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目前的政策體系下,企業
申請境外投資備案需要準備的資料還是點多的,而且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投資方式需要準備的資料也會有些不同,不過相差不大,企業申請境外投資備案主要是到商務主管部門(商務部/廳)、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改委)、銀行的外匯管理部門(外管局)進行核準備案,在進行境外投資備案過程中,商務主管部門和發改委審查原則上相互獨立,不存在互為前提的情況,所以這兩個部門選擇哪一個先進行辦理都行或者同時進行報送,通過之后會拿到《備案通知書》和《企業境外投資證書》企業才能到銀行部門進行境外投資外匯登記完成境外投資備案。
商務主管部門(商務部/廳)所需資料:
1.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者組織機構代碼復印件;
2.需要提供《境外投資備案表》,企業可以通過“管理系統”按要求填寫打印,并加蓋印章及企業法人簽字;
3.申請并購或收購類境外投資的企業需提交合作協議或相關合同;
4.提交前期工作情況說明,要有:可研究報告、盡職調查報告、投資環境分析報告、投資資金來源說明等;
5.需要最近一年經審計的財務表;
6.省屬國有企業需提交省國資委同意企業到境外開展投資業務的函件;
7.境外投資真實性承諾書;
8.并購類對外投資需提交《境外并購事項前期報告表》。
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改委)所需資料:
發改委在境外投資備案中扮演的是對境外投資項目備案審核的角色,特別是企業如果在開展的境外投資項目涉及敏感國家地區、敏感行業等,實行核準管理,包括風險程度、項目規模、項目真實性等信息分析,并進行全面評估。因此需要提交發改委的資料也更多的放在投資人及境外投資項目上。
1.需要提供投資主體營業執照;
2.需提交一份申請書(主要包括投資主體情況、境外企業名稱、股權結構、投資金額、經營范圍、經營期限、投資資金來源、投資具體內容等);
3.投資企業最新的財務報表,而且需要經審計;
4.董事會決議或出資決議;
5.項目盡職調查報告(我們舒心企服能夠出具);
6.自有資金證明;
7.境外投資真實性承諾書;
8.投資項目設計的意向書或框架協議等法律文書;
銀行部門/外匯管理局外匯審核所需資料:
銀行部門作為境外投資備案最后一站是有它的原因的,銀行部門給企業辦理外匯的時候,需要提供商務主管部門和發改委出具的同意投資文件的才能辦理。
1.需提供《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業務申請表》;
2.境內投資主體材料(營業執照及公司章程等);
3.外匯資金來源情況說明;
4.商務部核發的《境外企業投資證書》。
這些文件提交給銀行部門主要負責境外投資備案審核的外匯管理局審批,外匯管理局會對大額資金出境進行復核,超過500萬就是大額資金,外匯管理局會對投資人進行約談,對投資資金來源及境外項目真實性進行說明,拿到《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證》才能進行資金的匯出,后面境外投資的項目有收益也能合法合規的讓資金回國。
辦理企業境外投資證書需要注意的事項有四個點:
1. 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主權、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或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2. 損害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有關國家(地區)關系;
3.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協定;
4. 出口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出口的產品和技術。
(以上四點都不給予通過)
從近幾年國家密集出臺了很多境外投資方面的政策來看,特別是“一帶一路”建設的政策,可以看出國家已經在支持有能力、有條件的企業進行境外投資活動,可以帶動國家的經濟發展,深化國際產能合作,推動我國相關產業提質升級,可以說
境外投資備案,就是國家給企業開展境外投資的“通行證”,還能享受國家的政策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