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原野藏獒》 情和欲的原野(5)

原野藏獒 作者:楊志軍


然而,淡漠畢竟不是我的本愿,畢竟與十歲孩童的心態(tài)不相諧調。在我的記憶里,我曾經心神不定而又控制不住地走進商店去,觀看貨架和玻璃柜臺里或暗淡或光艷的商品;曾經和縣城的狗一起去追逐轟隆隆馳過街面的卡車,曾經把蠟燭當作糖塊塞到嘴里咀嚼;曾經把石頭從窗里扔向窗外去打房檐下的麻雀,結果砸碎了玻璃。欣欣格拉的房子是不安玻璃的。欣欣格拉的夜晚也從來不需要蠟燭照明,人們天黑即睡,天亮即起,偶爾用酥油或青油點亮一盞燈,那也是為了祭神時的虔誠。那時候的我傻頭傻腦的,傻頭傻腦的原因是我對一切未曾見識過的事物充滿了好奇。人一好奇就糟糕,就會把注意力集中到面前而不顧身后。我不得不承認,在到達縣城的最初幾個月里,我?guī)缀跬浟诵佬栏窭浟宋业暮门笥淹塾窭ヌ睾同斮惣?,就像在將來的一段時間里我必然會忘記縣城那樣。我是喜新厭舊的。除非面前的新事物帶給我不愉快,并讓我深深地憎惡,我才會懷想往事,才會把往事的美好從心底抽出一絲一縷來細細咂摸。

我上學了。我突然發(fā)現(xiàn)我不喜歡學校。我沒有朋友,我在所有陌生的孩子面前顯得孤獨無知。我知道他們大都是在縣城里長大的,他們在校內校外都是熟識的一幫甚至是一個專門孤立和譏笑我的團伙。我在心里憤憤不平。我詛咒他們彼此那種親密無間的舉動。我用惆惆悵悵的情緒撿回了我的欣欣格拉。

在欣欣格拉的最后一刻我們是在圖而隆家度過的。圖而隆做了一大鍋羊肉面片為我們餞行。飯間,圖而隆極其傷感地對我姥爺說,你走了我也走。你的孫娃子要念書,我的兒女也要念書。又不是從前做買賣的時候,死守在這里有啥用哩。姥爺說,樹挪了死,人挪了活。我們這一輩子已經沒啥指望了,就指望后人們有個好出息。我始才明白我們的搬家是為了我能夠進學校念書。我奇怪大人們竟會有這種想法,因為在我看來世間萬般事物中最最不重要的便是念書。再說我在家里也可以念書。姥爺是識字的。他已經教我背會了《千字文》和《三字經》,還準備把《幼學瓊林》的章章篇篇也裝到我腦子里。但我沒有公開提出我的質疑。我對大人們的意志總是順從的。我只有一個問題需要搞清楚,圖而隆一家什么時候也搬到縣城里去?我問和我一樣盤腿坐在炕上吃面片的哇玉昆特。他說不知道。他問我,我的尕姨娘是不是也要去念書。我的回答也是不知道。我們不知道的事情太多了,知道的那可憐的一小點便常常在心頭蕩來蕩去。

我知道圖而隆的長相,那不用去聽說,用眼睛看就是了。闊嘴,方額,絡腮胡子兩大把,鼻粱是塌陷的,眼睛狹長而渾濁,仿佛兩洼夏天積攢的雨水。有這副長相的人一定是寡言少語的。因為我很少聽他說話,尤其是對我們這些孩子,似乎勞駕他看上一眼對他就已經足夠了。有這副長相的人也一定是兇狠的。我常??吹剿媚竟鞒榇蛲塾窭ヌ?,斥責兒子不應該睡懶覺,不應該把挖來的藥材當柴草扔進灶火洞,不應該偷吸他的卷煙。我有時替哇玉昆特難過,有時又覺得他不該那樣在許多事情上違拗大人的意志。但哇玉昆特是固執(zhí)的。他不會因為挨打而改變自己的稟性。他懶散,他調皮起來膽大包天——有一次他在鍋灶邊偷著抽煙,不小心點著了廚房;還有一次他跟著來參加賽馬會的騎手離開了欣欣格拉,一個星期后才步履蹣跚地回來。父親將他一頓好打。他吃飯吃得很多,他常常把鞋子脫了赤腳走路。在我看來他唯一的好處便是愛護弱小。他比瑪賽吉雅大五歲,比我大四歲,當我們一起去挖藥或一起去荒野里玩耍時,他總是說,別怕,狼來了我對付。我們真的遇到過狼,他真的跑過去把狼攆走了。我由此相信他不說假話,相信他是我在欣欣格拉的保護傘。當然,他的勇于保護弱小的舉動對瑪賽吉雅來說是另外一回事。她是他的妹妹。他保護她是份內的事,扯不到講義氣、夠朋友上面去。哇玉昆特喜歡他的這個妹妹。記得他曾經對我說過,要不是他妹妹在這里,他早就離開欣欣格拉了。我說,那你帶她一起走。他頻頻地搖頭,告訴我,父親是寵愛瑪賽吉雅的,她永遠不會離開他。為此,他希望父親像對待他那樣對待瑪賽吉雅,希望那根常常抽打他的棍子被父親掄到妹妹身上。為了達到這個目的,他屢次攛掇瑪賽吉雅犯錯誤,比如拿著吃飯的碗去草地上扣螞蚱,再比如讓她用冬天家里貯藏的羊肉去喂野狗。遺憾的是他往往失算。他們的父親圖而隆一旦知道這些事情是瑪賽吉雅干的,就會轉怒為喜。好吧,這只碗就讓你專門用來扣螞蚱。至于羊肉,你要是喜歡上了那條狗你就去喂,反正家道貧寒也不是因為少了幾斤羊肉。于是圖而隆唯一的兒子哇玉昆特便滋生了一個惡毒的想法,那就是對父親早死快死的企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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