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企業境外投資很多時候都不知道如何辦理,要怎么辦理以及
odi備案辦理要求是什么都不清楚。隨著國家支持企業“走出去”以及“一帶一路”的開展,南京有實力有條件的企業也都開始加入了境外投資的隊伍。下面就給首次辦理odi備案的南京企業詳細講解一下。
南京企業境外投資辦理odi備案須知:
一、 境外投資備案流程
1、 提交備案申請;
2、 準備紙質材料;
3、 在線打印備案申請表與紙質材料一并送交至地市級商務主管部門待審;
4、 地方審核通過后,由地市級商務主管部遞交省級部門審核,并打印出證;
5、 企業領取證書。
按照近期境外投資的監管要求,新備案項目在商務部門辦理備案同時,需要在發改委同步辦理項目備案。商務部門證書內容與發改委項目批文內容需一致,方可通過銀行辦理資金匯出業務。
二、在線提交備案申請注意事項
在我市依法設立的企業開展境外投資業務,均須在平臺提交備案資料;
在線填報時需注意:
(1)經營范圍。指的是境外投資項目最主要開展的核心業務,無需與國內主體工商注冊營業范圍一一對應;
(2)行業屬性。需和所填境外項目經營范圍對應。對于境外項目不涉及主營產品生產,只負責產品銷售的,一律按照批發或零售業填寫;
(3)項目簡況。該部分內容需簡單描述三部分內容:國內主體基本情況;海外項目簡介;投資計劃和預期回報;
(4)項目意義。對于批發零售業項目及相關行業,務必填寫擬帶動出口預計(單位:萬美元);
(5)備案金額。表示該項目可以用到的資金匯出配額,是項目預計未來1-2年內的全部費用,不僅包括注冊資金,也包括可能會產生的相關運營管理費用。
三、紙質備案材料準清單及注意事項
系統申報同時,企業需按照“5+2”要求遞交紙質申請材料(不再需要單獨提供審計報告):
1、“2”表示《境外投資備案表》或《境外投資申請表》,以及營業執照復印件(商務部系統填報后打印);
2、“5”具體包括以下方面:
(1)對外投資設立企業或并購相關章程(或合同、協議):新設公司,提供境外公司設立章程(無中文原件的須提供中文翻譯件,并加蓋公章;未設立企業可由國內主體自行擬定相關章程,并加蓋國內主體簽章),境外企業已設立企業或合資新設企業需提供境外注冊法律文書材料;并購項目,須提供境外并購標的方的并購協議等材料(外文件須附上關鍵頁翻譯);
(2)相關董事會決議或出資決議:境內出資企業的出資決議,需要相關決定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法人或者具體要求,根據企業架構及性質,視投資主體公司章程約定的法律效應而定;
(3)前期工作落實情況說明(包括盡職調查、可研報告、投資資金來源情況的說明、投資環境分析評價等):并購類提供盡職調查,須第三方出具(法律事務所或咨詢公司等);非并購類提供可研報告,內容盡量詳盡,金額較大的須第三方提供。無固定格式,重點說明項目真實性、投資合理性、風險可控性及回報可期性。投資資金來源說明需單獨出具(銀行貸款須附上銀行項目授信;自有資金購匯須附上近期銀行水單;自有外匯須附上外匯賬戶資產證明);
(4)境外投資真實性承諾書:在線填報時下載填寫(須簽字并附上身份證復印件。如無特殊情況,人員應和出資決議一致);
(5)屬于并購類對外投資的,還需在線提交《境外并購事項前期報告表》。
四、項目規模相關說明
上述紙質材料請裝訂成冊,并與在線申請同步提交。備案審核將依據在線填報內容審核備案。
1億美金以下項目,一式1份,地市級審核;
1-3億美金項目,一式2份,地市級審核后報省級審核;
3億美金以上項目,一式3份,逐級轉報國家級審核。
注:近期申報流程變化較大,省廳也在研究申報操作指南,故時間周期無法把握,請各企業在工作安排上留足提前量。
五、項目備案后企業義務
1、報到義務。企業在取得境外投資備案證書,并完成相關境外企業設立或交割后,應當要求其投資的境外企業中方負責人,持報道登記表及證書,及時前往當地使領館(經商處室)報到登記。報到回執請妥善留存,作為資金申請及項目合法性等重要依據。
2、統計義務。企業在完成項目備案后,須在商務部備案系統“統計業務”模塊中完成投資統計月報及年報。首次進入需完善國內主體信息并完成新備案項目基本信息錄入。資金實際匯出當月填報月報信息(資金匯出情況);次年6月按照通知要求填報上一年度年報信息(包括境內外企業財務數據及投資情況)。
六、相關常見問題解答:
Q1、政策執行情況是否有變化?
A1:2018年3月,國家商務部、發改委等部門根據《關于進一步引導和規范境外投資方向的指導意見》,取消階段性限制條件,明確境內企業法人主體,除五大禁止類別外,對地產、酒店、娛樂、體育俱樂部、影城等限制類投資,以及無實體平臺投資(境外發債除外)等情形不予備案及核準。原對于境內投資經營狀況等約束性條件取消。
Q2:兩個以上企業共同開展境外投資如何辦理?
A2:以占比大的為主體辦理。比例相等,可協商后由一方辦理。
Q3:已備案項目變更是否需要提供紙質材料?
A3:按照江蘇省商務廳相關規定,已備案項目變更分普通變更和真實性變更兩類,除提供變更申請說明變更原因及內容外,需要分別附上相關材料:
1、普通變更:境內主體或項目更名等不影響備案項目真實性的內容變更。要求提供《境外投資備案表》或《境外投資申請表》(系統提交申請并打印生產)、營業執照復印件(新舊執照復印件、變更通知);
2、真實性變更:如增(減)資、投資主體變更:《境外投資備案表》或《境外投資申請表》、營業執照復印件、相關董事會決議或出資決議、真實性承諾書原件、變更后的境外企業章程、原證書等。
Q4:超過2年的投資備案證書是否有效?
A4:企業自領取《證書》之日起2年內,未在境外開展投資的,《證書》自動失效。如需再開展境外投資,應當在線辦理延期申請。關于有效期說明如下:1)證書不超過2年,繼續有效;2)證書超過2年,未出過匯的,失效;3)證書超過2年,但出過匯的,最后一筆距今2年內的,繼續有效;4)證書超過2年。失效項目需延期或注銷重新辦理,并按照新的要求提交2+5紙質材料!
Q5:已備案項目再投資須辦理哪些手續?
A5:企業投資的境外企業開展境外再投資,企業應當在網上填寫《境外中資企業再投資報告表》。1式2份!。具體流程參見再投資備案說明。
Q6:已備案項目如何注銷:
A6:企業終止境外投資,應當在依投資目的地法律辦理注銷等手續后,在在“境外投資管理系統”中選擇“終止”選項并生成《企業境外投資終止報告表》,由主管部門出具注銷確認函。原證書收回,1式2份!具體流程參見注銷流程。
Q7:境外企業名稱是否可以任意?
A7:企業對其投資設立的境外企業冠名應當符合境內外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未按國家有關規定獲得批準的企業,其境外企業名稱不得冠以“中國”、“中華”等字樣。
Q8:已有商務部系統電子鑰匙的是否繼續有效?
A8:已辦理CA證書的繼續有效(后續仍可登陸需要使用CA電子證書)。
可以看出辦理odi備案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如果南京企業辦理odi備案的過程中出現辦理不通過或者不給予辦理的情況,建議直接委托專業的公司代辦理,例如舒心企服,詳情可以在線咨詢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