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資備案都需要準備什么材料呢
日期: 2021-04-06 15:54:28
國內創辦的企業以其當股東的形式在境外創辦一家公司,這種狀況就算是境外投資,算是這類范圍之內的就需要去往市發改委以及其市商務委申辦相應的備案告知書以及其企業境外投資證書。
一、申辦這類“企業境外投資證書”都需要準備什么材料呢?
1.境外投資備案申請(這類報表可以從網上申請完之后直接下載下來就可以)
2.公司的營業執照
3.對外投資企業的規章或相應資料
4.相應董事會決議或是出資協議
5.出具可行性分析報告、財務盡職調查、投資現狀分析等等
6.保證書
在國家對境外投資的標準化要求不斷提高的條件下,怎樣在監督政策下提高境外投資企業合規化經營水平與投資融資能力,有效提高境外投資競爭優勢,這成為對外投資企業普遍重視的問題,而處理這些問題首先需要根據境外投資備案。
境外投資備案,也就是我們常說的ODI。其具體就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規建立的企業,備案根據新設、并購以及其他形式在境外擁有非金融企業或獲得既有非金融企業所有權、決策權、經營管理權以及其他利益的行為。
申辦完ODI,不要覺得就大功告成了;企業境外投資證書的有效期是兩年,假如您在兩年之內沒有相對應的項目了,該證書也就過期了;到時如果有新的項目您需要再次申辦ODI投資備案。
二、假如不做境外投資備案會有哪些結果
1、投資主體中斷或停止執行、并處告誡
根據《企業境外投資管理辦法》要求,假如項目未獲得批準資料或備案告知書而擅自執行投資的,由批準、備案行政機關責令投資主體中斷或停止執行該項目并期限糾正,對投資主體及相關責任者并處告誡涉嫌犯罪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2、提供融資、擔保的依規依規處罰
金融企業為算是批準、備案管理范圍但未獲得批準資料或備案告知書的項目提供融資、擔保的,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通告該違規操作并商情相關金融監管部門依規依規處罰該金融企業及相關責任者
3、更實際的結果是外匯出入受到限制
假如需要開展對外投資卻未按照要求開展備案或批準,投資資金將沒辦法通過銀行順利匯出,完成投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