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資備案未進行及時變更的情況,是指企業已經在完成
境外投資備案的情況下,對于境外投資項目以及投資金額出現需要變更情形而未進行及時變更,這樣子后期境外投資的資金或者項目與原有備案的不符,會導致增加投資金額出境的時候會面臨重重困難,后期返程投資回國也會因為項目不對而無法返程。
境外投資備案進行及時變更的流程:
1、跟辦理境外投資備案一樣,境內企業需要先準備好申請境外投資備案的材料;
2、提供原有的境外投資備案原件,向申請部門提交新的項目資料以及新的投資金額;
3、然后到商務部以及發改委進行備案申請,重新拿到《企業境外投資證書》以及《境外投資項目備案通知書》,上面會登記新的項目情況和新的投資金額;
4、最后企業就可以到銀行辦理外匯登記手續,重新投資境外想要變更的新項目,以及新的投資金額了。
企業想要辦理境外投資變更備案,通常都是出現有新的項目需要投資以及原有的投資金額用完,想要追加投資也就是增資的情況下才會想要辦理境外投資變更備案,但是根據《境外投資備案管理辦法》,如果企業出現追加投資、增資、更改項目這些操作,未進行及時變更的話會面臨處罰,甚至無法辦理外匯手續實現對境外投資項目進行追加投資、增資、更改項目等操作,也無法返程回國。
根據舒心企服多年辦理境外投資備案變更的經驗,企業在重新辦理境外投資備案變更的時候,往往容易忽略新的項目說明和增資說明,還要重新出示盡職調查報告以及可行性研究報告等申請材料,而且需要根據新的項目內容來撰寫,會讓辦理境外投資變更備案流程變得較為繁瑣,建議可以委托專業的代辦公司去辦理,例如我們舒心企服,專業辦理境外投資備案11年,最快1-3個工作日即可辦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