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七百一十四 服用部十六

太平御覽 作者:(宋)李昉等


  ○梳篦

  《說文》曰:櫛,梳枇總名也。

  《釋名》曰:梳,言其齒疏也;枇,言其細(xì)相枇也。

  《禮記·曲禮上》曰:男女不同巾櫛。

  又《玉藻》曰:櫛用椑櫛發(fā)晞用象櫛。

  《左傳·僖公中》曰:晉太子圉為質(zhì)於秦,將逃歸,謂嬴氏曰:"與子歸乎。"對曰:"寡君之使婢子侍,執(zhí)巾櫛以固子也,從子而歸,棄君命也。不敢從,亦不訃涸。"

  《漢書》曰:孝文帝遺匈奴襦、袍、梳、枇各一也。

  《續(xù)漢書》曰:季文德素善延篤,謂公卿曰:"延篤有王佐之才,欲引進(jìn)之。"篤聞,為書止文德曰:"吾常昧爽櫛梳,坐於客堂。朝則誦虞夏之書,歷公旦之典禮,覽仲尼之《春秋》。當(dāng)此之時,不知天之為蓋,地之為與。慎勿迷其本,棄其生也。"

  《魏志》曰:徐季龍取十三種物,著大篋中,使管輅占之。輅先說雞子,后道蠶蛹,遂一一名之,惟以梳為枇耳。

  《修復(fù)山陵故事》曰:梓宮用象牙梳五枚,后梓宮物象牙梳六枚,瑇瑁梳六枚。

  《東宮舊事》曰:太子納妃,有瑇瑁梳三枚。

  盛弘之《荊州記》曰:臨賀興安縣東邊有平石,其上有櫛履各一具。俗云,越王渡溪,脫履墜櫛於此。

  崔實《政論》曰:無賞罰而欲世之治,是猶不梳枇而欲發(fā)之治。

  《物理論》曰:威行法明,漏吞舟之魚;法之不明,則數(shù)於細(xì)櫛,細(xì)櫛則苛慝生也。

  《夢書》曰:夢梳枇為憂解也。虱盡去,百病愈。

  傅咸《櫛賦》敘曰:夫才之治世,猶櫛之理發(fā)。

  涂岑詩曰:思見君巾櫛,以弭我勞慚。

  蔡邕《女誡》曰:用櫛則思其心之理。

  高文惠《與婦書》曰:今致瑇瑁梳一枚。

  陸云《與兄機書》曰:按行視曹公器物,梳枇皆在。

  《四愁詩》曰:美人遺我旃檀梳。

  晉傅咸《櫛賦》曰:我嘉茲櫛,惡亂好理,一發(fā)不順,實以為恥。雖日用而匪懈,不告勞而自已。荀以理而委任,期竭力以沒齒。

  ○刷

  《說文》曰:荔草,似蒲而小,根可作刷。

  《通俗文》曰:所以理發(fā)謂之刷。

  《釋名》曰:刷,帥也,帥發(fā)長短,皆令上從也。

  《東宮舊事》曰:太子納妃,有七豬氂刷。

  嵇康《養(yǎng)生論》曰:勁刷理發(fā),僅乃得之。

  陸云《與機書》曰:按行視曹公器物,刷贓處尚識。

  ○鑷

  《釋名》曰:鑷,攝也,攝取發(fā)也。

  《通俗文》曰:攝減發(fā)須鬢謂之鑷。

  《說文》作籋,曰:籋箱也。

  《洞林》曰:卷縣令施安氏懷鑷,令郭璞射之。璞曰:"此是鏡物,有兩歧。"

  沈約《宋書》曰:彭城王義康餉沈熙光銅鑷。

  《修復(fù)山陵故事》曰:梓宮中用鐵鏤鑷五枚。

  《臨海水土記》曰:鑷魚長七寸,頭如鑷。

  《齊書》曰:高祖恒令左右拔白發(fā),隆王昌,高祖之孫,年五歲,戲於床前,帝曰:"兒言我是誰?"答曰:"太翁。"帝曰:"豈有為人曾祖拔白發(fā)乎?"即擲去鏡鑷。

  ∪瀝

  《說文》曰:觿角銳端,可以解結(jié)。

  《毛詩·淇澳》曰:芄蘭之支,童子珮觿。(芄蘭,草。觿,所以解結(jié)。)

  《禮記·內(nèi)則》曰:子事父母,左珮小觿金燧,右珮大觿木燧。

  ○剔齒纖

  陸云《與兄機書》曰:一日行曹公器物,有剔齒纖,今以一枚寄兄。

  《太平御覽》 宋·李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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