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辦理完NRA賬戶之后,很多企業因為第一次使用
NRA賬戶沒有經驗,不知道NRA賬戶如何操作?下面就來詳細的了解一下。
NRA賬戶操作:
1. 轉款到與離岸公司實際控制人相同的境內貿易公司。在國際貨物貿易中,作為貿易商的離岸公司對外銷售金額與對內采購金額必然因為利潤而存在差額,即對同一筆業務而言,對內支付相應采購金額后會有一定余額留在NRA賬戶。但是按照現行規定,NRA賬戶內的余額原則上不能結匯,也不能轉給境內個人,所以NRA賬戶產生余額對離岸公司及其實際控制人而言算是一種弊端。為了解決NRA賬戶余額問題,部分持有NRA賬戶的離岸公司實際控制人在境內注冊了貿易公司,通過離岸公司NRA賬戶與境內貿易公司外幣賬戶的結合使用,解決NRA賬戶余額問題。具體操作流程:NRA賬戶持有人繼續以離岸公司抬頭與國外客戶開展業務并簽訂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國外客戶匯款到NRA賬戶后,將收到的金額以NRA賬戶收匯幣種全部轉到與離岸公司實際控制人相同的境內貿易公司的外幣賬戶(離岸公司需與境內貿易公司簽訂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合同金額同離岸公司與國外客戶簽訂的國際貨物買賣合同金額一致),由境內貿易公司作為出口商完成出口清關及退稅申報工作。同時由境內貿易公司與上游工廠簽訂境內采購合同,并將NRA賬戶轉來的外匯結成人民幣后按照實際采購合同金額支付給上游工廠,上游工廠提供增值稅發票給境內貿易公司,二者之間以內銷方式完成交易。實際結匯金額與支付給上游工廠的差額以余額方式留在境內貿易公司的人民幣賬戶,由此產生的相關稅費問題由境內貿易公司按照現行稅收政策處理。由于離岸公司與境內貿易公司實際控制人相同,不僅業務全程可控,二者之間也無需就差額問題進行結算,是當下利用NRA賬戶中轉貨款的一種相對理想的操作方式。
2. 轉款到境內有自營進出口權的上游工廠。從NRA賬戶轉款到境內有自營進出口權的上游工廠操作流程,流程:NRA賬戶持有人繼續以離岸公司抬頭與國外客戶開展業務并簽訂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國外客戶匯款到NRA賬戶后,將收到的金額以NRA賬戶收匯幣種部分轉到境內有自營進出口權的上游工廠的外幣賬戶(離岸公司需與上游工廠簽訂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合同金額與實際成交金額一致),由境內上游工廠作為出口商自行辦理出口清關及退稅申報工作。如前文所述原因,這種操作方式由于NRA賬戶收入大于支出會導致有一部分余額留在賬戶內,需另想其他辦法解決余額問題,后文會詳細闡述。
3. 轉款到他人控制的境內外貿代理公司。從NRA賬戶轉款給他人控制的境內外貿代理公司操作流程:同從NRA賬戶轉款到與離岸 公司實際控制人相同的境內貿易公司操作流程類似,只是多了一步結算過程。如果外貿代理公司受離岸公司所托,由于離岸公司與境內外貿代理公司實際控制人不同,在將NRA賬戶收匯金額全部轉到外貿代理公司外幣賬戶的情況下,外貿代理公司需要將實際結匯金額與支付給上游工廠的差額按照約定扣除相應代理費及應代繳稅費后的剩余部分結算給離岸公司或是其實際控制人。如果外貿代理公司是受上游工廠委托,則只能從NRA賬戶轉出實際成交金額部分,同轉款到境內有自營進出口權的上游工廠一樣,這種方式也會因收入大于支出有一部分余額留在NRA賬戶,需要另想其他辦法解決。外貿代理公司需要將出口業務可能產生的出口退稅按照約定扣除相應代理費及應代繳稅費后結算給上游工廠或是其實際控制人。
4. 轉款到不同境內出口商的單據處理。以注冊地在香港的離岸公司為例,境內出口商身份及性質不同,在出口所需單據,即商業發票、報關單以及提單的處理上也會有所不同。在貿易背景真實的情況下,報關單上的境內發貨人與商業發票上的賣方保持一致,報關單上的境外收貨人與商業發票上的買方保持一致;提單上的收發貨人無需與報關單保持一致,但是報關單上記載的提單號以及出口貨物數據必須與提單一致,否則可能無法申報出口退稅。根據上述單據要求,在轉款到與離岸公司實際控制人相同的境內貿易公司時,可以直接以離岸公司為提單上的發貨人,國外客戶為提單上的收貨人,避免向國外客戶交單時的換單(提單)問題。其他2種情況一般需要換單,一是上游工廠或是其委托的外貿代理公司在發貨前未收到全部貨款的情況下需要以己方為發貨人的提單控制物權,因此不能在提單上直接以離岸公司為發貨人;二是離岸公司也不愿意讓上游工廠或是上游工廠委托的外貿代理公司知道國外客戶的真實信息,因此不能直接在提單上以國外客戶為收貨人。
需要注意的是,企業辦理NRA賬戶還需要有ODI境外投資備案憑證,不然無法開戶,如果不知道如何辦理NRA賬戶以及辦理ODI境外投資備案憑證,可以委托舒心企服幫您辦理,對于NRA賬戶如何操作還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在線咨詢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