文臨死,供出郭一裕是同謀并且是發(fā)起人,是創(chuàng)意者。乾隆又斥責郭,“命奪職,發(fā)軍臺效力”。同時對云貴當?shù)厥迕椴粓蟮墓賳T,予以各降一級的處分。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因為一般人根本“知”不了,做不到“知”。自古大奸大貪者,多為大才之人——唐穆宗時,宿州刺史李直臣貪贓當死,由于李多年在朝廷內(nèi)外給自己經(jīng)營人際關(guān)系,為他說情的人很多,都說他是一個有能力、有才干、有政績的官員,也為朝廷、為地方做了不少好事,唐穆宗見那么多人為李直臣說情,也慢慢地動搖了,他對御史中丞牛僧孺說:那么多人都說李直臣是個有才干、有政績的官,這一次朕想饒了他……

牛僧孺慢慢回話:是的,他是有才,但他的不才,卻在于拿著朝廷的俸祿,掌握著地方財政大權(quán)為自己結(jié)交各種關(guān)系,“天子制法,所以束縛有才者。”——朝廷的法律,就是要約束那些聰明有才智的人,不讓他們妄逞才智。難道像安祿山這樣亂天下的反賊不是有才的人嗎?

唐穆宗聽了,下旨,誅李直臣。有敢再為其關(guān)說者,朝廷派調(diào)查組調(diào)查,嚇得誰也不敢出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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