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附錄 《南齊書》序

南齊書 作者:(梁)蕭子顯



 

  《南齊書》,八紀(jì),十一志,四十列傳,合五十九篇,梁蕭子顯撰。始江淹已為十志,沈約又為《齊紀(jì)》,而子顯自表武帝,別為此書。臣等因校正其訛謬,而敘其篇目,曰:

  將以是非得失、興壞理亂之故而為法戒,則必得其所托,而后能傳于久,此史之所以作也。然而所托不得其人,則或失其意,或亂其實(shí),或析理之不通,或設(shè)辭之不善,故雖有殊功韙德非常之跡,將暗而不章,郁而不發(fā),而梼杌嵬瑣、奸回兇慝之形,可幸而掩也。

  嘗試論之,古之所謂良史者,其明必足以周萬事之理,其道必足以適天下之用,其智必足以通難知之意,其文必足以發(fā)難顯之情,然后其任可得而稱也。何以知其然邪?昔者,唐虞有神明之性,有微妙之德,使由之者不能知,知之者不能名。以為治天下之本,號令之所布,法度之所設(shè),其言至約,其體至備,以為冶天下之具。而為二《典》者,推而明之,所記者,豈獨(dú)其跡邪?并與其深微之意而傳之。小大精粗,無不盡也;本末先后,無不白也。使誦其說者,如出乎其時;求其指者,如即乎其人。是可不謂明足以周萬事之理,道足以適天下之用,智足以通難知之意,文足以發(fā)難顯之情者乎?則方是之時,豈特任政者皆天下之士哉?蓋執(zhí)簡操筆而隨者,亦皆圣人之徒也。兩漢以來為史者,去之遠(yuǎn)矣。司馬遷從五帝三王既歿數(shù)千載之后,秦火之余,因散絕殘脫之經(jīng),以及傳記百家之說,區(qū)區(qū)掇拾,以集著其善惡之跡,興廢之端,又創(chuàng)己意以為本紀(jì)、世家、八書、列傳之文,斯亦可謂奇矣。然而蔽害天下之圣法,是非顛倒而采摭謬亂者,亦豈少哉!是豈可不謂明不足以周萬事之理,道不足以適天下之用,智不足以通難知之意,文不足以發(fā)難顯之情者乎?夫自三代以后為史者如遷之文,亦不可不謂俊偉拔出之材、非常之士也,然顧以謂明不足以周萬事之理,道不足以適天下之用,智不足以通難知之意,文不足以發(fā)難顯之情者,何哉?蓋圣賢之高致,遷固有不能純達(dá)其情而見之于后者矣,故不得而與之也。遷之得失如此,況其他邪?至于宋、齊、梁、陳、后魏、后周之書,蓋無以議為也。

  子顯之于斯文,喜自馳騁,其更改破析刻彫藻繢之變尤多,而其文益下,豈夫材固不可以強(qiáng)而有邪?數(shù)世之史既然,故其事跡曖味,雖有隨世以就功名之君,相與合謀之臣,未有赫然得傾動天下之耳目,播天下之口者也。而一時偷奪傾危悖理反義之人,亦幸而不暴著于世,豈非所托不得其人故邪?可不惜哉!蓋史者所以明夫治天下之道也,故為之者亦必天下之材,然后其任可得而稱也。豈可忽哉!豈可忽哉!

  臣恂、臣寶臣、臣穆、臣藻、巨洙、臣覺、臣彥若、臣鞏謹(jǐn)敘目錄昧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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