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房價與收入之間的秘密

上班族小奧的千萬富翁養(yǎng)成記 作者:小奧


在進行投資時往往都不能脫離開社會當時的熱點,更不能和熱點背道而馳。同時,任何評價投資價值的標準也必須按照個人的實際情況來個性化改造。在眾口鑠金的情況下保持客觀的頭腦和判斷往往可以幫助我們捕捉到好的投資機會。

我買的“珍珠瑪瑙河”邊的房子是期房,要到2003年的春天才可以入住。

買下了這套房產后,我很開心,每天都苦口婆心地勸身邊的朋友跟我一起去買那里的房子。估計祥林嫂見了我都得頭疼—她還沒張嘴說她家孩子被狼吃掉的時候,我已經開始跟她介紹“興隆家園”了。

但是,大家總是異口同聲地對我說:“太貴了!”順帶還會再加上一句:“你做會計真是可惜了啊,能把這個房子說得這么好,應該去做售樓員?!?/p>

可是就像我之前提到的那樣,我覺得大家賺的錢都多到—或者房子都便宜到—能夠用自己一個月的工資去買一平方米的時候了,這還貴嗎?這不是車或者別的,這可是房子呀。按當時流行的話說:這有可能是一位消費者一生中最大的一筆支出了。既然這樣重量級的東西你們都能買得起—當然也得借助銀行貸款—難道還貴嗎?

說到這兒很多人會不由自主地想到目前國內的樓市價格水平。這肯定是遠遠沒有我當年那會兒的便宜了。于是就會覺得我有一種過來人站著說話不腰疼的嫌疑。可我想表明的還是那個道理:投資的機會都是在隨時變化的。這些選擇也必須與時俱進。當年有當年的優(yōu)勢品種適合投資,但當下也有當下獨特的機會。當年中國股市只在一千點上下徘徊的時候,肯定沒多少人在炒股。一樣的道理,現在的房價這么高了,也就沒有人再炒房了。如果有一天投資什么都不是很好的時候,也就意味著不是投資的好時期,那我們做什么?當然我們就得回歸本源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或者開拓實體經濟。關于這個,下面我會做相關的介紹。

回過頭來說房子的問題。其實我當時這些樸素的想法,后來在一些公眾媒體上得到了理論上的印證。房價收入比(housing price toincome ratio)這個概念是指住房價格與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以北京為例,當時我們公司入職兩年員工的平均年收入差不多六萬元。我看中的房子是四千元一平,面積從八十平到一百五十平都有,就以八十平為例吧,一套房子全價為三十二萬元。這樣算下來的話,房價收入比就是5.3(三十二萬除以年收入六萬)。這樣的比例,我覺得應該說還是很健康的。

國內目前流行四至六倍的說法,據考證是20世紀90年代初世界銀行專家黑馬先生(Andrew Hamer)在進行中國住房制度改革研究時,提出的一個世界銀行認為“比較理想”的比例。

根據聯合國公布的資料,不同國家房價收入比的離散程度相當大。1998年對九十六個國家的統計結果表明,這些國家的房價收入比區(qū)間為0.8—30,平均值為8.4,中位數為6.4。1998年,與北京同期平均家庭收入水平相當的十二個國家的房價收入比為2.1—20,平均值和中位數分別為9和8.1。這樣比較起來,北京當年的房價收入比基本與這些國家的平均水平相當,甚至是低的。(來源:《北京青年報》 2002年4月11日)

另外我想很多人都忽略了很重要的一點:房價收入比從來都不是一個群體的概念,而是一個個體的概念。就是說,你應該用這個比例來衡量你自己的購買能力,而不要去聽別人來評價你所在區(qū)域的房子是不是貴。

此外,房價收入比還存在一個購房消費(或投資)傾向問題,也就是說我們愿意拿出多少比例的家庭收入去用于購房支出,而影響我們消費(或投資)傾向的因素就太多太復雜了。每個國家或地區(qū)有不同的習慣。我們東方人本來就很喜愛買房置地,購房支出比例高些非常正常。

可惜的是我當了祥林嫂很長時間,但最終也沒有說服什么人跟我一起買房子。沒辦法,我只能自己買了。

時間過得很快,一眨眼,就到了記憶猶新的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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