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資備案(ODI備案)指境內投資主體在海外成立(包括兼并、收購以及其他方法)企業前,按規定向有關監管部門提交相關信息和材料;滿足法律規定標準的,有關監管部門為其辦理備案或批準。
商務部和省市級商務監管部門根據企業境外投資的不同狀況,各自采取備案和批準管控。企業境外投資牽涉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領域的,采取批準管控。企業其余狀況的境外投資,采取備案管控。對應屬備案狀況的境外投資,央企報商務部備案;地方企業報所在地省市級商務監管部門備案。
一、什么是境外投資備案
境外投資備案便是通過(發展不牽涉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領域的,采取批準管控的境外投資)新設、并購以及其他方法在海外有著非金融企業或者獲得既有非金融企業所有權、管控權、經營管理權以及其他利益的行為。
二、境外投資備案的種類
1、國內企業在海外創辦企業(金融企業不在其內)備案;
2、國內企業再投資(金融企業不在其內)備案;
3、國內企業在海外創辦外派機構(金融企業不在其內)備案。
三、境外投資備案申請標準
1、公司成立滿一年,要有真實經營,有利潤;
2、資產負債率小于七十%;
3、不可以是投資金融、游戲影視制作等有關領域。
四、境外投資備案操作步驟
1、填好《境外投資備案表》,蓋上印章后,連著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報深圳商委備案;
2、申領證書,并到發改委備案(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3、申請境外投資電子鎖(國富安);
4、以信件、網絡傳真、郵件等方法及時向外派使(領)館(經商處室)簽到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