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愉快是基本標準

各自的朝圣路 作者:周國平


讀了大半輩子書,倘若有人問我選擇書的標準是什么,我一定會毫不猶豫地回答:愉快是基本標準。一本書無論專家們說它多么重要,排行榜說它多么暢銷,如果讀它不能使我感到愉快,我就寧可不去讀它。

人做事情,或是出于利益,或是出于性情。出于利益做的事情,當然就不必太在乎是否愉快。我常??匆娒麍錾系慕⒁幻娼锌嗖坏?,一面依然奮斗不止,對此我完全能夠理解。我并不認為他們的叫苦是假,因為我知道利益是一種強制力量,而就他們所做的事情的性質(zhì)來說,利益的確比愉快更加重要。相反,凡是出于性情做的事情,亦即僅僅為了滿足心靈而做的事情,愉快就都是基本的標準。屬于此列的不僅有讀書,還包括寫作、藝術(shù)創(chuàng)作、藝術(shù)欣賞、交友、戀愛、行善等等,簡言之,一切精神活動。

如果在做這些事情時不感到愉快,我們就必須懷疑是否有利益的強制在其中起著作用,使它們由性情生活蛻變成了功利行為。

讀書唯求愉快,這是一種很高的境界。關(guān)于這種境界,陶淵明做了最好的表述:“好讀書,不求甚解。每有會意,便欣然忘食。”不過,我們不要忘記,在《五柳先生傳》中,這句話前面的一句話是:“閑靜少言,不慕榮利?!笨梢娨龅匠鲇谛郧槎x書,其前提是必須有真性情。那些躁動不安、事事都想發(fā)表議論的人,那些渴慕榮利的人,一心以求解的本領(lǐng)和真理在握的姿態(tài)夸耀于人,哪里肯甘心于自個兒會意的境界。

以愉快為基本標準,這也是在讀書上的一種誠實的態(tài)度。無論什么書,只有你讀時感到了愉快,使你發(fā)生了共鳴和獲得了享受,你才應該承認它對于你是一本好書。在這一點上,毛姆說得好:“你才是你所讀的書對于你的價值的最后評定者。”尤其是文學作品,本身并無實用,唯能使你的生活充實,而要做到這一點,前提是你喜歡讀。沒有人有義務(wù)必須讀詩、小說、散文。哪怕是專家們同聲贊揚的名著,如果你不感興趣,便與你無干。不感興趣而硬讀,其結(jié)果只能是不懂裝懂,人云亦云。相反,據(jù)我所見,凡是真正把讀書當作享受的人,往往能夠直抒己見。譬如說,蒙田就敢于指責柏拉圖的對話錄和西塞羅的著作冗長拖沓,坦然承認自己欣賞不了,博爾赫斯甚至把彌爾頓的《復樂園》和歌德的《浮士德》稱作最著名的引起厭倦的方式,宣布喬伊斯作品的費解是作者的失敗。這兩位都是學者型的作家,他們的博學無人能夠懷疑。我們當然不必贊同他們對于那些具體作品的意見,我只是想藉此說明,以讀書為樂的人必有自己鮮明的好惡,而且對此心中坦蕩,不屑諱言。

我不否認,讀書未必只是為了愉快,出于利益的讀書也有其存在的理由,例如學生的做功課和學者的做學問。但是,同時我也相信,在好的學生和好的學者那里,愉快的讀書必定占據(jù)著更大的比重。我還相信,與灌輸知識相比,保護和培育讀書的愉快是教育的更重要的任務(wù)。所以,如果一種教育使學生不能體會和享受讀書的樂趣,反而視讀書為完全的苦事,我們便可以有把握地判斷它是失敗了。

19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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