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二百五十五 職官部五十三

太平御覽 作者:(宋)李昉等


  ○刺史下

  《隋書》曰:楊尚希素有足疾。上謂之曰:"蒲州出美酒,足堪養(yǎng)病,屈公臥治之。"於是出拜蒲州刺史。

  又曰:高勵拜楚州刺史,吏民安之。先是,城北有伍子胥廟,其俗敬鬼,祈禱者必以牛酒,至破產(chǎn)業(yè)。勵嘆曰:"子胥賢者,豈宜損百姓。"乃告諭所部,自此遂止,百姓賴之。

  又曰:張威以罪免,后從上祠泰山。至洛陽,上謂威曰:"自朕之有天下,每委公以重鎮(zhèn),可謂推赤心矣。何乃不修名行,惟利是視?豈直孤負(fù)朕心,亦且累卿名德。"因問威曰:"公所執(zhí)笏,今安在?"威頓首曰:"臣負(fù)罪虧失,無顏復(fù)執(zhí),謹(jǐn)藏於家。"上曰:"可持來。"威明日奉笏以見。上曰:"雖不遵法度,功效實(shí)多,朕不忘之。今還公笏。"于是復(fù)拜洛州刺史。

  又曰:梁彥光拜趙州刺史。彥光言於上曰:"臣前待罪相州,百姓呼為戴帽餳。臣自分廢黜,無復(fù)衣冠之望,不謂天恩復(fù)垂收采。請復(fù)為相州,改弦易調(diào),庶有以變其風(fēng)俗,上答隆恩。"上從之,復(fù)為相州刺史。豪猾者聞彥光自請而來,莫不嗤笑。彥光下車,發(fā)擿奸隱,有若神明,於是狡猾之徒莫不潛竄,合境大駭。

  《唐書》曰:天授二年正月,天后內(nèi)出繡袍,賜新除都督、刺史。其袍皆刺繡作山形,繞山勒回文,銘曰:"德政惟明,職令思平,清信忠勤,勞進(jìn)躬親。"自此每新除都督、刺史,必以袍賜之。

  又曰:李擇言,開元中為漢、褒、相、岐四州刺史。安德郡公所歷,皆以嚴(yán)幹聞。其在漢州,張嘉貞為益州長史判都督事,性簡貴,待管內(nèi)刺史禮隔,而引擇言同榻坐談?wù)?,時(shí)人榮之。

  又曰:袁光庭者,河西戍將,天寶末為伊州刺史。祿山之亂,西北邊戍兵入赴難,關(guān)、隴郡邑皆為吐蕃所拔,惟光庭守伊州累年。外救不至,虜百端誘說,終不屈,部下如一。及矢石既盡,糧儲并竭,城將陷沒,光庭手殺其妻子,自焚而死。朝廷聞之,贈工部尚書。

  又曰:曹王皋上書言理道,拜為衡州刺史。坐小法,貶潮州刺史。楊炎作相,復(fù)以皋為衡州刺史。初,皋為御史覆訊,懼貽太妃憂,出則素服,入則公服,言貌如平常,太妃不知之也。及為潮州,詭詞謂遷官,至是復(fù)為衡州,方具以事白太妃。因泣下,具言非疾不敢有聞。其沉密重慎如此。

  又曰:貞元初,德宗以奉先縣令鄭珣瑜為饒州刺史,昭應(yīng)縣令韋武為遂州刺史,華原縣令崔琮為汝州刺史,藍(lán)田縣令韋貞伯為舒州刺史,盩厔令李曾為郢州刺史。錄善政也,各賜馬一匹,并彩物衣服以遣之。

  又曰:元和十四年十月,上欲以潮州刺史韓愈為袁州刺史。愈至潮州獻(xiàn)上表,上對宰臣曰:"昨日韓愈表,因思當(dāng)時(shí)所論佛骨,大是愛我,我豈不知?然為人臣,不當(dāng)言人主事佛乃年促也。我以是惡之。"是時(shí)上深欲擢用愈,候宰臣啟之耳?;矢﹂D素嫉愈,乃曰:"終是狂疏,且與移一郡。"故有是命。

  又曰:劉禹錫移授播州刺史,御史中丞裴度奏:"禹錫母年八十,今播州乃猿狖所居,人跡罕至。禹錫誠合得罪,然其老母必至不得行,則須與子為死別,傷陛下孝理之風(fēng)。伏請屈法,稍移近處,使得終養(yǎng)。"上曰:"夫?yàn)槿俗?,每事尤須修?jǐn),常恐貽親之憂。今禹錫所坐,更合重於他人,豈可以此論。"度不能對。上曰:"我所言,是責(zé)人子之事,然終不能傷其所親之心。"明日改授禹錫為連州刺史。

  又曰:崔珙,太和七年正月拜廣州刺史,兼嶺南節(jié)度使。延英中謝,帝問以撫理南海之宜,珙奏對明辨,帝深嘉之。時(shí)高瑀鎮(zhèn)徐州,承智興之后,軍驕難制,軍士數(shù)犯法,上欲擇威望之帥以臨之,久難其才。會珙言事慷慨,謂宰臣曰:"崔珙言事,神氣真爽,此可以臨徐人。"即以王茂先代珙鎮(zhèn)廣南,授珙檢校工部尚書、徐州刺史。

  又曰:張賈出守衢州。辭日,文宗謂賈曰:"聞卿大善長行。"賈知上不喜博,遂自解說,乃曰:"臣公事之馀,聊與賓客為戲,非有所妨也。"上曰:"豈謂好之而不妨事耶!"自后刺史面辭日,上必殷勤戒飭,曰:"無嗜博,無飲酒。"

  又曰:渾鐬,瑊之子。開成初年,相擬壽州刺史,文宗曰:"鐬,勛臣子弟,豈可以委牧民。仲尼有言:不如多與之邑。今我念其先人之功,與之致富可也。"宰臣曰:"鐬常歷名郡,有政能。"乃從之。

  又曰:開成二年,幽州節(jié)度使史元忠奏當(dāng)管八州,準(zhǔn)門下牒追刺史右魚各一只。臣勘自天寶末年,頻有兵戈,并多失墜,伏乞各賜新銅魚??芍?。

  又曰:李暠授汝州刺史。為政嚴(yán)簡,州境肅然。與兄升、弟暈尤相篤睦,升等每月自東都省暠,往來微行,州人不之覺。其清慎如此。

  又曰:孔若思為衡州刺史。先是,諸州別駕皆以宗室為之,不為刺史致敬,由是多行不法。若思至州,舉奏別駕李道欽罪犯,請加鞫訊。乃詔別駕於刺史致禮,自若思始也。

  又曰:蕭復(fù)累遷同州刺史。時(shí)州人阻饑,有京畿觀察使儲廩在境內(nèi),復(fù)輒以赒貧人,為有司所劾,詔下削階受代。親友唁之,復(fù)怡然曰:"茍利於人,敢憚薄責(zé)。"

  又曰:趙昌除華州刺史,辭於麟德殿。時(shí)年八十有馀,趨拜輕捷,占對詳明。上退而嘆異,宣令宰臣密訪其頤養(yǎng)之道以奏焉。

  又曰:咸通中衛(wèi)洙奏狀稱:"蒙恩除授滑州刺史,官號中一字與臣家諱音同,雖文字有殊,而聲韻難別,請改授閑官者。"敕曰:"嫌名不諱,著在禮文,成命已行,固難依允。"

  《五代史·后唐書》曰:李嗣肱,克修之子也,少有膽略。時(shí)朱溫將賀德倫急攻蓚縣。朱溫率師五萬,合勢營於蓚之西;嗣肱自下博率騎三百,薄晚與賊之樵芻者相雜。日既晡,入朱溫營門,諸騎相合,大噪,弓矢星發(fā),虓闞馳突,汴人不知所為,營中大擾。既暝,斂騎而退。是夜,朱溫?zé)隣I而遁,解蓚縣之圍,以功特授蔚州刺史。

  又曰:莊宗以教坊使陳俊為景州刺史,內(nèi)園栽接使儲德源為憲州刺史。伶人剖符,非制也。上初平汴州,陳俊、德源皆為樂官,周匝所薦,上許之。典郡郭崇韜以為不可,遂寢。伶官言之者眾,上密召崇韜謂之曰:"予已許陳俊一郡,今經(jīng)年未行,卿雖以正言匡諫,我每慚見二人,卿當(dāng)屈意行之。"故有斯命。

  又曰:前洋州節(jié)度副使程乂徽、陳利見請於瀛、莫兩州界起置營田以備邊,因授乂徽莫州刺史,充兩州營田使。

  《五代史·梁書》:開平四年九月詔曰:"魏博管內(nèi)刺史比來州務(wù)并委督郵,遂使曹官擅其威權(quán),州牧同於閑冗,俾循通制,宜塞異端,并河南諸州例,刺史得以專達(dá)。"時(shí)議者曰:"唐朝憲宗烏重裔為滄州節(jié)度史,嘗稱河朔六十年,能抗拒朝命者,以奪刺史權(quán)與縣令職而自作威福耳!若二千石各得其柄,又有鎮(zhèn)兵,雖安史挾奸,豈能據(jù)一墉而叛哉!遂奏以所管德、棣、景三州各還刺史職,分州兵并隸收管。是后雖幽、鎮(zhèn)、魏三道以河北舊風(fēng)自相傳襲,惟滄州一道獨(dú)稟命受代,自重裔制置使然也,則梁氏之更張,正合其者矣。"

  《五代史》曰:晉少帝開運(yùn)中,沈斌為祁州刺史。契丹自恒州驅(qū)牛羊過城下,斌乃出州兵擊之,為契丹精騎刬門邀擊之,州兵陷賊。趙延壽知其無兵,遂與藩賊急攻之,仍呼謂斌曰:"沈使君,我故人也,擇禍莫若輕!早以城降,無自辱也。"斌登城呼而報(bào)曰:"侍中父子誤計(jì)陷於腥膻,忍以大羊殘害父母之邦,不自羞慚,反有德色。沈斌弓折箭盡,寧為國家死耳,不效公所為也。"翌日城陷,斌自殺。

  《三輔決錄》曰:韋康代父為涼州刺史,父出止傳舍,康入官宇,時(shí)人榮之。

  《桓石秀別傳》曰:石秀為竟陵太守,遷江州刺史,非其志也。治稱不煩,在州郡弋釣山澤,縱心游覽而已。善馳射,望之若畫。

  《桓氏家傳》曰:范為兗州刺史,表謝曰:"喜於復(fù)見選擢,慚於不堪所職,悲於戀慕闕廷,三者交集,不知所裁。"

  黃泰《交廣記》曰:秦兼天下,改州牧為刺史。朱明之時(shí)則出巡行封部,玄英之月則還詣天府表奏。刺者,言其刺舉不法。史者,使也。

  《異苑》曰:晉陵韋朗,家在延陵。元嘉初,忽見庭前井中有人,長尺馀,所被帶、組、甲、麾伍相應(yīng)相隨出門,良久乃盡。朗兄藪頗善占筮,常云"吾子弟當(dāng)至刺史",朗歷清、廣二州。

  《郭子》曰:王丞相治揚(yáng)州廨舍,案行而言:"我正為次道理此耳。"何次道少為王公所知重,故有此嘆。

  《太平御覽》 宋·李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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