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二百六十七 職官部六十五

太平御覽 作者:(宋)李昉等


  ○良令長上

  《禮記》曰:成人有兄死而不為衰,聞子皋為成宰,而為之衰,成人曰:"蠶則績而蟹有筐,范則冠而蟬有綏,兄則死而子皋為之衰。"

  《韓詩外傳》曰:宓子賤治單父,彈鳴琴,身不下堂,而單父治。巫馬期戴星而出,戴星而入,以身親之,而單父亦治。巫馬期問於子賤,子賤曰:"我任人,子任力;任力者勞,任人者逸。"

  《家語》曰:孔子仕為中都宰。為養(yǎng)生送死之節(jié),長幼異食,強(qiáng)弱異任,男女別途,路不拾遺,器不雕偽,市不二價(jià)。為四寸之棺,五寸之槨,因丘陵為墳,不封不樹,行之一年而西方諸侯皆則。(魯國在東,故言西方諸侯。)

  又曰:子路治蒲三年,孔子過之,入其境曰:"善哉,由乎!恭敬以信矣。"入其邑曰:"善哉,由乎!忠信以寬矣。"至其庭曰:"善哉,由乎!明察以斷矣。"子貢執(zhí)轡而問曰:"夫子未見由之政而三稱其善,可得聞乎?"孔子曰:"吾見其政矣。入境田疇辟,溝洫深,此其恭敬以信,故其人盡力也。入其庭,甚清閑,諸下用命,此其明察以斷,故其政不擾也。以此觀之,雖三稱善,庸盡其美乎!"

  《史記》曰:西門豹為鄴令。豹到鄴,會(huì)長老,問民之所疾苦。長老曰:"鄴三老、廷掾常歲賦斂百姓,收取其錢得數(shù)百萬,為河伯取婦。當(dāng)其時(shí),巫行視人家女好者,云:'是當(dāng)為河伯婦',即聘取。洗沐之。如嫁女床席,令女居其上,浮之河中。浮行數(shù)十里乃沒。其人家有好女者,恐大巫祝為河伯取之,以故多持女逃亡。"豹曰:"河伯取婦時(shí),愿三老語之。"至其時(shí),豹往河上,呼河伯婦來,曰:"是女不好,煩大巫嫗為入報(bào)河伯,得更求好女,后日送之。"即使吏抱大巫嫗投河中。豹顧曰:"巫嫗不來,復(fù)欲使廷掾與豪長一人趣之。"皆叩頭,血流地,后不敢言為河伯取婦。豹即發(fā)民鑿渠十二,引灌民田,田皆灌溉,至今皆得水利。

  《漢書》曰:邵信臣,字翁卿,九江壽春人,補(bǔ)穀陽長。舉高第,遷上蔡長。其治,視民如子,所居見稱。

  《后漢書》曰:卓茂為密令,勞心諄諄,視民如子,民不忍欺。光武初即位,詔曰:"前密令卓茂,能為人所不能為。夫名冠天下,當(dāng)受天下重賞。今以茂為太傅,封褒德侯,食邑二千戶。"茂長子為太中大夫,次子為郎中。

  又曰:劉昆,字桓公,為江陵令??h連失火,昆輒向火叩頭,多能降雨止風(fēng)。

  又曰:戴封,字平仲,為西華令。大旱祈禱無獲,乃積薪自焚,火起而雨大至。

  又曰:王渙為洛陽令,人為立祠。及桓帝事黃老,道毀諸旁祀,惟特詔密縣留卓茂廟及渙祠也。

  《東觀漢記》曰:卓茂,字子康,南陽人。遷密令,視民如子,口無惡言,吏民親愛而不忍欺之。民嘗有言部亭長受其米肉遺者,茂問之曰:"亭長從汝求乎?"為汝有事屬之而受乎?將平居以恩意遺之乎?"民曰:"往遺之耳。"茂曰:"遺之而受,何故言邪?"民曰:"竊聞賢明之君,使民不畏吏,吏不取民。今我畏吏,是以遺之。"茂曰:"凡人所以貴於禽獸者,以有仁愛,知相敬事也。今鄰里尚致饋,此乃相親,況吏民乎?凡人之生,群居雜處,故有經(jīng)紀(jì)禮儀以相交接。汝獨(dú)不欲修之,寧能高飛遠(yuǎn)去,不在人間耶?"民曰:"茍如此,律何故禁之?"茂笑曰:"律設(shè)大法,禮從人情。今我以禮教汝,必?zé)o怨惡;以律治汝,何所措其手足乎?"時(shí)天下大蝗,河南二十馀縣,皆被其災(zāi),獨(dú)不入密界。督郵言之,太守不信,自出按幸,見乃服焉。

  又曰:韓棱字伯師,潁川人也。為下邳令,視事未期,吏民愛慕。時(shí)鄰縣皆雹傷稼,惟下邳界獨(dú)無。

  又曰:王阜,字世公。為重泉令,吏民向化,鸞鳥集止學(xué)宮,阜使校官掾長涉疊,為張雅樂擊磬。鳥舉足垂翼,應(yīng)聲而舞,翱翔復(fù)上縣庭屋,十馀日乃去。

  又曰:孔奮,字君魚,右扶風(fēng)茂陵人。守姑臧長七年,詔書以為奮在姑臧,治有絕跡,賜爵關(guān)內(nèi)侯。奮素孝,供養(yǎng)至謹(jǐn)。在姑臧惟老母極膳,妻子飯食蔥芥。時(shí)人笑之,或嘲奮曰:"置脂膏中不能自潤。"而奮不改其操。

  又曰:鍾離意為堂邑令。初到市無屋,意乃出俸錢作屋。民赍茅竹或持材木爭赴趣作,不日而成。既畢,為解土祝曰:"興功役者令也,如有禍祟,令自當(dāng)之。"民皆大悅。

  《后漢書》曰:戴封,字平仲。拜議郎,遷西華令。汝、潁多蝗災(zāi),獨(dú)不入西華界。時(shí)督郵行縣,蝗忽大至,督郵其日即去,蝗亦頓除,一境奇之。其年大旱,封禱請無獲,乃積薪艾坐其上以自焚。火起而大雨暴至,遠(yuǎn)近嘆服。

  又曰:童恢為不其令。吏有犯違禁法,輒隨方曉示。若吏稱其職,人行善事者,皆賜以酒肴之禮,以勸勵(lì)之。耕織種牧,皆有條章。一境清靜,牢獄連年無囚。比縣流人歸化,徙居三萬馀戶。人常為虎所害,乃設(shè)檻捕之,生獲二虎。恢聞而出,咒虎曰:"天生萬物,惟人為貴?;⒗钱?dāng)食六畜,而殘暴於人。王法殺人者死,傷人則論法。汝若是殺人者,當(dāng)垂頭服罪;自知非者,當(dāng)號(hào)呼稱冤。"一虎低頭閉目,狀如震懼,即時(shí)殺之。其一視恢鳴吼,踴躍自奮,遂令放釋。

  又曰:劉矩為雍丘令,以禮讓化之,其無孝義者,皆感悟自革。人有爭訟,矩常引之於前,提耳訓(xùn)告,以為忿??扇蹋h官不可入。使歸更尋思,訟者感之,輒各罷去。其有路得遺者,皆推尋其主。

  又曰:王渙為洛陽令,有善政。元興元年病卒,百姓市道莫不咨嗟。男女老壯皆相與賦斂,致奠醊以千數(shù)。(醊,音張芮反。《說文》曰:祭酧也。)渙喪西歸,道經(jīng)弘農(nóng),人庶皆設(shè)槃案於路。吏問其故,咸言平常持米到洛,為卒司所鈔,恒亡其半。自王君任事,不見侵枉,故來報(bào)恩。其政化懷物如此。人思其德,為立祠於安陽亭西,每食輒弦歌而薦。

  又曰:虞延為細(xì)陽令。每至歲時(shí)伏臘,輒休遣徒系,各使歸家,并感其恩德,應(yīng)期而還。有囚於家被病,自載詣獄,既至而死。延率掾吏殯于門外,百姓感悅之。

  又曰:虞延遷洛陽令。是時(shí)陰氏有客馬成者,常為奸盜,延收考之。陰氏屢請,獲一書輒加篣二百,(篣,捶也。音彭。)信陽侯陰就乃訴帝,譖延多所冤枉。帝乃臨御道之館,親錄囚徒,延陳其獄狀可論者在東,無理者居西。成乃回欲趨東,延前執(zhí)之,謂曰:"爾人之巨蠹,久依城社,不畏熏燒,今考實(shí)未竟,宜當(dāng)盡法。"成大呼稱枉,陛戟郎以戟刺,延叱使置之。帝知延不私,謂成曰:"汝犯王法,身自取之。"呵使速去,后數(shù)日伏誅。於是外戚斂手,莫敢干法。

  又曰:法雄除平氏長,善政事,好發(fā)擿奸伏,盜賊希發(fā),吏人畏愛之。南陽太守鮑得上其理狀,遷宛陵令。

  《續(xù)漢書》曰:魯恭為中牟令,導(dǎo)民以孝,推誠而治。建初中,郡國螟傷稼,犬牙緣界,不入中牟。河南尹袁安疑其不實(shí),遣仁恕掾肥親往察廉之。恭隨行阡陌,俱坐桑下,有雉過,止其傍。傍有童兒,親曰:"何不系之?"兒言:"雉方將雛。"親瞿然而起,與恭訣曰:"所以來者,欲察治之善惡耳。今蟲不犯境,此一異也;化及鳥獸,此二異也;豎子有仁心,此三異也。久留,徒擾賢者耳。"還府,以狀白安,安美其治,以勵(lì)屬縣。

  又曰:祭彤除偃師長,視事五年,縣無盜賊,州課第一,遷襄賁令。時(shí)盜賊鈔掠,彤到官,誅鉏奸猾,縣界清靜,詔書增秩一等,賜縑百匹,冊書勉勵(lì)。

  又曰:劉寵除東平陵令。是時(shí)民俗奢泰,寵到官,躬儉訓(xùn)民以禮,上下有序,都鄙有章。視事數(shù)年,以母病,去官歸,百姓士女攀車拒輪,充塞道路,車不得前,乃止亭,輕服潛遁。

  又曰:劉駼騊為湞陽長,政化大行,道不拾遺。以病去官,童謠歌之曰:"邑然不樂,思我劉君。何時(shí)復(fù)來,安此下民。"

  又曰:公孫述補(bǔ)清水長,太守以其能,使兼治五縣,政事修理,奸盜不發(fā),郡中謂之神明。

  又曰:胡紹為河內(nèi)懷令,三日一視事,十日一詣倉。受俸米於閤外炊作乾飯食之,不設(shè)爹灶。得一強(qiáng)盜,問其黨與,得數(shù)百人皆誅之。政教清平,為三河表。

  又曰:牟融舉茂才,為豐令。視事二年,政化流行,縣無獄訟,吏畏而愛之。治有異跡,為州郡最。

  又曰:度尚,字博平,山陽人。除上黨長,治政嚴(yán)峻,明於疑理,縣中謂之神明。

  謝承《后漢書》曰:鄭弘,字巨君。為鄒令,勤行德化,部人王逢等得路遺寶物,懸於道衢,求主還之。魯國當(dāng)春大旱,五穀不豐,鄒獨(dú)致雨偏熟。永平十五年,蝗起泰山,流被郡國,過鄒界不集??誀盥?,詔書以為不然,遣使案行,如言也。

  又曰:方儲(chǔ),字圣明。曉風(fēng)角占候,為句章長。時(shí)人田還,置馀粟一石及刀鋤于田陌,明日求,亡去,疑其旁家。儲(chǔ)曰:"此人非偷。"自呼縣功曹謂曰:"君何取人粟置家后積茭中?"功曹嘆服。后為洛陽令。功曹是憲客,為憲所諷,夜殺人斷頭著奩中廄門下,欲令儲(chǔ)去官。儲(chǔ)摩死者耳邊問:"誰所殺?"有頃曰,死人言為功曹所殺。收功曹,拷竟具服。

  又曰:賈彪,字偉節(jié)。補(bǔ)新息長,政多奇異。小人迫困貧,產(chǎn)子不能舉養(yǎng),彪禁有犯者,以殺人罪罪之,縣境震栗。人養(yǎng)子,僉曰:"賈父所長,"男女以賈為名。

  華嶠《后漢書》曰:劉平為全椒令。掾吏五日一朝,罷門闌,卒署各遣就農(nóng)。人感懷,至或增貲就賦,或減年從役。刺史行部,獄無囚徒,民各自以為職,不知所問,惟班詔書而去。先是,縣多虎為害。平到,修政選進(jìn)儒良,黜貪殘,視事三月,虎皆渡江而去。

  又曰:劉永國,字叔儒,為東城令。民聞其名,枉者更直,濁者強(qiáng)清,肅然無事,惟以著作為務(wù)。

  袁山松《后漢書》曰:范丹為萊蕪長。去官,常便賣卜以自給,步行無車,被囊自隨。

  《漢官儀》曰:明帝臨觀,見洛陽令車騎,意河南尹定,至而非,尤其太盛,敕去軒綏。時(shí)偃師長治有能名,以事詣臺(tái),因取賜之下縣,遂以為故事。

  《魏志》曰:鄭渾,字文公。避難淮南。太祖聞其篤行,召為邵陵令。天下未定,民皆不念產(chǎn)殖,其生子無以相活,率皆不舉。渾所在奪其漁獵之具,課使耕種,又兼開稻田,重去子之法。民初畏罪,后稍豐給,無不舉育,所育男女,多以鄭為名。

  又曰:胡質(zhì),字文德,楚國壽春人也。為頓丘令??h民郭政通於從妹,殺其夫程他,郡吏馮諒系獄為證。政與妹皆耐掠隱抵,諒不勝,痛自誣,當(dāng)反其罪。質(zhì)至官,察其情色,更詳其事,檢驗(yàn)具服。

  又曰:王修,字叔治。守高密令。高密孫氏素豪俠,人客數(shù)犯法。民有相劫者,賊入孫氏,吏不能得。修將吏民圍之,畏憚不敢近。修令吏民:"敢有不攻者,與同罪!"孫氏懼,乃出賊。由是豪強(qiáng)懾服。

  又曰:趙儼,字思伯。為朗陵長??h多豪猾,無所畏忌。儼取其尤甚者,收縛案驗(yàn),皆得死罪。儼既囚之,乃表府解放,自是威恩并著。

  又曰:張暨,字德容,馮掖高陵人也。舉茂才,為新豐令。治為三輔第一。

  又曰:司馬朗,字伯達(dá),河內(nèi)溫人也。為堂陽長,其治務(wù)寬惠,不行鞭杖,而民不犯禁。

  又曰:吉茂,字叔暢,馮翊池陽人也。世為著姓,好書,不恥惡衣惡食,而恥一物之不知。建安初,關(guān)中始平,茂與扶風(fēng)蘇則共入武功南山隱處,精思數(shù)歲,州舉茂才,除臨汾令。居官清靜,吏民不忍欺。

  又曰:太祖平袁氏,以高柔為管長。縣中素聞其名,奸吏數(shù)人皆引去。柔教曰:"昔邴吉臨政,吏嘗有非,猶尚容之。況此諸吏,於吾未有失乎!其召復(fù)之。"咸還,皆自礪,成為佳吏。

  《蜀志》曰:董和,字幼宰,南郡人也。益州牧劉璋以為成都令。蜀土富實(shí),時(shí)俗奢侈,貨殖之家,侯服玉食,婚姻葬送,傾家竭產(chǎn)。和躬率以儉,惡衣蔬食,防遏逾僣,為之軌制,所在皆移風(fēng)變善,畏而不犯。

  又曰:呂義,字季陽,遷新都綿竹令,乃心隱恤,百姓稱之,為一州諸城之首。

  《吳錄》曰:張舉,字子清,為句章令。有婦殺夫者,因焚屋,言燒死。其弟疑而訟之。舉按尸,開口視無灰。令人取豬二頭,殺一生一,而俱焚之;開視其口,所殺者無灰,生者有灰,乃明夫先死,婦遂首服焉。政化流行,民歌遺澤。

  《晉書》曰:陸云為浚儀令??h居都會(huì)之要,名為難理。云到官,下不能欺,市無二價(jià)。人有見殺者,主名不立,云錄其妻,而無所問。十許日遣出,密令人隨后,謂曰:"其去不出十里,當(dāng)有男子候之與語,便縛來。"既而果然。問之具服,云:"與此妻通,共殺其夫,聞妻得出,欲與語,憚近縣,故相要候於是。"一縣稱為神明??な睾ζ淠?,屢譴責(zé)之,云乃去官。百姓追思之,圖畫形像,配食縣社。

  又曰:范廣為堂邑令。大旱米貴,廣散私穀賑饑人,至數(shù)千斛,遠(yuǎn)近流寓歸投之,戶口十倍。

  又曰:曹攄為洛陽令。仁惠明斷,百姓懷之。時(shí)天大雨雪,宮門夜失行馬,群官檢察,莫知所在。攄使收門士,眾官咸謂不然。攄曰:"宮掖禁嚴(yán),非外人所敢盜,必是門士以燎寒耳。"詰之,果服。

  又曰:曹攄為臨淄令。縣有寡婦,守節(jié)不移。姑愍之,密自殺。親黨告婦殺姑,官為考鞫,寡婦不勝苦楚,乃自誣。獄當(dāng)決,攄察其有冤,更加辯究,具得情實(shí),時(shí)稱其明。

  《晉中興書》曰:范寧,字武子。解褐除馀杭令。在縣興學(xué)校,養(yǎng)生徒。潔己志行之士,莫不來宗,期年之后,風(fēng)化大行。自中興已來,崇學(xué)敦教,未有如寧者也。

  《宋書》曰:顧憲之為建康令。清儉強(qiáng)力,為政甚得人和,故都下飲酒者,醇旨輒號(hào)為顧建康,謂其清且美焉。

  又曰:顧憲之為建康令。時(shí)有盜牛者,被主所認(rèn),盜者亦稱已牛,二家辭理等,前后令莫能決。憲之至,覆其狀,謂二家曰:"無為多言,吾得之矣。"乃令解牛,任其所去。牛逕還本主宅,盜者始伏其辜。發(fā)奸擿伏,多如此類,時(shí)人號(hào)曰神明。

  又曰:顧凱之遷山陰令。山陰民戶三萬,海內(nèi)劇邑,前后官長,晝夜不得休,事猶不舉。凱之理繁以約,縣用無事,晝?nèi)沾购?,門階閑寂,自宋世為山陰,務(wù)簡而績修,莫能尚也。

  《齊書》曰:傅琰為山陰令,有賣針賣糖老姥爭團(tuán)絲,來詣琰,琰不辯,乃縛團(tuán)絲於柱鞭之,密視有鐵屑,乃罰賣糖者。又二野父爭雞,琰各問"何以食雞",一人云"粟",一人云"豆",乃破雞得粟,罪言豆者??h內(nèi)咸稱神明,無敢復(fù)為盜者。

  又曰:傅琰,字季珪,為山陰令。父僧祐,亦為山陰令,父子并著奇績。世云:"諸傅有《治縣譜》,子孫相傳,不以示人。"

  《梁書》曰:傅岐除始新令。縣民有因斗相毆而死者,死家訴郡,郡錄其仇人,考掠備至,終不引咎,郡乃移獄於縣,岐即命脫械,以和言問之,便即自服。法當(dāng)償死,會(huì)冬節(jié)至,岐乃放其還家,使過節(jié)一日復(fù)獄。曹掾固爭曰:"古者乃有此,於今不可行。"岐曰:"其若負(fù)信,縣令當(dāng)坐,主者勿憂。"竟如期而反。太守深相嘆異,遽以狀聞。岐后去,縣民無老小皆出境拜送,啼號(hào)之聲,聞於數(shù)十里。

  又曰:蕭景,字子昭。為永寧令。永嘉太守榜郡門曰:"諸縣有疑滯,可就永寧令決之。"

  又曰:丘仲孚遷山陰令。居職甚有聲稱,百姓為之謠曰:"二傅沈劉,不如一丘。"

  又曰:丘仲孚為山陰令。仲孚長於撥煩,善適權(quán)變,吏民敬服,號(hào)稱神明,治為天下第一。

  又曰:何遠(yuǎn),字義方。自武昌太守除名,后起為武康令,正身率職,愈勵(lì)廉節(jié),除淫祀。高祖聞其能,擢為宣城太守。自縣令為邦畿大郡,近代未之有也。

  又曰:孫謙為錢塘令,治煩以簡,獄無系囚。及去官,百姓以謙在職不受餉遺,追載縑帛以送之,謙卻而不受。

  又曰:裴子野出為諸暨令。在縣不行鞭罰,民有爭者,示之以理。

  《太平御覽》 宋·李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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