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分不清
私募基金投資基金公司和其他金融的公司的區別,因為私募基金投資基金公司同其他金融公司有著一些相同的特點,但是也有一些很大區別的特點。但是,不是這個行業的人因為了解不夠透徹,所以不知道這些公司是否為私募基金投資公司,什么樣的公司不能認定為私募投資基金公司。
不能被認定為私募投資基金的公司有哪些特點?
1、企業或企業集團設立的全資或控股子公司、投資平臺;
2、股權激勵設立的合伙企業或有限公司等激勵平臺,因其設立的目的僅為持有本公司股份(股權),并不進行對外投資活動,因此不宜被認定為私募基金;
3、社保基金、資產管理計劃;
4、“家庭內部成員”或“親友共同投資”設立的投資公司,因其未向家庭成員或親友以外的人募集資金的情形,也不宜被認定為私募基金;
5、保險公司、券商、信托公司等設立的直投子公司,因其使用的是前述主體的自有資金,不存在對外募資的情形,因此不屬于私募基金范疇。
還有一種是轉股公司也會被認定為私募基金公司,而且存在爭議,其實股轉公司對私募基金履行登記備案程序的合規性有一定要求。根據規定要求,須核查擬掛牌企業及其股東、股票認購對象中是否存在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資基金,是否按照《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及《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等相關規定履行了登記備案程序,并請分別在《推薦報告》、《法律意見書》中說明核查對象、核查方式、核查結果并發表意見。
不過,股轉公司同意企業掛牌,并不意味著企業對私募基金認定的解釋就沒有法律瑕疵,如果有關合伙企業確實屬于私募基金而沒有依法辦理備案手續的,仍應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如果企業在辦理私募基金備案,以及申請私募基金牌照的時候有遇到問題,可以直接在線咨詢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