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投資備案(ODI備案)指境內投資主體在境外開設(包括兼并、收購以及其他方法)企業前,按照規定向相關主管部門遞交相關信息和材料;滿足法律規定規定的,相關主管部門為其辦理備案或批準。
商務部和省級商務主管部門遵照企業海外投資的不一樣狀況,分別推行備案和批準管理。企業海外投資包含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的,推行批準管理。企業其余狀況的海外投資,推行備案管理。對應屬備案狀況的海外投資,央企報商務部備案;地方企業報所在城市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在國家對海外投資的標準化規定不斷提高的過程中,怎樣在管控政策下提升 海外投資企業合規化經營水平與融資實力,合理提高海外投資競爭優勢,這將成為大伙兒重視的問題,而處理這些問題最先需要完成海外投資備案。
從最近集中頒布的海外投資方面的政策趨勢來講,國家支持境內有實力、有條件的企業主動妥當落實海外投資活動,促進“一帶一路”建設,深化國際產能協作,牽動國內優勢產能、高品質裝備、適用技術輸出,提高我國技術研發和生產加工實力,填補我國能源供應緊缺,促進我國相關行業提質升級。
一、什么是
海外投資備案
海外投資備案就是完成(落實不包含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的,推行批準管理的海外投資)新設、并購以及其他方法在境外有著非金融企業或者獲得既有非金融企業使用權、決策權、經營管理權以及其他利益的行為。
二、海外投資備案的類型
1、國內企業在境外創辦企業(金融企業以外)備案;
2、國內企業再項目投資(金融企業以外)備案;
3、國內企業在境外創辦外派公司(金融企業以外)備案。
三、海外投資備案申請條件
1、公司成立滿一年,要有具體經營,有贏利;
2、負債率小于70%;
3、不可以是項目投資金融類、游戲影視等相關行業。
四、海外投資備案操作流程
1、填寫《海外投資備案表》,加蓋印章后,連同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報上海商委備案;
2、申領證書,并到發改委備案(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3、申請海外投資電子鑰匙;
4、以信件、傳真、郵件等方法及時向外派使(領)館(經商處室)報到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