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境外投資證書是由商務部門頒發的一個證書,當境內企業需要對境外企業進行新設,并購等行為對外投資的時候,需要有此證書,不然無法到銀行或者外管局辦理外匯手續,把資金匯出境外進行投資,后期企業如果沒有
企業境外投資證書也是無法進行返程投資的。
企業境外投資證書的作用:
1.方便企業到銀行或外管局辦理外匯手續;
2.允許企業可以往境外的企業打投資款;
3.境外公司銀行開戶需要證書;
4.資金回流、返程投資需要出示此證書。
企業境外投資證書的辦理程序:
1.國有企業徑向商務部提出申請;其他所有企業都向省或者市的商務部門提出申請;
2.商務部收到企業的申請材料后,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會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如果齊全和符合法定形式,會直接進行下一個階段;
3.商務部核準礦產資源勘查開發類境外投資應當征求國內有關商會、協會的意見,以作為核準時的參考;
4.如果是涉及到開展能源、礦產類境外投資,商務部部門核準之后,還需要應征求我駐外使(領)館經濟商務參贊處(室)的意見;我駐外經濟商務參贊處會在收到征求意見函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予以回復;
5.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按照核準的權限,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予以核準的決定;需報商務部核準的,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進行初審,同意后上報商務部。
完成這些程序之后,商務部會頒發《企業境外投資證書》,拿到這個證書之后企業再加上發改委發放的項目備案文件證書就可以辦理外匯手續了。需要注意的是,企業境外投資證書的有效期是兩年時間,假如在這兩年時間之內找不到適應的項目,那么這樣的證書也就會作廢。假如這個時候出現了一種新的項目,那么企業這個時候必須要開始重新辦理投資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