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委境外投資備案的辦理程序和條件,這里是商委指的是商務委員會,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起草該市經濟貿易和吸收商貿投資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并組織實施有關法規、規章和政策。根據該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擬訂該市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發展戰略和實施規劃,并組織實施。
辦理境外投資備案離不開商委部門,下面就來說說商委境外投資備案的辦理程序和條件:
1、審批權限
(1)核準
企業境外投資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的,實行核準管理。
實行核準管理的國家是指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未建交的國家、受聯合國制裁的國家。必要時,商務部可另行公布其他實行核準管理的國家和地區的名單。
實行核準管理的行業是指涉及出口中華人民共和國限制出口的產品和技術的行業、影響一國(地區)以上利益的行業。
(2)備案
企業其他情形的境外投資,實行備案管理。
2、備案和核準程序及條件
(1)核準程序及條件
對屬于核準情形的境外投資,中央企業向商務部提出申請,地方企業通過所在地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向商務部提出申請。
企業申請境外投資核準需提交以下材料:
a.申請書,主要包括投資主體情況、境外企業名稱、股權結構、投資金額、經營范圍、經營期限、投資資金來源、投資具體內容等;
b.《境外投資申請表》(樣式見附件3),企業應當通過"管理系統"按要求填寫打印,并加蓋印章;
c.境外投資相關合同或協議;
d.有關部門對境外投資所涉的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限制出口的產品或技術準予出口的材料;
e.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以上就是
商委境外投資備案的辦理程序和條件的全部內容,備案程序的話,商委會在收到申請材料之后的7個工作日內回復結果,如果是核準程序的話需要20個工作日以上,具體需要以實際操作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