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志第一 律歷上

后漢書 李賢注 作者:(南朝宋)范燁 編(唐)李賢 等注


  律準(zhǔn) 候氣

  古之人論數(shù)也,曰“物生而后有象,象而后有滋,滋而后有數(shù)”。然則天地初形,人物既著,則算數(shù)之事生矣。記稱大橈作甲子,《呂氏春秋》曰:“黃帝師大橈?!薄恫┪镉洝吩唬骸叭莩墒显鞖v,黃帝臣也?!薄对铝钫隆肪洌骸按髽锾轿逍兄椋级肪V所建,于是始作甲乙以名日,謂之干,作子丑以名月,謂之枝,枝干相配,以成六旬。”隸首作數(shù)。《博物記》曰:“隸首,黃帝之臣。”一說,隸首,善算者也。二者既立,以比日表,表即晷景。以管萬事。夫一、十、百、千、萬,所同用也;律、度、量、衡、歷,其別用也。故體有長短,檢以度;《說苑》曰:“以粟生之,一粟為一分,十分為一寸,十寸為一尺,十尺為一丈。”物有多少,受以量;《說苑》曰:“千二百粟為一籥,十籥為一合,十合為一升,十升為一斗,十斗為一斛?!?/em>量有輕重,平以權(quán)衡;《說苑》曰:“十粟重一圭,十圭重一銖,二十四銖重一兩,十六兩重一斤,三十斤重一鈞,四鈞重一石?!?/em>聲有清濁,協(xié)以律呂;三光運(yùn)行,紀(jì)以歷數(shù):然后幽隱之情,精微之變,可得而綜也。《前志》曰:“夫推歷生律,制器規(guī)圓矩方,權(quán)重衡平,準(zhǔn)繩嘉量,探賾索隱,鉤深致遠(yuǎn),莫不用焉。度長短者不失毫厘,量多少者不失圭撮,權(quán)輕重者不失黍累。紀(jì)于一,協(xié)于十,長于百,大于千,廣于萬。”

  漢興,北平侯張蒼首治律歷。孝武正樂,置協(xié)律之官。至元始中,博征通知鐘律者,考其意義,羲和劉歆典領(lǐng)條奏,前史班固取以為志。而元帝時(shí),郎中京房知五聲之音,六律之?dāng)?shù)。上使太子太傅玄成、諫議大夫章,雜試問房于樂府。房對(duì):“受學(xué)故小黃令焦延壽。六十律相生之法:以上生下,皆三生二,以下生上,皆三生四,陽下生陰,陰上生陽,終于中呂,而十二律畢矣。中呂上生執(zhí)始,執(zhí)始下生去滅,上下相生,終于南事,六十律畢矣。夫十二律之變至于六十,猶八卦之變至于六十四也。宓羲作《易》,紀(jì)陽氣之初,以為律法。建日冬至之聲,以黃鐘為宮,太蔟為商,姑洗為角,林鐘為征,南呂為羽,應(yīng)鐘為變宮,蕤賓為變征。《月令章句》曰:“以姑洗為角,南呂為羽,則微濁也?!?/em>此聲氣之元,五音之正也。故各統(tǒng)一日。其余以次運(yùn)行,當(dāng)日者各自為宮,而商征以類從焉。《月令章句》曰:“律,率也,聲之管也。上古圣人本陰陽,別風(fēng)聲,審清濁,而不可以文載口傳也。于是始鑄金作鐘,以主十二月之聲,然后以效升降之氣。鐘難分別,乃截竹為管,謂之律。律者,清濁之率法也。聲之清濁,以律長短為制?!?/em>《禮運(yùn)篇》曰‘五聲、六律、十二管還相為宮’,此之謂也。鄭玄曰:“宮數(shù)八十一,黃鐘長九寸,九九八十一也。三分宮去一生征,征數(shù)五十四,林鐘長六寸,六九五十四也。三分征益一生商,商數(shù)七十二,太蔟長八寸,八九七十二也。三分商去一生羽,羽數(shù)四十八,南呂長五寸三分寸之一,五九四十五又三分寸之一,為四十八也。三分羽益一生角,角數(shù)六十四,姑洗長七寸九分寸之一,七九六十三又九分寸之一,為六十四也。三分角去一生變宮,三分變宮益一生變征。自此已后,則隨月而變,所謂‘還相為宮?!?/em>以六十律分期之日,黃鐘自冬至始,及冬至而復(fù),陰陽寒燠風(fēng)雨之占生焉。于以檢攝群音,考其高下,茍非革木之聲,則無不有所合?!队輹吩弧珊吐暋?,此之謂也。”房又曰:“竹聲不可以度調(diào),故作準(zhǔn)以定數(shù)。準(zhǔn)之狀如瑟,長丈而十三弦,隱閑九尺,以應(yīng)黃鐘之律九寸;中央一弦,下有畫分寸,以為六十律清濁之節(jié)?!狈垦月稍斢陟啵湫g(shù)施行于史官,候部用之。文多不悉載。故總其本要,以續(xù)《前志》。

  《律術(shù)》曰:陽以圓為形,其性動(dòng)。陰以方為節(jié),其性靜。動(dòng)者數(shù)三,靜者數(shù)二。以陽生陰,倍之;以陰生陽,四之:皆三而一。陽生陰曰下生,陰生陽曰上生。上生不得過黃鐘之濁,下生不得及黃鐘之清。皆參天兩地,圓蓋方覆,六耦承奇之道也。黃鐘,律呂之首,而生十一律者也。《前書》曰:“黃帝使伶?zhèn)?,自大夏之西,昆侖之陰,取竹之嶰谷生,其竅厚均者,斷兩節(jié)閑而吹之,以為黃鐘之管。制十二筒以聽鳳之鳴,其雄鳴為六,雌鳴亦六,比黃鐘之音,而皆可以生之,是為律本。至治之世,天地之氣合以生風(fēng)。天地之風(fēng)氣正,十二律乃定?!?/em>其相生也,皆三分而損益之。是故十二律之,得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是為黃鐘之實(shí)。《前書》曰:“太極元?dú)猓秊橐?。極,中也。元,始也。行于十二辰,始動(dòng)于子。參之于丑,得三。又參之于寅,得九。又參之于卯,得二十七。又參之于辰,得八十一。又參之于巳,得二百四十三。又參之于午,得七百二十九。又參之于未,得二千一百八十七。又參之于申,得六千五百六十一。又參之于酉,得萬九千六百八十三。又參之于戌,得五萬九千四十九。又參之于亥,得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此陰陽合德,氣鐘于子,化生萬物者也。故滋萌于子,紐牙于丑,引達(dá)于寅,冒茆于卯,振羨于辰,巳盛于巳,咢布于午,昧?xí)嵊谖矗陥?jiān)于申,留孰于酉,畢入于戌,該閡于亥,出甲于甲,奮軋于乙,明炳于丙,大成于丁,豐茂于戊,理紀(jì)于己,斂更于庚,悉新于辛,懷任于壬,陳揆于癸。故陰陽之施化,萬物之終始,既類旅于律呂,又經(jīng)歷于日辰,而變化之情則可見矣。”又以二乘而三約之,是為下生林鐘之實(shí)。又以四乘而三約之,是為上生太蔟之實(shí)。推此上下,以定六十律之實(shí)。以九三之,得萬九千六百八十三為法。于律為寸,于準(zhǔn)為尺。不盈者十之,所得為分。又不盈十之,所得為小分。以其余正其強(qiáng)弱。

  黃鐘,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

  下生林鐘。黃鐘為宮,太蔟商,林鐘征。

  一日。律,九寸。準(zhǔn),九尺。

  色育,十七萬六千七百七十六。

  下生謙待。色育為宮,未知商,謙待征。

  六日。律,八寸九分小分八微強(qiáng)。準(zhǔn),八尺九寸萬五千九百七十三。

  執(zhí)始,十七萬四千七百六十二。

  下生去滅。執(zhí)始為宮,時(shí)息商,去滅征。

  六日。律,八寸八分小分七大強(qiáng)。準(zhǔn),八尺八寸萬五千五百一十六。

  丙盛,十七萬二千四百一十。

  下生安度。丙盛為宮,屈齊商,安度征。

  六日。律,八寸七分小分六微弱。準(zhǔn),八尺七寸萬一千六百七十九。

  分動(dòng),十七萬八十九。

  下生歸嘉。分動(dòng)為宮,隨期商,歸嘉征。

  六日。律,八寸六分小分四強(qiáng)。準(zhǔn),八尺六寸八千一百五十二。

  質(zhì)末,十六萬七千八百。

  下生否與。質(zhì)末為宮,形晉商,否與征。

  六日。律,八寸五分小分二半強(qiáng)。準(zhǔn),八尺五寸四千九百四十五。

  大呂,十六萬五千八百八十八。

  下生夷則。大呂為宮,夾鐘商,夷則征。

  八日。律,八寸四分小分三弱。準(zhǔn),八尺四寸五千五百八。

  分否,十六萬三千六百五十四。

  下生解形。分否為宮,開時(shí)商,解形征。

  八日。律,八寸三分小分一強(qiáng)。準(zhǔn),八尺三寸二千八百五十一。

  凌陰,十六萬一千四百五十二。

  下生去南。凌陰為宮,族嘉商,去南征。

  八日。律,八寸二分小分一弱。準(zhǔn),八尺二寸五百一十四。

  少出,十五萬九千二百八十。

  下生分積。少出為宮,爭(zhēng)南商,分積征。

  六日。律,八寸小分九強(qiáng)。準(zhǔn),八尺萬八千一百六十。

  太蔟,十五萬七千四百六十四。

  下生南呂。太蔟為宮,姑洗商,南呂征。

  一日。律,八寸。準(zhǔn),八尺。

  未知,十五萬七千一百三十四。

  下生白呂。未知為宮,南授商,白呂征。

  六日。律,七寸九分小分八強(qiáng)。準(zhǔn),七尺九寸萬六千三百八十三。

  時(shí)息,十五萬五千三百四十四。

  下生結(jié)躬。時(shí)息為宮,變虞商,結(jié)躬征。

  六日。律,七寸八分小分九少強(qiáng)。準(zhǔn),七尺八寸萬八千一百六十六。

  屈齊,十五萬三千二百五十三。

  下生歸期。屈齊為宮,路時(shí)商,歸期征。

  六日。律,七寸七分小分九弱。準(zhǔn),七尺七寸萬六千九百三十九。

  隨期,十五萬一千一百九十。

  下生未卯。隨期為宮,形始商,未卯征。

  六日。律,七寸六分小分八強(qiáng)。準(zhǔn),七尺六寸萬五千九百九十二。

  形晉,十四萬九千一百五十六。

  下生夷汗。形晉為宮,依行商,夷汗征。

  六日。律,七寸五分小分八弱。準(zhǔn),七尺五寸萬五千三百三十五。

  夾鐘,十四萬七千四百五十六。

  下生無射。夾鐘為宮,中呂商,無射征。

  六日。律,七寸四分小分九強(qiáng)。準(zhǔn),七尺四寸萬八千一十八。

  開時(shí),十四萬五千四百七十。

  下生閉掩。開時(shí)為宮,南中商,閉掩征。

  八日。律,七寸三分小分九微強(qiáng)。準(zhǔn),七尺三寸萬七千八百四十一。

  族嘉,十四萬三千五百一十三。

  下生鄰齊。族嘉為宮,內(nèi)負(fù)商,鄰齊征。

  八日。律,七寸二分小分九微強(qiáng)。準(zhǔn),七尺二寸萬七千九百五十四。

  爭(zhēng)南,十四萬一千五百八十二。

  下生期保。爭(zhēng)南為宮,物應(yīng)商,期保征。

  八日。律,七寸一分小分九強(qiáng)。準(zhǔn),七尺一寸萬八千三百二十七。

  姑洗,十三萬九千九百六十八。

  下生應(yīng)鐘。姑洗為宮,蕤賓商,應(yīng)鐘征。

  一日。律,七寸一分小分一微強(qiáng)。準(zhǔn),七尺一寸二千一百八十七。

  南授,十三萬九千六百七十四。

  下生分烏。南授為宮,南事商,分烏征。

  六日。律,七寸小分九大強(qiáng)。準(zhǔn),七尺萬八千九百三十。

  變虞,十三萬八千八十四。

  下生遲內(nèi)。變虞為宮,盛變商,遲內(nèi)征。

  六日。律,七寸小分一半強(qiáng)。準(zhǔn),七尺三千三十。

  路時(shí),十三萬六千二百二十五。

  下生未育。路時(shí)為宮,離宮商,未育征。

  六日。律,六寸九分小分二微強(qiáng)。準(zhǔn),六尺九寸四千一百二十三。

  形始,十三萬四千三百九十二。

  下生遲時(shí)。形始為宮,制時(shí)商,遲時(shí)征。

  五日。律,六寸八分小分三弱。準(zhǔn),六尺八寸五千四百七十六。

  依行,十三萬二千五百八十二。

  上生色育。依行為宮,謙待商,色育征。

  七日。律,六寸七分小分三半強(qiáng)。準(zhǔn),六尺七寸七千五十九。

  中呂,十三萬一千七十二。

  上生執(zhí)始。中呂為宮,去滅商,執(zhí)始征。

  八日。律,六寸六分小分六弱。準(zhǔn),六尺六寸萬一千六百四十二。

  南中,十二萬九千三百八。

  上生丙盛。南中為宮,安度商,丙盛征。

  七日。律,六寸五分小分七微弱。準(zhǔn),六尺五寸萬三千六百八十五。

  內(nèi)負(fù),十二萬七千五百六十七。

  上生分動(dòng)。內(nèi)負(fù)為宮,歸嘉商,分動(dòng)征。

  八日。律,六寸四分小分八微強(qiáng)。準(zhǔn),六尺四寸萬五千九百五十八。

  物應(yīng),十二萬五千八百五十。

  上生質(zhì)末。物應(yīng)為宮,否與商,質(zhì)末征。

  七日。律,六寸三分小分九強(qiáng)。準(zhǔn),六尺三寸萬八千四百七十一。

  蕤賓,十二萬四千四百一十六。

  上生大呂。蕤賓為宮,夷則商,大呂征。

  一日。律,六寸三分小分二微強(qiáng)。準(zhǔn),六尺三寸四千一百三十一。

  南事,十二萬四千一百五十四。

  不生。南事窮,無商、征,不為宮。

  七日。律,六寸三分小分一弱。準(zhǔn),六尺三寸一千五百一十一。

  盛變,十二萬二千七百四十一。

  上生分否。盛變?yōu)閷m,解形商,分否征。

  七日。律,六寸二分小分三半強(qiáng)。準(zhǔn),六尺二寸七千六十四。

  離宮,十二萬一千八十九。

  上生凌陰。離宮為宮,去南商,凌陰征。

  七日。律,六寸一分小分五微強(qiáng)。準(zhǔn),六尺一寸萬二百二十七。

  制時(shí),十一萬九千四百六十。

  上生少出。制時(shí)為宮,分積商,少出征。

  八日。律,六寸小分七弱。準(zhǔn),六尺萬三千六百二十。

  林鐘,十一萬八千九十八。

  上生太蔟。林鐘為宮,南呂商,太蔟征。

  一日。律,六寸。準(zhǔn),六尺。

  謙待,十一萬七千八百五十一。

  上生未知。謙待為宮,白呂商,未知征。

  五日。律,五寸九分小分九弱。準(zhǔn),五尺九寸萬七千二百一十三。

  去滅,十一萬六千五百八。

  上生時(shí)息。去滅為宮,結(jié)躬商,時(shí)息征。

  七日。律,五寸九分小分二弱。準(zhǔn),五尺九寸三千七百八十三。

  安度,十一萬四千九百四十。

  上生屈齊。安度為宮,歸期商,屈齊征。

  六日。律,五寸八分小分四微弱。準(zhǔn),五尺八寸七千七百八十六。

  歸嘉,十一萬三千三百九十三。

  上生隨期。歸嘉為宮,未卯商,隨期征。

  六日。律,五寸七分小分六微強(qiáng)。準(zhǔn),五尺七寸萬一千九百九十九。

  否與,十一萬一千八百六十七。

  上生形晉。否與為宮,夷汗商,形晉征。

  五日。律,五寸六分小分八強(qiáng)。準(zhǔn),五尺六寸萬六千四百二十二。

  夷則,十一萬五百九十二。

  上生夾鐘。夷則為宮,無射商,夾鐘征。

  八日。律,五寸六分小分二弱。準(zhǔn),五尺六寸三千六百七十二。

  解形,十萬九千一百三。

  上生開時(shí)。解形為宮,閉掩商,開時(shí)征。

  八日。律,五寸五分小分四強(qiáng)。準(zhǔn),五尺五寸八千四百六十五。

  去南,十萬七千六百三十五。

  上生族嘉。去南為宮,鄰齊商,族嘉征。

  八日。律,五寸四分小分六大強(qiáng)。準(zhǔn),五尺四寸萬三千四百六十八。

  分積,十萬六千一百八十七。

  上生爭(zhēng)南。分積為宮,期保商,爭(zhēng)南征。

  七日。律,五寸三分小分九半強(qiáng)。準(zhǔn),五尺三寸萬八千六百七十一。

  南呂,十萬四千九百七十六。

  上生姑洗。南呂為宮,應(yīng)鐘商,姑洗征。

  一日。律,五寸三分小分三強(qiáng)。準(zhǔn),五尺三寸六千五百六十一。

  白呂,十萬四千七百五十六。

  上生南授。白呂為宮,分烏商,南授征。

  五日。律,五寸三分小分二強(qiáng)。準(zhǔn),五尺三寸四千三百六十一。

  結(jié)躬,十萬三千五百六十三。

  上生變虞。結(jié)躬為宮,遲內(nèi)商,變虞征。

  六日。律,五寸二分小分六強(qiáng)。準(zhǔn),五尺二寸萬二千一百一十四。

  歸期,十萬二千一百六十九。

  上生路時(shí)。歸期為宮,未育商,路時(shí)征。

  六日。律,五寸一分小分九微強(qiáng)。準(zhǔn),五尺一寸萬七千八百五十七。

  未卯,十萬七百九十四。

  上生形始。未卯為宮,遲時(shí)商,形始征。

  六日。律,五寸一分小分二微強(qiáng)。準(zhǔn),五尺一寸四千一百七。

  夷汗,九萬九千四百三十七。

  上生依行。夷汗為宮,色育商,依行征。

  七日。律,五寸小分五強(qiáng)。準(zhǔn),五尺萬二百二十。

  無射,九萬八千三百四。

  上生中呂。無射為宮,執(zhí)始商,中呂征。

  八日。律,四寸九分小分九強(qiáng)。準(zhǔn),四尺九寸萬八千五百七十三。

  閉掩,九萬六千九百八十。

  上生南中。閉掩為宮,丙盛商,南中征。

  八日。律,四寸九分小分三弱。準(zhǔn),四尺九寸五千三百三十三。

  鄰齊,九萬五千六百七十五。

  上生內(nèi)負(fù)。鄰齊為宮,分動(dòng)商,內(nèi)負(fù)征。

  七日。律,四寸八分小分六微強(qiáng)。準(zhǔn),四尺八寸萬一千九百六十六。

  期保,九萬四千三百八十八。

  上生物應(yīng)。期保為宮,質(zhì)末商,物應(yīng)征。

  八日。律,四寸七分小分九半強(qiáng)。準(zhǔn),四尺七寸萬八千七百七十九。

  應(yīng)鐘,九萬三千三百一十二。

  上生蕤賓。應(yīng)鐘為宮,大呂商,蕤賓征。

  一日。律,四寸七分小分四微強(qiáng)。準(zhǔn),四尺七寸八千十九。

  分烏,九萬三千一百一十六。

  上生南事。分烏窮次,無征,不為宮。

  七日。律,四寸七分小分三微強(qiáng)。準(zhǔn),四尺七寸六千五十九。

  彁內(nèi),九萬二千五十六。

  上生盛變。遲內(nèi)為宮,分否商,盛變征。

  八日。律,四寸六分小分八弱。準(zhǔn),四尺六寸萬五千一百四十二。

  未育,九萬八百一十七。

  上生離宮。未育為宮,凌陰商,離宮征。

  八日。律,四寸六分小分一少強(qiáng)。準(zhǔn),四尺六寸二千七百五十二。

  彁時(shí),八萬九千五百九十五。

  上生制時(shí)。遲時(shí)為宮,少出商,制時(shí)征。

  六日。律,四寸五分小分五強(qiáng)。準(zhǔn),四尺五寸萬二百一十五。

  截管為律,吹以考聲,列以物氣,道之本也。《前書注》曰:“章帝時(shí),零陵文學(xué)奚景于泠道縣舜祠下得白玉管。古以玉為管?!?/em>術(shù)家以其聲微而體難知,其分?jǐn)?shù)不明,故作準(zhǔn)以代之。準(zhǔn)之聲,明暢易達(dá),分寸又粗。然弦以緩急清濁,非管無以正也。均其中弦,令與黃鐘相得,案畫以求諸律,無不如數(shù)而應(yīng)者矣。

  音聲精微,綜之者解。元和元年,待詔候鐘律殷肜上言:“官無曉六十律以準(zhǔn)調(diào)音者。故待詔嚴(yán)崇具以準(zhǔn)法教子男宣,宣通習(xí)。愿召宣補(bǔ)學(xué)官,主調(diào)樂器?!痹t曰:“崇子學(xué)審曉律,別其族,協(xié)其聲者,審試。不得依托父學(xué),以聾為聰。聲微妙,獨(dú)非莫知,獨(dú)是莫曉。以律錯(cuò)吹,能知命十二律不失一,方為能傳崇學(xué)耳。”太史丞弘試十二律,其二中,其四不中,其六不知何律,宣遂罷。自此律家莫能為準(zhǔn)施弦,候部莫知復(fù)見。《薛瑩書》曰,上以太常樂丞鮑鄴等上樂事,下車騎將軍馬防。防奏言:“建初二年七月,鄴上言:‘王者飲食,必道須四時(shí)五味,故有食舉之樂,所以順天地,養(yǎng)神明,求福應(yīng)也。移風(fēng)易俗,莫善于樂。樂者天地之和,不可久廢。今官樂但有太蔟,皆不應(yīng)月律??勺魇戮?,各應(yīng)其月氣,乃能順天地,和氣宜應(yīng)。明帝始令靈臺(tái)六律候,而未設(shè)其門。樂經(jīng)曰十二月行之,所以宣氣豐物也。月開斗建之門,而奏歌其律。誠宜施行。愿與待詔嚴(yán)崇及能作樂器者共作治,考工給所當(dāng)。’詔下太常。太常上言:‘作樂器直錢百四十六萬,請(qǐng)?zhí)妥鞒缮??!鄬嫛=衩髟t下臣防,臣輒問鄴及待詔知音律者,皆言圣人作樂,所以宣氣致和,順陰陽也。臣愚以為可順上天之明時(shí),因歲首令正,發(fā)太蔟之律,奏雅頌之音,以立太平,以迎和氣。其條貫甚備?!痹t書以防言下三公。熹平六年,東觀召典律者太子舍人張光等問準(zhǔn)意。光等不知,歸閱舊藏,乃得其器,形制如房書,猶不能定其弦緩急,音不可書以曉人,知之者欲教而無從,心達(dá)者體知而無師,故史官能辨清濁者遂絕。其可以相傳者,唯大搉常數(shù)及候氣而已。

  夫五音生于陰陽,分為十二律,轉(zhuǎn)生六十,皆所以紀(jì)斗氣,效物類也。天效以景,地效以響,即律也。陰陽和則景至,律氣應(yīng)則灰除。是故天子常以日冬夏至御前殿,合八能之士,陳八音,聽樂均,度晷景,候鐘律,權(quán)土炭,效陰陽。冬至陽氣應(yīng),則樂均清,景長極,黃鐘通,土炭輕而衡仰。夏至陰氣應(yīng),則樂均濁,景短極,蕤賓通,土炭重而衡低。《淮南子》曰:“水勝故夏至濕,火勝故冬至燥。燥故炭輕,濕故炭重?!?/em>進(jìn)退于先后五日之中,八能各以候狀聞,太史封上。效則和,否則占。《易緯》曰:“冬至人主不出宮,寢兵,從樂五日,擊黃鐘之磬。公卿大夫列士之意得,則陰陽之晷如度數(shù)。夏至之日,如冬至之禮。冬至之日,樹八尺之表,日中視其晷。晷如度者其歲美,人民和順。晷不如度者則歲惡,人民多訛言,政令為之不平。晷進(jìn)則水,晷退則旱。進(jìn)一尺則日食,退一尺則月食。月食則正臣下之行,日食則正人主之道?!?/em>候氣之法,為室三重,戶閉,涂釁必周,密布緹縵。室中以木為案,每律各一,內(nèi)庳外高,從其方位,加律其上,以葭莩灰抑其內(nèi)端,葭莩出河內(nèi)。案歷而候之。氣至者灰動(dòng)。其為氣所動(dòng)者其灰散,人及風(fēng)所動(dòng)者其灰聚。殿中候,用玉律十二。惟二至乃候靈臺(tái),用竹律六十。候日如其歷?!对铝钫戮洹?/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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