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各個城市尤其是進出口貿易比較繁榮的城市如北上廣深等,會有許多外商投資的公司。依據我國公司法明文規定,在我國成立外資公司,需要符合相應條件,才可依據工商局明文規定的程序辦理有關手續,那么辦理外資公司條件和程序內容有什么呢?
一、成立外資公司條件
1.注冊資本
現在在我國注冊內資公司實行認繳制,只要在明文規定的時間內交納完注冊資本就可以,但在外商投資有限公司上對注冊資本有相應的規定,必須真實注資,最長期限是在五年內繳清,第一年沒有特別要求,注冊資本能夠 是:人民幣、美元、英鎊、港幣或是歐元等大的貨幣表現在營業執照上。
2.股東
外資公司也就是外商獨資公司,外商獨資公司股東能夠 是外國市民中外合資公司的股東,還可以是外國的企業,不過針對股東有獨特的規定,中方股東不可以是中國市民,需是中國公司。
3.注冊地址
公司注冊地址需是商業應用的辦公地點,必須出示租賃合同、房產證的復印件及租賃發票,我公司能夠 出示自由貿易區和眾多經濟開發區地點注冊。
4.公司名稱
名字具體形式是:地區+字號+行業+外資公司,且公司注冊取名需符合公司起名規定,首先開展公司名稱核準,必須遞交眾多公司名稱開展查名,防止在審核時失敗,再次審核。
5.外資企業監事會
若設監事會,最少必須三名的監事會人員。若不設監事會,可設一位監事會就可以,監事會能夠 為外國個人還可以為中國大陸的市民。在辦理外資公司注冊的時候,則必須遞交監事會的身份證件。
6.法定代表人
外資企業必須設一位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能夠 是股東之一,當然還可以是聘用的。外資企業或中外合資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既能夠 挑選中國人還可以是外國人。外資公司注冊的時候,必須遞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及其照片。
二、大使館開展公證
針對外資公司的身份證件文件,例如投資人的營業執照文件,是必須到本地中國大使館開展公證,及其有關的公司注冊證明材料文件,必須到有資質的翻譯機構開展翻譯后,出示雙版材料。